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民营企业的崛起,供销社作为商贸行业曾经的主力军,其经营日益走向低谷,甚至一度陷入困境。截至2002年,湖北省竹山县30家供销企业负债累计达到5800万元,企业经营难以为继。为此,竹山县以推进供销复兴为主题,以实现财企双赢为目标,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积极支持供销企业改革发展,走出了一条支持改革、盘活资产、打造亮点的新路子。
——纳入事业编制,为推进复兴打基础。在供销企业改制以前,县供销社机关是全县供销企业的主管机关,其经费主要依靠收取企业管理费来维系。供销企业改制后,取消了企业管理费,县供销社机关面临“断奶”,无法正常运转。竹山县财政在供销社机关和供销企业的改革改制工作中,分类分档,区别对待,以“供销企业坚决改制,县社机关妥善安置”为宗旨,既保持经营主体,又着眼长远发展。经过努力,最终将县供销社机关的工作人员纳入了事业编制,其经费纳入了县级财政预算,做到了“人员有编制,经费有保障,经营有主体”。这样,从改革之初,就为推进供销社的复兴打下了坚实基础。
——处理挂账,为供销企业发展消肿减负。为了使改制企业轻装上阵,竹山县对供销企业的财务挂账进行了及时清理和落实,...
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民营企业的崛起,供销社作为商贸行业曾经的主力军,其经营日益走向低谷,甚至一度陷入困境。截至2002年,湖北省竹山县30家供销企业负债累计达到5800万元,企业经营难以为继。为此,竹山县以推进供销复兴为主题,以实现财企双赢为目标,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积极支持供销企业改革发展,走出了一条支持改革、盘活资产、打造亮点的新路子。
——纳入事业编制,为推进复兴打基础。在供销企业改制以前,县供销社机关是全县供销企业的主管机关,其经费主要依靠收取企业管理费来维系。供销企业改制后,取消了企业管理费,县供销社机关面临“断奶”,无法正常运转。竹山县财政在供销社机关和供销企业的改革改制工作中,分类分档,区别对待,以“供销企业坚决改制,县社机关妥善安置”为宗旨,既保持经营主体,又着眼长远发展。经过努力,最终将县供销社机关的工作人员纳入了事业编制,其经费纳入了县级财政预算,做到了“人员有编制,经费有保障,经营有主体”。这样,从改革之初,就为推进供销社的复兴打下了坚实基础。
——处理挂账,为供销企业发展消肿减负。为了使改制企业轻装上阵,竹山县对供销企业的财务挂账进行了及时清理和落实,对省政府已确认的财务挂账明确了新的承债主体;对应由地方政府消化的政策性财务挂账,根据财力状况进行不同形式的处理。共确认锁定县供销企业财务挂账1769.1万元,其中:中央政策性亏损挂账370.3万元,地方政策性亏损挂账182.4万元,企业经营性亏损挂账1216.4万元。同时,财政部门主动参与,积极协助,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十堰市项目部、竹山县农行等金融部门协调,对全县供销企业历史债务进行打包处理,经过多方多轮磋商,最终以450万元的价格一次性清偿供销企业4267.8万元的债务。历史债务的一次性清偿彻底卸下了发展“包袱”,为供销企业的复兴铺平了道路。
——盘活资产,内外挖潜壮实力。财政部门主动参与供销改制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对全县供销企业的资产、负债、人员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摸底,掌握第一手资料,并对供销企业的房屋和存量商品等社有资产以及土地等国有资产进行了分析甄别。在此基础上,以资产管理为切入点,以产权交易为平台,一手抓盘活,一手抓增值。针对职工置换身份所需资金紧缺的问题,采用以实物补偿和资产变现补偿相结合的办法,首先对企业的房屋、存量商品等社有资产进行认真测算,科学评估,确定资产价值,然后由县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拍卖,出售变现。在整个改制过程中,资产拍卖变现获得资金1500万元,置换职工身份1689人,支付职工安置补偿费749万元,缴纳职工养老金200多万元,支付应付款项310万元,上缴国家税费100多万元,同时盘活了企业不良资产800多万元,使265名职工顺利再就业,解决了历史沉淀和企业的呆、坏账,实现了“职工能安置、债务不悬空、资产不流失”的目标,维护了社会稳定。针对改革改制后供销投资不足、发展资金短缺的现状,结合全县供销门店地处黄金地段的实际,县财政部门充分发挥社会联系部门广、信息来源渠道多的优势,主动为县供销社牵线搭桥,招商引资,进行房地产开发,使土地等国有资产增值。在支持供销社利用本地资源求发展的同时,还注重出台财政优惠政策,发挥财政政策和财政体制优势,从制度和机制上,支持招商引资促发展。每年县财政都安排一定的招商引资奖励资金,一方面对引资人按额度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另一方面对出资方按合资企业对待,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实行先征后返,并对出资方租用土地、房屋等固定资产给予适当优惠。几年来,利用供销社国有土地招来外商投资1.35亿元,开发土地总建筑面积3万平米,既实现了土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又解决了供销社现实困难,为供销复兴注入了新的活力。
——打造“一村四有”亮点,二次创业铸辉煌。通过改革改制,供销原有的企业已全部转为民营,其经营网点也全部转为个体。为了使供销企业快速适应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结合国家商务部提出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提出的“新农村商品流通网络工程建设”文件精神,县财政部门把供销企业复兴纳入了全县财源建设整体规划,作为全县商贸财源建设的重中之重,同时积极为县供销社出主意,创造性地提出了在全县开展“一村四有”工程建设计划,即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全县每一个行政村有一个农村超市、有一个农资放心店、有一个废旧物资回收点、有一名农产品经纪人。财政部门与县供销社密切配合,到乡镇村组实地选址,调查论证,统一与确定的业主签订发展意向书,统一制作网点门店牌子。经过不懈努力,全县已经建立了农村超市110个、农资放心店84个、再生资源回收点58个、培育农产品经纪人325名。同时,为畅通农村超市物流渠道,通过招商引进十堰市新合作鑫城超市、十堰市寿康超市等较大商品流通企业入驻竹山,在竹山县城关建立了鑫城购物广场、寿康购物广场,设立了物流配送中心。此外,县财政还设立了财源建设专项基金,对“一村四有”网点建设从财源建设专项基金中切块使用,定向投放。纳入统一网点规划的门店,除享受有关税费优惠政策外,对启动经营有困难的业主,优先有偿扶持2000元鼓励发展,正式运营后收回。在“一村四有”网点建设中,遵循数量与质量并重的原则,在发展数量中保证质量,严格按照标准建设,严格检查验收,严格落实奖扶政策。先后挤出财政资金5万多元,帮助供销社举办了三期农村“一村四有”业主和农产品经纪人培训班。仅2008年,就安排了12万元的奖励补助金,财政部门分次拨到县供销社,通过县供销社用于补助“一村四有”各网点建设。
财政扶持供销复兴工程的推进,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2005年全县供销系统商品销售总额在改革改制以后首次突破亿元,当年实现利润110万元、纳税27万元,首度扭亏为盈。此后,随着商品流通网点建设和服务网络的逐步完善,全县供销系统商品销售总额一年一个台阶,2006年1.43亿元,2007年1.67亿元,2008年达到1.85亿元,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全县供销网点集群型发展,成为财源建设的成功范例。
责任编辑 李艳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