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文教行政财务,是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财务、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事业财务以及行政财务的简称。我国社会文教行政财务单位多,分布面广,类型复杂,政策性强,财务收支情况差别大。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支持和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保证行政工作任务的完成,并有利于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职工群众当家理财、厉行节约的积极性,国家根据社会文教行政财务的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财务管理形式。目前,主要有四种,简介如下:
一、全额预算管理
所谓“全额预算管理”,就是将单位预算的各项收支全部纳入国家预算。即单位所需要的支出全部由国家预算拨款,所取得的各种收入,按规定应该上缴的要全部上缴国家财政。实行这种管理形式的单位,年初根据事业计划或工作任务,人员编制,各项定额和费用开支标准编制预算,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批准。执行中如果事业计划或工作任务有较大的增加或变动,可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提出调整预算。年终如有结余,实行预算包干的单位,定额节约和增收节支结余,留给单位结转下年继续使用;没有实行预算包干的单位,年终结余按规定全部上缴财政。采取这种管理形式,有利于国家对单位的收支进行全面管理和监督,同时使单位的支出得到充分的保证,也有利于国家财政资金的统一管理和调拨。
这种管理形式,一般适用于没有收入或没有经常的、固定的业务收入的行政机关,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事业单位,文教事业中的教育、通讯、广播电视、地震,海洋等事业单位。
二、差额预算管理
所谓“差额预算管理”,就是对有经常的、固定的业务收入的单位、全面核算收支,收支挂钩,以收抵支,收入不敷支出或收入大于支出的差额列入国家预算。也就是说,单位用自己的收入抵补自己的支出,支大于收的差额由国家预算拨款补助,收大于支的差额上缴国家财政。采取这种管理形式,可以使单位将收入和支出直接挂钩,有利于调动单位和职工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加强财务管理,促进事业发展;同时也有利于减少资金的缴拨手续。
这种管理形式,适用于有固定的、经常的业务收入的单位,如剧团,体育场、馆,医疗机构等。根据各单位不同情况,这种管理形式又分为三种。
(1)定项补助,结余留用。就是单位根据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上级核定的定员定额、费用开支标准和近年来收支情况,确定一个或几个支出项目的开支,比如说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等项目,作为差额补助数列入国家预算,由预算拨款予以补助,其他项目,如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设备购置费等的支出,由单位业务收入抵补。在执行过程中,一般不办理追加追减,年终超支不补,结余和超收留给单位使用。从1960年起,国家对县以上医院实行的就是这种办法。国家财政对医院按照人员编制计算出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和3%的附加工资(福利费1%,工会经费2%),由国家预算补助(通常叫包工资),包干使用,超支不补。其余各项开支,由医院收费解决。
(2)定额补助,结余留用。就是按照特定的计算单位(如医院按病床)计算的补助定额,作为差额补助的数额,列入国家预算,由预算拨款予以补助,其他开支,由单位业务收入抵补。在执行过程中,一般不办理追加、追减,年终结余和超收,留归单位使用。
(3)差额补助或差额上缴。就是在核实单位全部收支的基础上,支大于收的差额由国家预算拨款补助,收大于支的差额上缴国家财政。在执行过程中,收支自求平衡,年终超支不补。由于管理不善导致减收的部分,不得减少核定的上缴数。收入超过年度预算数时,超收的部分,一般也不上缴国家财政,留给单位按规定使川。有些部门根据超收情况,采取了主管部门和单位按一定比例分成的办法。
三、事业单位,企业管理
所谓“事业单位,企业管理”,是指某些单位的性质属于事业,经营管理则参照企业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的一种管理形式。比如有些文教科学卫生部门的所属单位,既不同于企业,又不同于行政单位,它们的活动主要不是为社会提供物质资料,不从事商品流通和交通运输,而是为发展生产,提高社会劳动生产率,改善生产条件和人民生活条件服务的,所以其性质是事业。但是,从其经营活动来看,它们在保证完成各自的政治、科研、事业计划和其它任务的同时,还要利用自己的条件为社会提供一定数量的产品和服务,获取一部分收入,因此它又类似企业。为了适应这些事业单位的特点和充分利用其现有条件,开展多种经营和综合利用,扩大服务范围和增加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增加合理收入,以及更好地体现用经济办法管理的要求,国家财政对这些单位在财务管理上采取了“事业单位,企业管理”的形式,并要求这些单位实行独立的经济核算。比如文化部门的某些出版社、报社、剧场、文物商店,以及民政部门的假肢工厂,卫生部门的生物制品所,科研机构的中间试验工厂,行政、事业单位所属的宾馆、招待所,等等。
采取这种管理办法,有利于调动单位和职工群众当家理财、增收节支的积极性,有利于单位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果,促进事业的发展。实行“事业单位,企业管理”的办法,原则上必须经过仃关部门批准。一般要求单位做到:领导班子健全,财务和其其他管理机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具备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条件,能够按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定及时、准确地编报财务收支计划,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大修理基金,管好用好国家拨付的流动资金或周转金,及时按规定向国家上缴税金和利润。个别单位盈余较大的,经批准可实行利润留成,如发生亏损,可由事业费拨补或采用收入退库的办法进行弥补。职工个人的工资、劳保福利等待遇,或享受同类企业待遇,或享受事业单位待遇,但不得两头都占。
四、民办事业,国家补助
所谓“民办事业,国家补助”(通常叫民办公助),是指国家对集体或民办的城、乡文教卫生事业单位,由财政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以贯彻执行“两条腿走路”的方针,鼓励和支持这些单位进一步办好文教卫生事业,扩大文教卫生事业设施,以适应和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文教卫生事业的需要。经费补助的数额,一般是根据这些单位的收支状况、困难程度和国家财力的可能,按照困难小的少补助,困难大的多补助的原则,予以确定。例如,目前国家对公社文化站、中小学的民办教师、城乡集体所有制卫生院、农村合作医疗,以及农村赤脚医生等,都给予一定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