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的财政支农周转金是从1978年开始设立的,几年来,随着财政支农周转金扶持面的扩大,初步形成了一套目的明确、制度健全、手续严密、效果较好的资金管理办法,为促进我省农村生产朝着以种养为基础,以乡镇企业为支柱,农林牧、农工商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新型产业结构迈进。截至1985年年底,全省支农周转金的基金总额已达3.7亿元,相当于全省1985年财政预算支农支出总额的1.17倍。这些资金累计支持了61,000多个农村工副业项目和大批种养业专业户、联合体,获得直接经济收入约25亿元,减轻了财政负担,增加了职工收入,给事业发展带来了新的生机。由于实行了资金有借有还的周转使用办法,财政支农资金不断发展壮大,并且每年都有大量的回收资金再次投入支农。1985年,全省支农周转金回收率达到53%,当年在全省发放的8,000多万支农周转金中有34%是复次使用的。
几年来,我省各级财政部门在支农周转金管理使用上,由于坚持了自力更生为主,国家支援为辅;突出重点,择优扶持;群众自愿,确有效益;因地制宜,发挥优势;有偿支援,到期归还等项原则,并在实践中注意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不断改进,逐步提高,对资金的投放、使用、回收积累了一些经验。
一、在资金投放上强调一个“准”字。项目选得准,是取得较好经济效益的重要前提,也是增强借款者偿还能力,按期偿还投资的重要一环。为此,我省各级财政部门普遍注重与有关业务部门密切协作,大搞资金投放项目的调查摸底和分析评估。调查分析的内容一般包括:是否符合政策;有否项目的规划、计划、效益预测报告;原材料来源和产品销路情况和管理技术力量和资金情况等。在摸清底数,掌握实情的基础上,再根据财力可能,筛选项目予以支持。保定地区财政局在筛选扶持乡镇企业项目时,特别强调产供销综合分析和经济效益预测,对产品销路广、生产潜力大、领导班子强的项目优先支持;对投资少、见效快、商品率高的项目优先支持;对具有地方特色的拳头产品优先支持。唐山市各级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从1984年就开始着手筛选1985年的扶持项目,由于对每个项目都进行认真评估,1985年,全市支持各类项目644个,投放周转金719万元,当年实现纯收入1,400多万元,上交税金295万元,获得了较高的项目成功率和投入产出率。
二、在监督检查上突出一个“效”字。财政支农资金实行有偿周转使用后,加强了资金供需双方的责任心。资金投放后,各级财政部门都注意紧紧围绕一个“效”字,加强对受援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一是检查拨款是否及时,项目进展是否正常;二是检查资金是否按用途使用,有无挪用、挤占、浪费等现象;三是检查原材料来源是否充足,生产管理是否有序,产品销路是否通畅等。通过检查,发现问题,分析原因,采取措施,从而促进每一项投资按预定计划发挥效益。过去那种“财政管拨款,部门管花钱,项目随意定;效果无人管”的现象得到了较好克服。石家庄市矿区横涧乡在财政、银行支持下,原计划投资400万元新建一座年产8.8万吨的水泥厂。财政部门在检查中发现,由于上安电厂集资办电,该乡原用于水泥厂的资金被抽走一部分,致使这个项目出现了一个较大的资金缺口。为此,市财政局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了预拨城市维护备料款100万元给,市政养护处再由该处以补偿贸易形式定购横涧乡水泥的变通措施,这样不仅解决了市政养护处的水泥需求,也解决了水泥厂的资金缺口,保证了这个项目如期投产生效。
三、在周转金回收上狠抓一个“收”字。要使周转金真正周转起来,按期回收是关键。影响回收的因素很多,但最关键的因素有两个,一是思想认识问题,二是责任心问题。前者主要表现在借款上;后者主要表现在资金供应上。实践证明,抓住了这两条,就可以保证比较高的资金回收率。为此,各地除加强支农周转金政策宣传外,还千方百计加强各级农财人员的责任心,在“收”字上采取多种措施,狠抓资金回收。如:提前向到期户发“还款通知书”;定期分析回收情况;与有关部门搞好协作,共同催收;实行放、收挂钩等。唐山市对回收周转金总结推广了一套“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放收挂钩,有奖有罚”的回收措施,1985年全市平均回收率达到90.4%,其中遵化、滦县、玉田三县回收率均达到98%以上。
四、在管理制度上注重一个“严”字.我省在支农资金实行有偿周转使用的初期,由于制度不健全,手续不完备,执行不严格,导致投资效益差、回收率低。为了改变这种状况,省财政厅及时拟定了全省性的支农周转金管理办法。此后又根据工作实践,先后四次进行修订、改进。各地县也都结合本地情况,制订了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健全了事前调查、事中检查、事后验收的考核制度,借款合同制度,会计核算、报表制度以及按项目立卡建档制度等。有的县还针对周转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四不准,四不拨”责任制。即:不准无效投资,不准优亲厚友,不准挪用资金,不准冒名顶替;项目不落实不拨款,没有设计效益不拨款,没有调查人签字不拨款,自筹资金不合要求不拨款等.有的地方还实行了“定人员,定发放,定时间,定效益;包检查,包效益,包回收”的四定三包岗位责任制。这些办法,有效地加强了广大农财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好地保证了支农周转金的使用效果和周转利用率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