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08 作者:宫成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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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家庭农场是国营农场的最基层生产经营单位,是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为了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它需要一定的生产经营资金。认真研究家庭农场的资金占用形式,广泛筹措需要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努力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融通效益,对于促进商品生产发展,改善经营管理,取得最佳成果,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家庭农场的资金构成
从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起作用看,家庭农场占用的资金,一般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种:
(一)流动资金。是家庭农场用于生产周转的资金,大体上由四个部分构成:一是储备资金,包括自产和由外部购入用作储备的种子、饲料、化肥、农药、小农具和低值易耗品等所占用的资金;二是生产资金,包括幼畜和育肥畜、各种农、林、牧、工、副、渔在产品、待摊费用等所占用的资金;三是产成品资金,包括库存的粮食、油料、肉类、和其他农、林、牧、工、副、渔等产成品所占用的资金;四是结算资金,包括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应收货款和其他结算资金等。
(二)固定资金。是指占用在固定资产上的资金,也就是占用在主要劳动手段上的资金。家庭农场的固定资产,能多次参加生产周转,在生产过程中保持它的实物形态,并逐渐发生损耗,直到不能再...
家庭农场是国营农场的最基层生产经营单位,是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为了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它需要一定的生产经营资金。认真研究家庭农场的资金占用形式,广泛筹措需要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努力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融通效益,对于促进商品生产发展,改善经营管理,取得最佳成果,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家庭农场的资金构成
从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起作用看,家庭农场占用的资金,一般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种:
(一)流动资金。是家庭农场用于生产周转的资金,大体上由四个部分构成:一是储备资金,包括自产和由外部购入用作储备的种子、饲料、化肥、农药、小农具和低值易耗品等所占用的资金;二是生产资金,包括幼畜和育肥畜、各种农、林、牧、工、副、渔在产品、待摊费用等所占用的资金;三是产成品资金,包括库存的粮食、油料、肉类、和其他农、林、牧、工、副、渔等产成品所占用的资金;四是结算资金,包括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应收货款和其他结算资金等。
(二)固定资金。是指占用在固定资产上的资金,也就是占用在主要劳动手段上的资金。家庭农场的固定资产,能多次参加生产周转,在生产过程中保持它的实物形态,并逐渐发生损耗,直到不能再用时,才进行更新。家庭农场的固定资产,按经济用途分,主要有四大类:一是房屋建筑物,如烤房、仓库、水塔、贮窖等;二是机械设备,如拖拉机、收割机、排灌机、农用汽车和工业设备等;三是经济林木,如果树、桑树、橡胶树和其他经济林木等;四是产畜和役畜,如役用的牛、马、骡、奶牛和种公畜等。
(三)专用基金。家庭农场的专用基金,是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从生产经营收益中提取的,用于各种专门用途的资金。目前家庭农场的专用基金主要包括:扩大生产基金、以丰补歉基金、更新改造基金和集体福利基金等。家庭农场的专用基金,要按照特定的用途使用,但一般不实行专户存储。
(四)生活消费基金。一般是指用于家庭农场成员的衣、食、住、用等生活消费的基金。它包括从家庭农场的收益中提取的自产留用的物资和外购生活资料的资金。这些生活消费基金,在一个家庭农场里往往和流动资金、固定资金合在一起使用,平时难以划分清楚,但在年终进行收益分配决算时,还是能够估算出一定数字的。
二、家庭农场经营资金的来源
家庭农场的资金来源比较多,有自筹的,也有借入的。由于各家庭农场经济条件不一,管理水平不尽相同,资金来源也不一样。但是,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五个来源。
(一)家庭农场自筹资金。是指家庭农场内部形成的资金。家庭农场自筹资金主要有,内部积累资金,即承包利润、自营利润和联营分成等;内部周转资金,即家庭农场提取的生产发展基金、储备基金和劳保福利基金等;内部投放资金,如自制生产工具、自建房屋、自制肥料等所形成的增值资金,这是家庭农场自筹资金的主要来源。除已有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所占用的资金外,家庭农场筹集生产经营资金的主要做法是,在各种产品产出后,首先要留足必需的口粮、食油、种子、饲料和其他自留产品;在出售产品、提供劳务所得收入中,扣除物化消耗费用和应当上交的税金、利润和管理费等后,要留下必要的生产发展基金和以丰补歉资金;在当年新开展多种经营和发展家庭副业生产收入中,留出必要的周转资金,用于临时周转需要。
