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以来,为调动企业管好用好流动资金的积极性,国家根据不同时期的经济状况,对国营企业流动资金管理体制进行了多次调整和改革。虽然过去对企业流动资金的管理实行过多种办法,但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种形式:
第一种,实行定额流动资金由财政及银行分别供应、分别管理的体制。其主要内容是:国营企业所需的定额流动资金,主要由财政拨款供应,少部分由银行贷款解决;超定额流动资金由银行向企业发放贷款。在建国以来的30多年中,这种办法先后实行过五次,每次时间都不长。采取这种形式,既能保证企业流动资金的需要,又能缓解一定经济发展时期内企业需要与国家财力不足的矛盾,也有利于国家运用信贷这个经济杠杆,对企业流动资金占用进行调节和监督。例如,在1951年至1954年期间,国家采取这种体制保证了企业在经济恢复时期拥有一个比较稳定的自有流动资金额,从而促进了国民经济的迅速恢复和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建设。但是这种形式也有些问题:主要是国家每年都要根据流动资金和国家财力的具体情况,对财政拨款和银行贷款确定不同的比例,致使定额流动资金中国家拨款和银行贷款的份额变化频繁,不便于流动资金的管理。另外,财政与银行两家共同面向企业管理定额流动资金,造成有些问题需多次协调才能解决的现象。
第二种,实行国营企业定额流动资金由财政拨款管理,超定额流动资金由银行贷款管理的体制。其主要内容是:国家根据下达的生产计划和加速资金周转的要求核定国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定额流动资金,由财政部门拨给。企业由于生产的季节性、临时性,以及超产等原因需要的超定额资金,通过向银行申请贷款解决.建国以来,这种体制实行过三次,在七十年代执行的时间(1972年至1979年)较长。这种体制的好处主要是:一、财政与银行对企业流动资金的管理各有侧重,有利于财政、银行和主管部门对企业流动资金进行多层次的综合管理;二、有利于财政部门通过核定企业流动资金定额,对流动资金的运用进行检查和监督。但由于国营企业所需的定额流动资金是由国家财政无偿拨给的,这就造成企业在资金使用上吃国家“大锅饭”的弊端,不利于加速流动资金周转和节约使用。
第三种,目前实行的企业流动资金由银行一家贷款供应和管理的体制。在1959年至1961年6月期间,我国曾实行过这种体制,对改变当时企业无偿占用流动资金的状况起了一定的作用。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国家决定,从1983年7月1日起,国营企业流动资金改由银行统一管理。其主要内容是:国营企业的流动资金,全部改由银行贷款供应,国家财政不再增拨;企业原有的国拨流动资金留给企业作为自有流动资金;建立企业逐步补充自有流动资金制度;银行负责核定企业流动资金的计划,并对其使用效益进行考核;银行在制定管理国营企业流动资金的规章制度时,凡同企业成本、利润分配等有关的问题,要同财政部商定,联合下达,注意搞好财政信贷平衡。实行银行一家管理的体制,可以把资金的供应和管理结合起来,对加强资金的统一管理是有利的。同时,也有利于国家通过贷款利率的经济杠杆来加强企业使用资金的经济责任,打破长期以来在资金使用上企业吃国家“大锅饭”的状况。但这种体制也有不足之处,就是由于国家预算不再增拨企业流动资金,一旦银行贷款不能满足企业流动资金需要时,国家财政难于一下子拿出一笔钱来保持财政信贷平衡。另外,由于流动资金管理渗透在企业产、供、销的各个环节,它同成本和利润分配管理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银行与财政部门如何搞好协作配合,就成为一个有待于解决的突出问题。
如何进一步完善国营企业流动资金管理体制,仍值得研究和探索。笔者认为,完善企业流动资金管理体制应注意两点:一是要适应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符合资金运用规律,能真正达到加强企业流动资金管理的目的,既要保证生产发展和商品流转的资金需要,又要有利于企业合理地节约使用资金在微观上把企业搞活;二是要与其他经济管理体制相配套,妥善处理好财政信贷平衡,投资规模与配套资金等问题,通过合理地运用经济杠杆,实现宏观上对企业流动资金的间接控制和管理。
从目前经济发展趋势看,我国国营企业已经和正在逐步成为独立核算、国家征税、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采取以银行贷款为主,企业自己也积聚一部分的办法,是可行的。因而,在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国营企业流动资金管理体制过程中,就应在现行银行统一管理体制的基础上,按照巩固、消化、补充、改善的要求,进行相应的调整工作。首先,财政、银行对流动资金的管理应各有侧重。银行统一管理企业流动资金后,财政部门应加强对流动资金的宏观管理,要通过对成本、利润的管理实现对流动资金的间接控制。同时,财政部门要密切注视信贷差额、信用膨胀,搞好财政信贷综合平衡。其次,企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配合银行做好企业流动资金的日常管理工作。在这方面,有许多工作好做,诸如区别轻重缓急,调剂各企业流动资金的余缺;帮助企业以销定产,防止产品积压;清理收回拖欠货款;处理库存积压物资;促进流动资金在产、供、销各个环节上的良性循环。再者,企业应在挖掘生产经营潜力,提高盈利水平的基础上,采取积极措施补充企业自有流动资金。补充自有流动资金办法包括,企业根据自己的财力可能,逐步从留利中拿出一定数额的资金;通过社会集资及横向经济联合等方式筹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