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务院关于调整农村社队企业工商税收负担的若干规定》是贯彻执行狠抓调整、稳定经济的方针,适当平衡各种经济成份之间的税收负担的重要文件。它从鼓励与限制两个方面体现了税收的作用,对于扶植社队企业生产的正常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我国广阔的农村,社队企业正在向前发展着。它对于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业生产,改善社员生活,起了很好的作用。为了支持社队企业的发展,国家在税收上一向采取低税免税的政策。但是,近年来各地在执行国家税收规定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例如新开办的社队企业,不论有无发展前途,或者有无困难,一律免税三年。这种情况,不仅使国家税收减少了,而且也不利于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有的企业为了从减税免税中取得好处,甚至弄虚作假、以老报新、一分为几、关老开新,人为地使企业半开半停、开开停停,生产不能正常进行。有的地方不从全面利益出发,盲目地建设了许多小烟厂、小酒厂、小糖厂等等,不仅同大的先进的工业企业争原料,使大的先进的工业企业生产受到了影响,而且这些小厂技术落后、原料消耗大、产品质量低,并不能真正体现“优势”。
《国务院关于调整农村社队企业工商税收负担的若干规...
《国务院关于调整农村社队企业工商税收负担的若干规定》是贯彻执行狠抓调整、稳定经济的方针,适当平衡各种经济成份之间的税收负担的重要文件。它从鼓励与限制两个方面体现了税收的作用,对于扶植社队企业生产的正常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我国广阔的农村,社队企业正在向前发展着。它对于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业生产,改善社员生活,起了很好的作用。为了支持社队企业的发展,国家在税收上一向采取低税免税的政策。但是,近年来各地在执行国家税收规定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例如新开办的社队企业,不论有无发展前途,或者有无困难,一律免税三年。这种情况,不仅使国家税收减少了,而且也不利于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有的企业为了从减税免税中取得好处,甚至弄虚作假、以老报新、一分为几、关老开新,人为地使企业半开半停、开开停停,生产不能正常进行。有的地方不从全面利益出发,盲目地建设了许多小烟厂、小酒厂、小糖厂等等,不仅同大的先进的工业企业争原料,使大的先进的工业企业生产受到了影响,而且这些小厂技术落后、原料消耗大、产品质量低,并不能真正体现“优势”。
《国务院关于调整农村社队企业工商税收负担的若干规定》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平衡税负,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区别对待的办法。如取消社队企业开办初期免征工商税和工商所得税二年至三年的规定,改为区别不同情况,给予不同的免税照顾。社队企业生产的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产品以及队办企业为社员生活服务的业务收入和所得利润,可以继续免征工商税和工商所得税;生产烟、酒、糖、棉纱、手表等高税率产品的要照章征收工商税,不予减免;生产其他产品,纳税有困难的,给予一年以内减免工商税的照顾;凡同大的先进工业企业争原料的以及盈利较多的社队企业,一律照章征收工商所得税。对于城镇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在农村或城镇郊区所办的场(厂)、队生产的产品,也按照不同情况,做了征税和免税的规定。这些规定,体现了鼓励与限制的政策精神,促使社队企业的发展适应计划经济的需要,有利于调整国民经济方针的贯彻执行。
各地财税部门要认真执行国务院的规定,加强农村社队企业的税收管理,正确发挥税收的鼓励与限制作用,按政策规定实行征税、减税和免税,堵塞一切漏洞,促进生产,保证财政收入,使农村社队企业遵循调整经济、稳定经济的方针,沿着正确的轨道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