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08 作者:湖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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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省共有国营农场49个,拥有耕地面积207.4万亩,职工37.6万人,国家基金48,879.2万元。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批转的《财政部、国家农垦总局关于农垦企业实行财务包干的暂行规定》,结合我省具体情况,完善财务包干制度,加强资金管理,认真解决出现的问题,促进了农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1985年全省农场的工农业总产值113,500万元,利润2,789.2万元,分别比1978年增长173.7%和85.8%。我们在工作中,着重抓了以下几点。
一、调整资金投向,促进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过去我们在农场资金投放比例上,长期存在着“两多两少”的现象,即生产建设投资多,文教、卫生等社会福利建设投资少;在生产建设投资中,农田水利投资多,多种经营投资少。如1978年全省共投放专项资金1,935万元,其中用于生产建设有1,435万元,占74.2%;而用于文教、卫生等社会福利设施建设的仅500万元,占25.8%。在用于生产建设资金中,农田水利投资1,327万元,占92.5%;多种经营投资68万元,占4.7%;公路建设投资40万元,占2.8%。这种投资比例,在建场初期生产条件较差的情况下,是必要的。但是,随着农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在生产条件特别是水利设施有所改善的情况...
我省共有国营农场49个,拥有耕地面积207.4万亩,职工37.6万人,国家基金48,879.2万元。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批转的《财政部、国家农垦总局关于农垦企业实行财务包干的暂行规定》,结合我省具体情况,完善财务包干制度,加强资金管理,认真解决出现的问题,促进了农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1985年全省农场的工农业总产值113,500万元,利润2,789.2万元,分别比1978年增长173.7%和85.8%。我们在工作中,着重抓了以下几点。
一、调整资金投向,促进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过去我们在农场资金投放比例上,长期存在着“两多两少”的现象,即生产建设投资多,文教、卫生等社会福利建设投资少;在生产建设投资中,农田水利投资多,多种经营投资少。如1978年全省共投放专项资金1,935万元,其中用于生产建设有1,435万元,占74.2%;而用于文教、卫生等社会福利设施建设的仅500万元,占25.8%。在用于生产建设资金中,农田水利投资1,327万元,占92.5%;多种经营投资68万元,占4.7%;公路建设投资40万元,占2.8%。这种投资比例,在建场初期生产条件较差的情况下,是必要的。但是,随着农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在生产条件特别是水利设施有所改善的情况下,资金投放仍坚持这种比例,就不适应形势的需要了。我们从1981年开始,会同主管部门,逐步调整了对农场资金的投放比例。
(一)加速学校和医院建设。几年来,我们通过各种渠道,安排了大量资金,支持农场兴办教育和卫生事业。到1985年底,全省农场已有子弟学校684所,在校学生179,068人,教学条件和教学质量也有了明显的改善。在医院建设方面,逐步解决了以前缺医少药的现象,基本上做到了小病不出队,大病不出场。
(二)加强场内公路建设。过去,我省农场场内公路较少,有25%的分场不通车。1980年以来,我们每年拿出近百万元,作为农场场内公路建设补助,先后修建公路全长500多公里。到目前为止,大多数分场和生产队达到晴雨通车。
(三)积极支持多种经营生产。1980年以前,我省农场基本是以粮棉为主的单一经济,多种经营的比重不到10%。针对这种情况,1980年至1985年,我省共投放多种经营资金近千万元,因地制宜地发展了以鱼、水果等为主的多种经营。1985年,全省农场鲜鱼产量达1,200万斤,水果产量达2,700万斤,多种经营产值比1978年翻了一番。
(四)搞好农田水利设施配套挖潜。近几年,对农田水利资金我们采取的措施是:重点搞好农田水利设施的配套,并做好现有设施的挖潜工作,使原有投资尽快发挥效益。1985年,我们安排小型农田水利补助款913万元,其中绝大多数用于配套、挖潜。
(五)大力发展工副业生产。工副业是农场经济的重要支柱,我们会同主管部门,在工副业周转金投放和管理中,重点抓了挖潜促产工作。对那些原材料有来源,产品有销路,技术力量比较雄厚,但因缺乏资金,不能形成批量生产,而暂时有亏损的厂,我们采取“雪里送炭”帮一把,使其尽快改变面貌;对那些生产景气,盈利水平高,潜力较大的厂,我们采取“锦上添花”促一把,使这些厂更好地发挥效益。目前,我省农场工副业生产已逐步走上了健康发展的道路。1985年实现产值69,035万元,利润3,500万元,分别比1978年增长128.1%和50%。
