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东省财政厅紧紧围绕财政改革发展大局,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构建了一个覆盖全面、连通上下的政务公开网络,积极创新载体,注重对财政预算管理、财政资金分配等关键环节的“阳光操作”,切实促进了财政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
建立“实时在线财政预算监督系统”。为方便人大开展经常性监督,2003年,广东省财政厅开始在省级搭建“实时在线财政预算监督系统”。2004年初,省财政厅将省人大审议的预算报告和相关纸质资料转换成电子版,供省人大代表查询使用。同年8月,省级“实时在线财政预算监督系统”开始运行,广东省人大与财政厅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实现联网,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实时、全程监督。该系统可向人大提供省级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等多种基础数据和各预算单位历年部门预算、集中支付数据的查询,省人大只要通过客户端,就能看到单位的工资支出、政府采购等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同时,省财政厅积极推动和指导地市建立这一系统,2007年9月,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全部建立“实时在线财政预算监督系统”。省本级和部分地级市还实现了这一系统与同级审计部门的联网,以接受审计部门的实时监督。该系统的建立运行,增强了人大和审计部门对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省人大相关部门可以对省财政开支的每一笔资金进行实时监督,及时发现各部门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的问题。不但有力规范了财政部门的财政管理行为,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分配和支付的公开透明,还对预算单位产生了巨大的约束力,被形象地比喻为“玻璃钱柜”。
试行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为进一步增强专项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公平性和透明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从2008年起,广东开始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试行竞争性分配改革,将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从“一对一”单向审批安排,转向“一对多”选拔性审批安排,以建立“多中选好,好中选优”的项目优选机制。整个改革遵循“清理—分类—试点—评估—推广”的步骤,循序渐进、分步实施。其中,产业转移扶持资金的竞争性分配引起了社会的巨大反响。产业转移扶持资金是广东省为加快推进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而设立的专项资金,在2008年至2012年五年内,每年安排15亿元,用于扶持东西两翼和粤北地区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推动欠发达地区加快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产业转移扶持资金竞争性分配的工作流程分为“要件准入,专家评审,政府批准”三个阶段。首先是要件准入。由省经贸部门制定示范性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准入条件和认定办法,按条件以1∶2的比例评选出候选产业转移工业园。其次是专家评审。主要包括组建专家库,即经过专,家推荐、部门审核和政府批准,选择涵盖经济社会发展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专家库,履行评审职责;健全评审程序制度,重点制定了评审办法和评审要点,评审指标体系涵盖要件(园区)具备条件、推动形成经济增长极的潜力等6个一级指标,并细化为21个二级指标和62个三级指标;召开专家评审会,从专家库中分类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并由候选单位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投影演示、市长公开演讲、现场答辩及总结性陈述,然后由评审专家进行现场评分,评定中标的示范性产业转移工业园,报省政府审定后,由省财政部门拨付扶持资金。为保证竞争性分配的公开、公正和公平,确保整个过程的阳光操作,省财政厅主动接受媒体和监管部门的监督,不但在省内主要新闻媒体公开发布公告,邀请广大媒体参加专家评审会,将评审工作的全过程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而且邀请了省监察部门和审计部门派员对评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产业转移扶持资金的竞争性分配是广东省财政厅在资金分配上完成的一次“吃螃蟹”之举。这种分配方式有效推动了各地形成科学发展的新思路,形成了科学高效的财政资金分配机制以及广泛关注和支持改革的社会氛围,是财政资金分配向科学化、民主化、透明化方向迈进的一次有益尝试。
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广东省财政厅从加强制度建设入手,不断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制定了《广东省财政厅政务公开实施暂行办法》,使之成为顺利实施政务公开的有力保证,并常抓不懈,建立起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内容保障机制。制定落实《广东省财政厅政务公开目录》和《广东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方案》,明确各处室、单位公开内容,选择群众最关心、迫切要求公开的问题和容易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的问题进行公开,明确对内公开及对外公开的各种形式,突出工作重点,逐步实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二是严格公开信息审核制度。正确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建立健全信息采编、报送、审核、发送等工作制度,实行分级管理和严格把关,保证各个环节运行顺畅。三是建立健全评议制度和举报制度。鼓励群众举报拒不执行政务公开制度或对政务公开工作马虎应付、敷衍塞责的单位或个人;设立政务公开热线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对财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投诉、咨询等;实行依申请公开,对当事人的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按规定、依程序向申请人公开。四是建立政务公开信息督办及约稿制度。加强对公开工作的指导,建立健全定期通报宣传重点、报送和采用情况的制度,并根据各阶段工作需要积极向各处室、单位进行约稿,充实公开内容,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责任编辑 李艳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