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有些地方和部门,以各种名义,从多种途径,向企业事业单位搞集资和摊派。大至基建项目,小至花坛、遮雨棚,都要企业事业单位出钱。有的地、市为了向煤炭部门投资以换取煤炭,没有钱就向企业摊派,甚至生产上不用煤的企业,也得拿钱。有的县、市只管向企业要钱,钱从哪里来,帐务上怎样处理,也不研究布置,致使不少企业把摊派款摊入成本,挤占了国家财政收入。还有的地方把这种摊派做为经验,在报纸上广为宣传。乱集资、乱摊派.企业招架不了,如果长此下去,贻害非浅。
第一,会使国家财力更加分散,妨碍国家重点建设。各地方、各部门如果都用集资、摊派的办法来搞自己的建设项目,势必和国家的重点建设项目争人力、争物力、争财力。不少地方认购国库券的进度较慢,上交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不及时,不能说和乱集资、乱摊派无关。另外,用这种办法搞起来的项目,从局部看可能是重点,有必要;从全局看可能没有必要,甚至是浪费。这种做法如果不加以制止,基本建设规模怎么能压缩下来?重复建设的现象怎么能够克服?
第二,加重了企业负担,会影响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地方和部门乱集资、乱摊派,势必加重企业的负担,使企业本来应当用于技术改造和...
目前有些地方和部门,以各种名义,从多种途径,向企业事业单位搞集资和摊派。大至基建项目,小至花坛、遮雨棚,都要企业事业单位出钱。有的地、市为了向煤炭部门投资以换取煤炭,没有钱就向企业摊派,甚至生产上不用煤的企业,也得拿钱。有的县、市只管向企业要钱,钱从哪里来,帐务上怎样处理,也不研究布置,致使不少企业把摊派款摊入成本,挤占了国家财政收入。还有的地方把这种摊派做为经验,在报纸上广为宣传。乱集资、乱摊派.企业招架不了,如果长此下去,贻害非浅。
第一,会使国家财力更加分散,妨碍国家重点建设。各地方、各部门如果都用集资、摊派的办法来搞自己的建设项目,势必和国家的重点建设项目争人力、争物力、争财力。不少地方认购国库券的进度较慢,上交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不及时,不能说和乱集资、乱摊派无关。另外,用这种办法搞起来的项目,从局部看可能是重点,有必要;从全局看可能没有必要,甚至是浪费。这种做法如果不加以制止,基本建设规模怎么能压缩下来?重复建设的现象怎么能够克服?
第二,加重了企业负担,会影响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地方和部门乱集资、乱摊派,势必加重企业的负担,使企业本来应当用于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的资金得不到保证。有一个轴瓦厂,1982年留用的更新改造资金和生产发展基金有22万元,1983年被集去10万元.有一个汽车厂,1982年留用的更新改造资金和生产发展基金有29万元,地方搞自来水集资,一下就拿走18万元。这样搞下去,不要说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恐怕连简单的再生产也难以维持。
第三,会挫伤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国营企业实行利改税以后.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基本上固定下来.在保证国家得大头的情况下,企业所得和职工所得是人们很关心的事情。在国家集资之外,再去乱搞摊派,使企业和职工利益受到影响,就会挫伤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影响生产的发展,影响经济效益的提高。
总之,乱集资、乱摊派危害很大,应当严加整顿和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