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11 作者:谷孟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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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财政体制的改革,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经管的预算外资金,项目越来越多,数额越来越大,它在发展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为了逐步地建立起综合财政计划制度,提高整个国家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已势在必行。
一、什么是预算外资金
预算外资金,是由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自收自支,放在国家预算之外单独管理的财政性资金。预算外资金是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国家批准设置的。
国家财政资金,包括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两个部分。预算内资金,是国家为了行使其职能,通过国家预算,有计划地集中和分配的资金,它是国家财政资金的主体。另一部分国家财政的资金,不通过国家预算进行集中和分配,而是由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自收自支,自行管理;这部分资金叫作预算外资金,它是国家预算的必要补充。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有了一定数额的预算外资金,不仅可以解决一些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照顾不到的社会公益事业,更重要的是在国家计划的统一指导下,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因地、因事制宜地举办一些生产建设事业。因此,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的关系,就如...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财政体制的改革,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经管的预算外资金,项目越来越多,数额越来越大,它在发展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为了逐步地建立起综合财政计划制度,提高整个国家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已势在必行。
一、什么是预算外资金
预算外资金,是由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自收自支,放在国家预算之外单独管理的财政性资金。预算外资金是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国家批准设置的。
国家财政资金,包括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两个部分。预算内资金,是国家为了行使其职能,通过国家预算,有计划地集中和分配的资金,它是国家财政资金的主体。另一部分国家财政的资金,不通过国家预算进行集中和分配,而是由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自收自支,自行管理;这部分资金叫作预算外资金,它是国家预算的必要补充。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有了一定数额的预算外资金,不仅可以解决一些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照顾不到的社会公益事业,更重要的是在国家计划的统一指导下,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因地、因事制宜地举办一些生产建设事业。因此,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的关系,就如同战争时期的正规军和游击队的关系一样,预算内资金保证全局,预算外资金照顾局部,各有各的作用,相互配合,共同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预算外资金,对地方部门、单位来说,虽然具有一定的机动性,但各种预算外资金,都有它的既定用途,有规定的开支范围,不能随意挪用,它同机动财力的概念是有区别的。
实践证明,预算外资金的设置,对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挖掘潜力,合理地使用资金,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起了显著的作用。今后,随着经济管理体制的进一步改革,财权的下放,自主权的扩大,这部分资金的作用将更加重要。
二、预算外资金的由来和现状
我国的预算外资金,基本上是从一九五四年开始设置的。一九五二年以前,各机关、部队曾留有小公家务和机关生产;一九五二年下半年,将机关经营的生产事业一律收归地方政府,作为地方国营企业,取消了小公家务;对农村的文教、卫生等事业费和乡的行政经费,统一纳入预算,由国家供给。经过整顿以后,国家几乎集中了全部预算外资金,这对国家统筹安排国民经济计划,集中力量保证重点建设,保证农村文教、卫生等事业的均衡发展和稳定农民的负担,都起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当在国家进入大规模的经济建设时期,地方难免有些迫切需要解决而国家预算又不可能完全照顾得到的问题。经过实践,那种事无巨细都由中央安排的办法,对中央和地方都不方便,一致认为需要给地方划出一定的财力。因此,在一九五三年全国财经会议之后,经中央批准,从一九五四年起,允许各省、市、自治区在国家预算以外,征收一部分工商税附加和农业税附加,作为地方的自筹资金,放在预算外单独管理,用于城市的维护和农村公益事业方面。一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如养路费、学杂费等也明确作为预算外资金管理。以后,随着各项事业的发展,预算外资金的项目和数额逐步扩大,到一九五八年,国家对企业实行了利润留成制度。特别是一九六七年把企业的基本折旧留作企业专项资金以后,预算外资金的数额有了较大的增加。从一九六七年至今,每年预算外资金占国家预算收入的比重,都在百分之三十以上。
