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有计划、有重点地发展瘦肉型猪,是一举三得、于国于民都有益的事,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勤俭办事业的方针,积极给予支持。
发展瘦肉型猪,首先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需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经济工作上实行了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国民经济发展很快,城乡居民收入逐年增加,人民生活得到了显著改善。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的消费结构和消费倾向发生了变化。过去有肉吃就满意了,现在不行了,要“挑肥拣瘦”,把肥的挑出去,拣瘦的吃。不仅城市出现了这个变化,收入比较高的农村,也出现了这种消费倾向。而我们的养猪业没有相应地转变,因此就出现了一个矛盾,一方面瘦肉供应不上,发生买瘦肉难的问题;另一方面,比较肥的肉不好卖,有些地区出现积压,不得不削价销售。为了处理肥肉,近几年每年炼油十几万吨,作为制肥皂的原料。炼一吨油,财政要补贴1,500元,1984年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了1.7亿元,这是非常可惜的。其次,发展瘦肉型猪,可以提高经济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瘦肉型猪,是经过长期选育的良种猪,在科学的饲养条件下不仅瘦肉率高,而且增重快,饲料报酬率高。如果经过几年努力,出栏瘦肉型猪能达到5,000万头,一年可以节省大量的饲料。由于增重快,饲养期短,还可以提高养猪设施的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降低肉料比,提高劳动生产率,都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第三,发展瘦肉型猪,可以扩大出口,增加创汇。脂肪型猪,每头只能卖80美元左右,而瘦肉型猪则能卖110美元左右。发展瘦肉型猪是一举三得的事,势在必行。
发展瘦肉型猪,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发展符合科学标准的瘦肉型猪,不仅要有良种,控制饲养重量,更重要的是饲料要求比较高。饲料中不仅蛋白质的含量要达到15—16%,而且各种蛋白质的成份要配合得当,必需的各种微量元素要齐全。由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低,财力有限,饲料工业落后,若按照以上要求,则瘦肉型猪就很难发展起来。因此,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研究能较快地发展瘦肉型猪的办法。一些专家建议,发展瘦肉型猪,可以由低到高,逐步发展。先抓推广瘦肉型良种公猪配种,饲料条件不变,瘦肉率就可以提高5%左右;在推广良种的基础上,把各种饼粕合理利用起来,生产配合饲料;适当控制饲养重量,不要超过90—100公斤,超过90—100公斤,饲料的能量就会转化为脂肪,使瘦肉率下降。以后随着饲料条件的改善,再逐步提高瘦肉率。看来这个路子是可行的。当然这是就内销猪而言,饲养专供出口的猪,则应按国际市场要求的标准进行生产。
发展瘦肉型猪,要切实贯彻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我们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比较穷,资金不足。办任何事情,都要考虑到这个特点。发展瘦肉型猪,有两种办法,一是一切都要高标准的洋办法,花钱多,进展慢。这个办法不适合我们的国情,不能用。另一种办法,是因陋就简,能土则土,宜洋则洋,土洋结合,由土到洋,逐步提高,少花钱,多办事。用这种办法,我们就可以发展得快一些。江苏省武进县实行全县统一供应精液,发展瘦肉型猪的经验是可取的。他们因陋就简,开始仅用五万块钱就办起统一供精站,逐步充实,到1984年为止一共花了52万元,就办成了担负全县和常州市郊区供精任务的供精总站。他们不是另搞一套自上而下的供精、运送和配种体系,而是充分利用原有基础,把有关方面的力量组织起来搞协作,艰苦创业,收到了少花钱多办事的效果。
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发展瘦肉型猪。当前瘦肉需求量大的,是大中城市。大中城市周围的县,担负着供应大中城市副食品基地的任务,这些地区一般养猪比较多,养猪业的基础比较好,交通比较发达,适宜统一供精,可以少花钱多办事。因此,要把这些地区作为发展瘦肉型猪的重点,作出规划,有步骤地发展。要经过示范,向农民做好宣传工作,不要一哄而起。注意处理好农民的经济利益,在不增加国家财政负担的前提下,把养瘦肉型猪增加的收益,大部分留给农民,但也要兼顾生猪经营单位、消费者和畜牧服务单位的利益,使各有关方面都有积极性。
发展瘦肉型猪,还要充分发挥畜牧研究单位的作用。目前,科研和生产脱节的现象有所改进,但结合得还不够好,未能充分发挥科研单位的作用和潜力。为了克服科研与生产脱节的现象,建议有计划、有步骤地将科研与原种场、良种场组成科研生产联合体,使原种场、良种场成为科研单位的实验基地,把科研成果及时应用到生产上,指导生产,逐步使我们的养猪业走上科学发展的道路。
近几年,各地区财政部门在发展瘦肉型猪方面,与畜牧部门紧密配合,做了大量工作,并在财力上给以支持,中央财政也给了一些帮助。办事情,总是要花一些钱的。中央财政准备在今后四年内拿出六千万元,用于帮助地方发展瘦肉型猪。发展瘦肉型猪所需经费,主要靠地方解决,中央财政给点钱是补助性的。在这方面花些钱是很值得的,效益是高的。从经费开支来看,投入的资金用几年节省的经费就可以补偿回来。例如武进县,实行统一供精前,全县饲养种公猪560头,实行统一供精后减为36头,减少524头,每年节省饲养费15万元。建供精总站(包括几次搬迁在内)共花52万元,用三年半节省的种公猪饲养费就补偿回来了。据江苏省畜牧局统计,30个实行全县统一供精的县,统一供精前饲养公猪20,000来头,统一供精后仅饲养公猪414头,就满足了需要,减少19,500多头,仅饲养费一年就节省1,000万元,经济效益是很好的。各地区财政部门要积极支持发展统一供精和发展瘦肉型猪,同畜牧部门紧密配合,经过几年的共同努力,使瘦肉型猪能有一个较大的发展,为改善人民的生活质量,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出口创汇,尽到自己的责任,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