一、明确政策,深入动员,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自查自纠阶段
鼓励自查是“小金库”治理工作一个比较突出的政策规定。此次“小金库”治理工作本着“依法依纪,宽严相济”的原则,专门明确了自查自纠阶段从宽处理的政策。《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印发<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都明确规定,“小金库”治理工作鼓励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从轻从宽处理。凡自查认真、纠正及时的,对责任单位可从轻、减轻或免于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可从轻、减轻或免于处分;各部门、各单位对其所属单位进行的内部检查,视同自查;对被查发现的“小金库”,除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外,还要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对专项治理工作中走过场的部门和单位,主管部门和专项治理领导机构要及时了解掌握有关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钱、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或重点检查中发现“小金库”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意见》下发后再设立“小金库”的,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要严肃处理,按照组织程序先予以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这些政策规定至少给我们这样几个信息:一是中央希望各地区各部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一定要高度重视和认真组织“小金库”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把问题解决在自查自纠阶段;二是体现了中央对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信任,也体现了组织上对同志们的爱护和关怀;三是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自查自纠工作走过场的将认真检查,严肃处理,要抓一批典型、处理一批典型;四是对于被查发现的问题,行政处罚、党纪政纪处理、组织处理等处理处罚手段并用,尤其是对顶风违纪的绝不手软。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一定要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中央政策精神,将中央“小金库”治理自查自纠政策在本部门进行广泛宣传、深入动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内容要求,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尽快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做到全面覆盖、深入清查。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自觉纠正、迅速整改,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自查自纠阶段。
二、因地制宜,讲求实效,切实建立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小金库”治理工作,“治”是过程,“理”是目标。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通过自查自纠建立长效机制。一是要紧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保障,而“小金库”专项治理又是源头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当前中央各部门各单位正在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各项要求。希望各部门各单位在这个过程中,不仅为“小金库”治理特别是自查自纠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还要将做好“小金库”治理特别是自查自纠工作当作铲除腐败温床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实、抓到位。二是要紧密结合财务管理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抓住“小金库”治理这一契机,将自查自纠工作与完善财务管理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对预决算编报、账户管理、资产管理、财务会计核算等工作的管理和规范。三是要紧密结合查找管理薄弱环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注重对本部门本单位相关管理进行全面梳理,对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进行深入检查,努力查找现行制度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或缺陷,在完善制度、深化改革等方面研究出台科学有效的对策措施,切实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全面规范内部管理。四是要紧密结合重点检查工作安排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按照《意见》和《实施办法》的要求,重点检查不是就“小金库”查“小金库”,还要与规范津贴补贴、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节约和控制行政成本支出、加强银行账户监管,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发票管理检查、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和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等工作结合进行。各部门各单位应该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和工作特点,结合重点检查阶段检查内容和工作安排,有针对性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提高自查自纠工作成效。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把自查自纠工作落到实处
党中央、国务院对“小金库”治理工作高度重视,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批示,特别强调了自查自纠和机制建设的重要性。为此,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高度,立足治理工作全局,提高对自查自纠工作的认识,切实落实自查自纠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抓紧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起单位主要领导对“小金库”治理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有关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专项工作组织领导体系,结合各自特点,加强对本部门和下属单位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发挥表率作用。下级看上级,地方看中央。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由上而下布置、由中央向全国推行,作为中央部门和单位,理应为全国“小金库”治理工作带好头,作好表率。可以说,中央部门和单位“小金库”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做得如何,不仅影响到中央部门和单位的形象,还关系到整个治理工作的全局。因此,各部门要把做好“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与进一步加强中央国家机关作风建设更好地结合起来,要把抓好“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与进一步发挥中央国家机关表率作用更好地结合起来,以点带面,以上促下,切实发挥对本部门各单位“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推动作用以及对全国“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带动作用。三是明确责任要求。“小金库”治理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自查自纠是查自己,是“革自己的命”。为保证自查自纠效果,做到不隐瞒、不走过场,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对自查自纠工作负好责、把好关。自查结束后,上报的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及各类报表,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和财务负责人签名一定要认真、慎重,要本着对中央负责、对事业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如实填报。四是加强信息沟通。为促进“小金库”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编发《会议纪要》、《工作简报》、《要情专报》等形式,及时上传下达有关情况和工作要求,介绍各地区各部门的工作进展和经验做法。希望各部门各单位向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介绍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重大典型案件、及时反映政策规定建议。同时,各部门也要加强内部的信息沟通,通过编发工作简报或经验介绍等方式加强内部交流,指导下属单位开展好“小金库”治理自查自纠工作。
“小金库”治理工作中央重视、社会关注、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进一步提高自觉性、主动性,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切实做好“小金库”治理自查自纠工作,为全面推进“小金库”治理工作布好局、起好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