(二)国营农场借款。家庭农场生产建设所需资金,主要是靠自筹解决,但如果资金不足时,也可以采取借款办法解决。因家庭农场是国营农场的有机组成部分,所以首先是向国营农场申请借款。但双方要签订借款合同,规定借款条件和还款期限。家庭农场向国营农场借款,原则上都要付给一定的利息或资金占用费,并按期归还。目前有些国营农场经济实力比较雄厚,自筹资金能力比较强,对少数确很困难的家庭农场,也可以给予少量的无偿投资,或借款不收利息。这主要限于家庭农场的起步时。
(三)银行贷款资金。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资金确有困难时,还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解决。一是申请基本建设贷款,主要用于添置耕畜、机械、车辆和修建生产用房等。二是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购买生产资料,解决季节性临时性需要。三是向银行申请其他贷款,如更新改造贷款、小型技措贷款、场办工业贷款、场办商业贷款和开发性贷款等,这些贷款主要用于更新改造、改善经营,以促进家庭农场的发展。
(四)财政支农周转金。家庭农场进行生产建设所需资金,一般主要依靠自筹资金解决,季节性和临时资金不足时,可分别情况向国营农场和银行申请借款解决。财政部门原则上可不再安排资金扶持,但对少数搞开发性生产的家庭农场,或少数底子薄、资金困难很大的家庭农场,在他们兴办的初期,财政部门也可酌情给予有偿扶持。财政扶持家庭农场的支农周转金,可以通过国营农场转借,也可以直接借给家庭农场。财政部门在扶持前应切实做好调查研究,搞好经济预测,合理确定扶持对象和扶持金额。在发放扶持款时,还要规定还款期限,并由双方签订经济合同,按期收回。财政扶持家庭农场的支农周转金,原则上要收取一定的资金占用费。
(五)外部投入资金。主要包括四种资金:一是个人投资,包括国营农场职工和农民的入股投资;二是侨股资金,指国外华侨投到家庭农场的资金;三是联营投资,包括国营企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其他企业单位对家庭农场实行联营投入的资金;四是外国投资,包括国外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对家庭农场的投资。从目前家庭农场的资金来源看,外部投入资金是比较少的,但是,随着我国对外经济开放的进一步发展,外部投入资金将会逐步有所增加。家庭农场要善于利用外部投入资金,这对搞活企业经营,引进先进科学技术,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家庭农场筹集资金的原则
家庭农场进行生产经营,必须具有一定数量的生产资金。家庭农场在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时,应当坚持以下几项原则。
(一)自力更生为主,吸收外来资金为辅。家庭农场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国营农场的基层生产经营单位,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属于全民所有,生产产品和所得收入,除按照国家政策和经济合同规定,向国家上交农畜产品,上交税金和利润,向国营农场上交管理费、生产发展基金和集体福利基金外,其余全部归家庭农场所有和支配,因此发展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主要应当依靠自己的力量解决。只有在自筹资金的潜力得到充分发挥的情况下,国家才能根据需要与可能,酌情给予必要的有偿扶持,作为解决家庭农场资金不足的一种辅助力量。
(二)资金积累与劳动积累相结合。从一些地方家庭农场的实践情况看,家庭农场的积累形式,有资金积累和劳动积累两种。在家庭农场中,每年从收益中提留的生产发展基金属于资金积累。家庭农场扩大再生产所需要的一部分生产资料,还要利用货币通过商品交换的形式取得。随着我国商品经济的发展,家庭农场通过商品交换形式取得的生产资料将会日益增多,因此资金积累十分重要。
劳动积累是指在不增加或少增加投资的情况下,把一部分剩余劳动力直接用于基本建设,把活劳动直接凝结在固定资产或劳动对象上,所形成一种活劳动的积累。家庭农场实行承包后,劳动生产率得到提高,剩余劳动力和剩余劳动时间比较多,可以把剩余劳动力和发展生产基金结合起来,用于兴修水利、改良土壤、修建棚圈、建筑仓库等方面,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开辟新的生产门路,扩大再生产能力,促进家庭农场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家庭积累与个人积累相结合。在家庭农场内,除为国家提供的积累外,还有两种积累,一是家庭农场积累,一是劳动者个人积累。近几年来,随着家庭农场的建立,生产规模的扩大,商品生产的发展,经营管理的改善,纯收入的增加,家庭农场和每个劳动成员,都有可能积累一些。提倡家庭农场和每个劳动者多积累一些,把一部分消费基金转化为生产基金,有利于推动勤俭办场,促进生产建设的发展。
(四)短期借款与长期借款相结合。家庭农场进行生产经营,自筹资金确实不足时,需向银行申请贷款。目前银行向家庭农场发放的贷款主要有两种:一是生产费用贷款,主要用于生产周转资金的不足,借款期限比较短,一般要在借款当年一次或分几次还清,利息比较低些;一是生产设备贷款,主要用于添置农业设备,改变农业生产条件,贷款期限比较长些,一般是一至三年,长的可达五年,一次或分几次还清,利息比较高些。对于这两种农业贷款,家庭农场应区分不同情况,因事制宜地适当利用一些。但是为了不断发展商品生产,取得最佳经济效益,一般以多利用生产费用贷款为好。在使用银行贷款时,应尽量把这两种贷款,统筹加以安排,充分发挥资金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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