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有个叫王克敬的人,曾当过参议中书省事。据《元史》记载,有一次,『宰相传旨大长公主为皇外姑,赐钱若干;平云南军还,赐钱若干;英后入觐,赐钱若干。』『克敬曰:「用财宜有道,大长公主供馈素优,今赐钱出无名,不当也。自诸军征讨以来,赏格未下,平云南省独先受赏,是不均也。英后远还,徒御众多,非大锡赉,恩意不能洽,今赐物鲜小,是不周也。」宰相以闻,帝可其议。』
王克敬在『用财宜有道』中讲的三件事,同我们今天讲的用财之道有本质区别。我们的财政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但他讲的『当』、『均』、『周』三字,我认为有借鉴之意。照我的理解,『当』就是要恰到好处,把钱用在刀刃上,适当处理资金的用与不用、早用迟用、多用少用、先用后用、急用缓用,做到高标准、严要求,而不能『会哭的娃娃有奶吃』,只管投放资金,不注重资金的使用效益。『均』应当是全盘考虑,力求合理,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兼顾各方,严格按照政策、制度安排财政支出。『周』就是周到、周密,当前讲就是要讲求用财的方向和目标,要安排好资金使用方面的一系列比例关系,如积累和消费的比例关系,农轻重的比例关系,基本建设和挖革改的比例关系,等等。
王克敬的三事三议,也给我们一点启示,我们财政工作者,要敢于坚持原则,站在维护国家财经纪律和财经政策的立场上,与不良现象作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