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经国务院批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三次财务大检查。第一次是在1981年进行的,以检查1980年财政收支为主,查出违反财经纪律的金额37亿元,可以上交财政的收入为12亿元;第二次是1981年底至1982年初进行的,以检查企业财务为主,查出违反财经纪律的金额47亿元,可以上交财政的收入为23亿元;第三次是1983年10月开始的,截至目前,已查出违反财经纪律的金额32亿元,可以上交财政的收入为18亿元,已入库12亿元。三次财务大检查的效果是显著的。它对进一步发展国民经济的大好形势;对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把自己的工作服从于和服务于全党的战略目标,开创提高经济效益的新局面;对力争做到生产、实现税收和利润、国家财政收入三者同步增长,都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几年来,由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我国的国民经济开始走上了稳步发展的健康轨道,形势一年比一年好。就执行财经政策,维护财经纪律来说,总的情况是好的,违反财经纪律的情况开始有所好转。但是,这方面存在的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经过财务大检查,发现部分地区和单位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仍十分严重,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同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作不懈的斗争。
维护和遵守财经纪律,是加速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大家知道,我们是在人口多、底子薄、经济落后的基础上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这就特别需要发扬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需要集中财力物力保证重点建设,需要有统一的意志和严明的纪律。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如果得不到有效地制止,对四化建设的危害极大。一是从思想上瓦解和松懈人们的革命意志。违反财经纪律,是分散主义、本位主义、个人主义在财政经济工作上的反映。对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单位来说,就是把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经济利益置于国家利益之上。对个人来说,就是把个人利益摆在国家利益之上。只强调自己的需要和利益,对国家的需要和利益视而不见,还谈什么统一的意志和为国家多做贡献的创业精神!二是从组织上会腐蚀我们的革命队伍。财务大检查的情况表明,管理混乱,财经纪律松弛,是贪污盗窃、偷税漏税、行贿受贿的温床。霉菌从这里滋生,一部分思想不健康的人,由不遵守财经纪律逐步走上犯罪的道路。比如,南道县江海水泥厂给供销人员发的推销奖,每人都在千元以上,但仍不满足,有的人还以开假发票、假验收单骗取资金,终于陷入犯罪的深渊。三是从经济上挖了社会主义墙角。三次财务大检查,每次都查出三四十亿违反财经纪律的金额,数额相当可观。正当四化建设需要资金之时,这么多的资金没有用到正道上,难道不值得我们重视并坚决加以制止吗!
违反财经纪律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择其要者来说,第一是思想上的混乱。首先是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散布的无政府主义思想没有完全肃清,有些同志头脑里计划观念、法制观念、全局观念淡薄了。其次是对国家在经济工作中推行的一系列正确的方针政策,有的同志在执行中理解不全面,有的甚至加以曲解。比如,有的认为,企业扩权了,国家可以撒手不管了;有的认为,过去对职工欠帐多,工资不高,应当多为他们谋点福利,迁就了一部分群众的落后意识;有的认为,只要不装进自己腰包,违点纪不算啥;等等。第二是法制不健全。特别是在改革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法规制度没有做出相应的规定,同时还有以言代法的现象,削弱了法的权威性。第三是纪律性差了。有的单位对国家的法令规章和上级的规定,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不执行。有的甚至自订规章,自立标准,以权代法。有的对损害国家利益的现象不批评不斗争,对上级的检查存在侥幸心理,“查出来是你的,查不出来就归我”。第四是监督不力,处理不严,给违反财经纪律者留下了空子。
向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作斗争,是争取党风和社会风气根本好转的一个重要方面。整党决定中把严肃财经纪律列为整党任务中的一项内容,是十分正确的。解决这个问题,首先是经过整党,提高对维护财经纪律的重要性的认识,统一思想,提高觉悟,把全局利益、长远利益放在第一位,正确处理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的关系,增强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的自觉性。其次是加强经济立法,健全法制,完善法制,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规制度不尽完善、不尽合理的地方,应当通过法定的程序进行修改补充。三是要加强财政、审计监督。要逐步建立和加强审计、财政监督系统。在近几年,定期开展财务检查还是必要的。四是对检查出来的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只检查不处理,或者处理不当,就不能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就会出现年年查、年年犯的现象。法,是保护群众根本利益的,只有处罚那些财经纪律的破坏者,才能更好地保护群众的根本利益。有些违纪案件牵连到群众,但主要责任在那些出主意的人。不能被那些利用群众的名义来推卸责任的遁词所迷惑,不要受“法不责众”的干扰。不管是谁,只要他违反了财经纪律,就要根据情况认真予以查处。只有这样,才能医治那些违纪案件中的“常见病”和“多发病”。此外,加强企业事业内部的监督也是重要的一环。我们要充分发挥企事业财务会计人员的监督作用,支持他们履行职责,对于因揭发了问题而受到打击报复的,要给他们撑腰,以伸张正气。
总之,加强财经纪律,同一切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作斗争,不是一件孤立的事情,必须结合整党,大家一齐来抓,要造成一种社会舆论,使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受到广泛的谴责,大家都来同它作斗争。这样,才能压倒邪气,扶持正气,有利于实现党风、社会风气和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