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们财政工作面临着一个非常好的新形势。这个新形势在经济上的突出标志;一是,全党工作的着重点已经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二是,提高经济效果已经做为经济工作的一条基本方针提了出来。这就从指导思想上解决了经济发展的方向道路问题。三是,物质利益原则已经明确做为经济工作中必须贯彻的一条重要原则。这个原则同政治思想工作结合起来,赋予了我们的经济以新的活力和发展的动力。
这个新形势给我们财政工作带来哪些新情况、新变化、新问题呢?我看最大的变化,是财政分配关系发生了变化。随着经济管理体制的深入改革,财政上“分灶吃饭”了,企业的自主权扩大了,实行了各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加上农副产品提价和几次调整工资等一系列经济政策的调整,各方面增产增收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了,整个社会财富增加了,但利润的分配发生了重大变化,企业实现的利润已经不再完全是国家财政收入,有相当一部分通过包干结余和各种形式的分成、留成由企业支配了。财政上的钱没有相应地增上来。现在的情况是:一方面地方和企业的钱多了,人民群众手中的钱多了;另一方面国家财政却连续几年出现赤字。这就是我们财政工作在新的形势下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这个新的形势,既为我们做好财政工作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怎样去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呢?我想,必须在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都有一个大的转变,必须牢牢地把握和坚持以下几个基本的观点和原则:
第一,财政工作必须紧紧围绕经济建设的新路子,把国民经济搞上去。我们制定的每一项制度、规定、办法和措施,都必须符合这个总的要求。解决财政困难的立脚点,一定要放在促进生产发展上。绝不能因为财政有困难就轻易地改变政策,更不能回到过去的老路上去,把下边的资金简单地收上来。这样会失信于下级,挫伤部门和企业的积极性。从长远看,把下面的积极性打掉了,经济搞死了,财政的困难不但不能减少,反而还会增加。
第二,财政部门一定要树立整个社会财富增加的综合财政思想。集中在中央的钱,集中在地方的钱,以及留给部门和企业的钱,从广义来说都是国家的钱,所有权都是国家的,它们的区别仅仅在于支配权上的归属不同。从这个意义上讲,部门和企业的钱多了,不但并不可怕,而且应该看成是一个很大的好事。但有两个问题必须特别注意:一是这些钱的来源必须正当、合法;二是这些钱必须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尤其是用于职工奖励的钱,一定要控制在规定的范围之内,工资和奖金增长的速度不能超过劳动生产率提高的速度。所以我们说要增加收入,关键的东西,第一位的问题不应该只看哪一级财政收入多少钱,纳入预算多少钱,而首先应该看社会财富的增加。第二位的才是合理分配,如何使用的问题。只有树立了综合财政的观点,整个社会的财富增加了,我们的经济才能活起来。
第三,我们的工作重心一定要放在提高经济效益上。在当前尤其在我们黑龙江省,把这个重心突出出来,更为重要。我们省工业百元产值积累率、资金占用率在全国都是比较落后的,企业的亏损面是比较大的。这是财政收入搞不上去的重要原因之一。不仅老企业要提高经济效益,上新项目也必须首先考虑经济效益。一定要把我们的主要精力放在挖掘企业内部潜力、降低消耗、实现增产增收上。
第四,我们一定要把增收节支的注意力放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上。凡是有利于调动下边增产节约、增收节支积极性的措施,我们都应该积极支持。目前实行的“分灶吃饭”、财政包干,以及企业内部实行的各种经济责任制,尽管还有些缺点,还不够完善,但实践证明,方向是正确的,效果是显著的。我们不能因为存在某些方法上的问题而动摇这个方向,一定不能走回头路,也不能变来变去,要保持政策的相对稳定性。当然,我们也必须坚持原则,保证国家、企业、个人“三者都有利,国家利更多”,也就是国家拿大头,企业拿小头,职工拿零头。财政对各部门和企业实行盈亏责任制,包干基数和分成比例必须定得合理,既要使部门和企业经过努力,有利可得,又要保证财政多得。对企业内部实行的经济责任制我们要热情支持,但也不能放手不管,要配合主管部门帮助企业解决好实行经济责任制中已经和可能出现的新问题。实行经济责任制,一定要讲条件,要先在经营管理搞得比较好的一些厂子搞,不能仓促上马;不具备条件又已经实行了的,要因势利导,迅速把整顿企业和改善经营管理的工作抓上去。
第五,我们一定要把筹集和动员建设资金的范围延伸到预算外的领域,把财政监督强化起来。现在部门和企业的钱多了,财政的钱相对地少了,在这种资金比较分散的情况下,要保证国民经济的发展有一定的增长速度,单靠预算内的钱显然是不行的。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按照政策把预算内的收入组织好,把有限的资金花到刀刃上,还必须把合理调度和科学地使用好预算外资金纳入我们工作的日程,把部门和企业的钱引导到国家计划的轨道上来,使其真正成为预算内财力的必要补充。经济越活,政策越放宽,资金越分散,就越是要加强财政监督。既要保护企业正当的经济利益,又要防止企业弄虚作假,挤占、截留国家财政收入,坚决堵住财政上的“跑、冒、滴、漏”。“只要有钱,钱在哪里都好办”这句话,是就有钱比没钱好而言的。不能片面地理解钱在哪里都行,更不能允许化大公为小公,化预算内为预算外,混淆财政资金和企业资金的界限,并因此而放弃原则,放弃政策,放弃监督。财政监督不是可以削弱,而是必须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