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国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是在加强宏观经济控制的前提下,对微观经济放开搞活。第二步利改税办法的实施,进一步扩大了企业的自主权,为增强企业活力,加快技术改造和产品更新换代的步伐,提高经济效益,实现扭亏增盈,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但是,目前有些企业的领导人,不是把增加的财力主要用于发展生产,却用来大搞非生产性的基本建设:他们有的擅自扩大非生产性建筑面积,任意提高造价标准;有的为了取得职工的信任和支持,不顾财力的可能,大搞家属楼、办公楼及集体福利设施;致使有的企业连生产发展基金也花得精光,一旦需要搞生产性建设时,就四面伸手向国家要贷款。象我们温县这样一个全年只有一百多万元工业上缴收入的县城,截至1984年底,全县工业企业的贷款总额竟达717.5万元,其中专项贷款662.9万元,基建贷款54.6万元。1985年,全县工业企业到期应归还的贷款就有203.6万元,比当年上缴财政任务还多70%,几乎每个企业都有还款任务。经济效益差的厂,既无力归还贷款,也不能完成上缴税利任务;经营效果较好的企业,则要求在税前还贷,因此,到今年第一季度,财政入库任务只完成了10%。
为此,我们建议有关部门要重视非生产性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尽快组织财政、计委、城建、建行等部门,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研究如何从基本建设审批权限等方面采取措施,加强对非生产性基建的管理。对已兴建的非生产性基建项目也应进行彻底清查,该压缩的要压缩,该砍掉的要砍掉,坚决把那些擅自扩大建筑面积和任意提高工程造价标准的非生产性建设项目纠正过来。现在,对于非生产性基本建设不是要松“绑”,而是应该紧紧“绑”。否则,将会给分灶吃饭后的地方财政带来严重困难,影响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河南省温县财政局 郑良恭 张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