通过上述努力,我省农场的投资比例有了明显的改变,1984年,安排专项资金2,045.7万元,其中用于生产建设1,118万元,占54.7%,用于文教、卫生等社会福利设施的927.7万元,占45.3%。农场经济开始出现持续、稳定、协调的发展。
二、加强资金管理 提高经济效益
实行财务包干后,随着农场经济的发展,留场资金逐年增多,到1985年底已达17,229万元。其中,利润包干结余8,364万元,折旧基金留成8,865万元。在一段时间里,这笔资金在使用中出现了两个问题。一是农场基本建设规模过大。1982年,全省农场基建规模已达5,046万元,为国家下达计划的五倍。基建的失控,已严重影响了农场内部积累和消费之间的比例关系。二是在利润分配中,没有处理好国家、农场、职工三者的利益关系。不是国家得大头、农场得中头,职工得小头,而是调了个头。有的农场兴办职工家庭农场后,片面强调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收入的大头进了个人腰包,场部利润大幅度下降。针对上述问题,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了管理。
一是建立备荒基金制度。为了做到以丰补歉,我们建立了两级备荒基金制度。一级是企业每年按国拨流动资金的1.5%提取备荒基金,按隶属关系上交财政或主管部门集中;二级是农场把利润留成的20%作为场级备荒基金。这笔资金专户存储,专项管理,专款专用。1983年我省遭受特大洪水袭击,大部分农场遭灾,总损失达6,020万元,除国家补助680万元外,从企业和财政两级备荒基金中拿出500多万元,用于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二是规定企业自补流动资金比例。在实行全额信贷后,财政不再增拨流动资金。随着生产的发展,企业需要的资金越来越多,单靠国家贷款显然是不够的。同时,企业实行财务包干后,盈利逐年增加,从盈利中拿出部分作为生产发展基金,用于自补流动资金,既有必要,也有可能。我们与主管部门和企业协商后,规定企业每年从利润包干结余的生产发展基金中拿出20%补充企业自有流动资金。近几年,我省共补充流动资金400多万元。
三是制定企业留利的分配办法。根据中央“宏观上控制,微观上搞活”的精神,结合我省农场实际,我们制定了《关于加强国家农垦、水产企业财务管理的通知》,对企业利润的分配作了具体的规定。使企业留利在保证上交备荒基金后,首先用于解决政策性社会性支出的超支,有亏损挂帐的要拿出一部分解决遗留挂帐,然后拿出40%建立生产发展基金;25%作为职工集体福利基金;15%作为职工奖励基金;20%作为农场备荒基金。为保证企业得中头,规定每个农场下属单位的留利总和不得超过该场实现利润的30%。并规定对下属单位职工每年人均收入超过四个月标准工资的部分,可参照国家颁布《国营企业奖金税暂行规定》的办法,由企业减半收取“超分配消费基金”,作为场部积累,与当年利润包干结余一并转入下年度使用。
四是对各项资金的使用坚持审批制度。要管好农场各项基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果,没有合理、严格的审批制度是不行的。近年来,我们对企业更新改造资金、利润留成资金、职工福利基金,凡是用于搞基本建设项目的,都坚持按自筹基本建设程序报批。对前几年的基本建设项目也进行了认真清理。对于一些资金缺口大,近期难以形成生产能力的,盲目上马,产、供、销不对路的,以及已经投产但经济效益很差的厂或项目,我们会同主管部门,采取行政和经济的手段使其关停并转。据统计“六五”期间关停并转项目125个。国营大沙湖农场机械制造厂,原生产插秧机、机耕船,产品质量不过关,1981年积压1,000多台。1982年转向生产汽车和纺织配件后,现在每年盈利70多万元。
五是加强了家庭农场的资金管理。近年来,对家庭农场承包后,国营农场的财产处理,我们坚持“群众评议,依质论价”的做法。成立有群众代表、财务人员和基层干部参加的评议小组,与承包者反复商量,确定一个价格。对于作价归私的财产价格,我们要求就一个分场范围而言,不低于其帐面净值。对因特殊情况,所折价款低于帐面净值的,须逐级上报审批。作价处理的财产,承包者必须在一至三年内还清。对家庭农场的流动资金,我们规定了有偿占用和定额管理的办法,并要求逐步实行自理。目前,我省家庭农场的流动资金,已基本上做到了自理。
在加强对留场资金管理的同时,我们还加强了财政资金的管理。近年来,我省财政每年拨付给农场的专用拨款和周转金达3,000多万元。管好这些资金,不仅关系到财政资金的投放方向和经济效益,而且还关系到农垦企业生产力的合理布局,从宏观上正确引导农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问题。因此,我们十分注重加强财政拨款的监督与管理。首先,我们坚持调查研究,与主管部门协商,确定项目;其次,坚持按计划、按合同、按程序、按进度拨款;最后进行检查验收。近两年来,我们扶持农场的资金,一般能做到专款专用,有情况、有效益,全省范围内还没有发现挪用或经济效益很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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