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商品经济与资本主义经济中的竞争】在私有制条件下商品生产者之间争夺经济利益的斗争。小商品经济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都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在这两种商品经济中,都存在着竞争。但它们之间的竞争具有不同的性质和特点。小商品生产者以个体劳动为主,他们为了交换自己所需要的商品而进行竞争。他们拥有的生产资料有限,生产规模较小,竞争的规模不大。但他们之间的竞争会使他们两极分化:使大多数小商品生产者破产,变成无产者;而极少数人则发财致富,变成资产者。资本主义商品经营者是榨取剩余价值的资本家,他们竞争的目的是为了争夺市场、原料和投资场所,归根结底是为了争夺利润。在竞争中大企业凭借经济上的优势,按“大鱼吃小鱼”的原则,“打败落后者以确立自己的统治”(《斯大林全集》第12卷第99页)。所以,竞争具有普遍性和剧烈性。
垄断前资本主义的基本经济特征是自由竞争。在这个阶段,资本可以在各企业或各部门间自由转移,竞争迫使资本家不断地改进生产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加强对工人的剥削,来增强竞争能力。竞争分为部门内的竞争和部门间的竞争。部门内的竞争,是生产同一种商品各个企业的资本家之间为了更有利地销售商品和获取超额利润而进行的斗争。部门间的竞争则是不同部门的资本家为了更有利的投资而进行的斗争,这种竞争的结果,使各部门不同的利润趋于平均化,竞争一方面促进资本主义生产力的迅速发展,另一方面又加剧了资本主义的各种矛盾。
资本主义发展到垄断阶段,并未排除竞争,相反,竞争更加尖锐,更加激烈。“垄断产生竞争,竞争产生垄断”(《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卷第483页)。垄断组织之间的竞争、垄断组织内部的竞争、垄断组织与非垄断组织之间的竞争,都更加带有破坏性,这是一场你死我活的斗争。列宁指出:“从自由竞争中成长起来的垄断并不消除竞争,而是凌驾于竞争之上,与之并存,因而产生许多特别尖锐特别剧烈的矛盾、摩擦和冲突”
(《列宁选集》第2卷第807—808页)
(摘自《政治经济学辞典》第59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