预算外资金的种类、项目是较多的,历史上沿袭的分类方法,主要是从资金由谁来经管划分的。当前,预算外资金共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一是地方财政经管的预算外资金。它包括工商税附加、农牧业税附加、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渔业税及渔业建设附加、盐税留成、县办工业利润留成、财政统管的公房、公产租赁收入以及财政集中的各种管理费、集中企业的更新改造资金、利润留成等。这部分资金是名副其实的地方财政资金,完全由地方安排使用。
二是行政事业单位经管的预算外资金。这部分资金由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自收自支,自行安排。事业单位经管的主要有:养路费收入、养河费收入,房管部门的房租收入,灌渠水费收入,以及文化、卫生、广播、园林、科研实验、校办工厂、校办农场、学杂费、民政部门的福利工厂等收入;行政单位经管的主要有宾馆、招待所收入、市场管理收入、基建单位的其他收入以及机关的废品变价收入等。
三是企业和企业主管部门经管的专项资金。它包括更新改造资金、大修理基金、育林基金、企业基金、油田维护费、以及各种利润留成等。这部分资金的数额较大,要占全部预算外资金的百分之六十左右,这部分资金的活动对国民经济影响较大,是综合平衡工作不可忽视的一个方面。
四是大集体企业的税后利润。所谓大集体是指以局为单位统一计算盈亏的集体所有制企业,这部分企业实际是地方企业,有的叫做地方国营。这些企业目前还采取缴纳所得税形式。税后的利润,由地方和地方的企业主管部门分配使用。
五是各项财政性贷款。包括小型技术措施贷款、出口工业品生产专项贷款、短期外汇贷款等。这部分财政性贷款的还款数,实际是国家每年从利润中直接支付出去的基本建设投资和更新改造费用,还款多少,不仅影响综合平衡,而且影响国家预算收入,国家必须监督这部分资金的活动。
此外,当前还有一些全民所有制的企业放在预算外管理。这部分预算外企业是历史上形成的,也有从预算内划出去的,需要经过整顿以后,逐步地纳入各级预算之内。
三、预算外资金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过去我们在计划管理和财政管理工作中,对这部分资金重视不够,管理放松,建国三十年来,预算外资金,还没有建立起一套比较完整的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特别是由于林彪、“四人帮”长期干扰破坏,造成一些思想混乱,许多地区和部门各行其是。致使预算外资金存在不少问题。概括起来,主要表现为:
(一)有些地区、部门和单位,任意侵占国家预算收入,擅自扩大预算外资金的范围。如有的化预算内收入为预算外收入,化全民企业为集体企业,有的把国营企业或国营企业的某个车间挂上试验厂或研究所的招牌,坐留利润;有的自立预算外项目,扩大附加范围,提高收费比例;有的不仅挖走了国家预算收入,而且增加了群众负担。
(二)有的地区和部门,随意改变资金用途,乱搞计划外基本建设。他们把预算外资金,误认为机动财力,抓过来就搞基本建设,到处抢购物资,挤计划内项目的物资,挤维修物资,挤生产用的原材料,冲击了国家计划,拉长了基本建设战线,影响了重点建设,影响了正常的维修,影响了生产。
(三)有些地方和单位的负责人,利用预算外资金制度不健全,管理薄弱的漏洞,把一些预算外资金视为自己的所有财产,挥霍浪费,为所欲为。有的拿预算外资金,大搞楼堂馆所,修建小别墅、小公馆;有的把不符合规定的开支,用预算外资金报销;有的拿预算外资金大吃大喝,请客送礼;有的把招待所当作自己的厨房,吃啥拿啥,胡作非为,不仅浪费了国家资金,而且坏掉了干部,助长了不正之风。
总之,当前预算外资金存在的问题是比较严重的,必须引起各级领导的充分重视。
四、预算外资金要纳入计划,要管
综上所述,预算外资金的设置,对于调动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管理国家财政的积极性,因地、因事制宜地举办各项建设事业,解决国家计划、国家预算照顾不到的问题,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但是,随意扩大,放任自流,不加管理,它就给国民经济的发展起了破坏的作用。一是分散了国家预算资金,影响了国家资金的积累速度;二是造成了整个国家的财力与人力、物力平衡的脱节,影响了国家建设速度;三是造成了国家资金的浪费,助长了不正之风。
在粉碎“四人帮”以后,国务院领导同志,对加强预算外资金的管理,曾做过明确指示。国务院领导同志指出:“这笔钱(指预算外资金)不列入国家计划,大部分由地方和企业自己又收又支,没有相应的物资,它就到处挤,挤计划内项目的物资,挤维修物资,挤生产用的原材料。结果冲击计划,拉长战线,影响重点建设,影响正常的维修,影响生产。另外,预算外收入,由于没有纳入计划,有的究竟怎样花的,用在什么地方,谁也搞不清楚。这是个老问题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是不是所有的同志都认识了?我们财政过去只管了一部分,没有管另一部分,这是个缺点。当然,管并不是什么都统到中央。什么都统到中央也不行。总之,预算外资金,都要纳入计划,一年不成,两年。有的集中起来安排使用,有的继续留给地方和单位使用,管理的办法可以不同,但不能不管。折旧费一年×××亿元,比建国初期整个国家预算还多。切不能把这个问题看小了。除了国家集中的以外,留给地方和单位的部分,也要由地方定出计划,要有原材料,要有物质基础,从安排用途到物资,都要有着落。一句话,预算外资金要纳入计划,要管。中心是这个问题。”
国务院领导同志的讲话,指出了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方向、方针和方法,根据这个讲话精神,当前对预算外资金应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一)整顿。目前预算外资金不仅数额大,而且名目繁多,须经过清产核资、清理帐外资金物资或冻结存款的办法,对现有的预算外资金项目,逐个进行审查,合法的保留,不合法的取缔。凡是划预算内为预算外的要划回来;擅自提高标准、扩大范围的,要纠正过来;事业部门所属的生产企业,如校办工厂、科研实验厂,民政部门办的生产性企业等,有的要实行独立核算,有的要明确实行差额管理或全额管理;企业的专项资金,要专款专用,不能任意挪作基本建设;招待所、宾馆要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规定开支范围。这些都要下大力气进行整顿。
(二)要逐步地建立起一套比较完整的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实行财政监督。所有掌握预算外资金的单位,都要事先报预算,事后报决算,建立财会制度,实行财政监督。要建立健全预算外资金管理机构,帮助预算外单位建帐健制,培训财会人员,严格财经纪律。
(三)实行综合平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和专项资金,都要编制收支计划,逐级汇总,向计划部门和财政部门报送,作为国民经济计划和综合财政计划的一个组成部分,从人力、物力、财力各方面进行综合平衡,统筹安排,保证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
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工作,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它涉及面很广,政策性很强。它不仅涉及到省、地、县各级财政部门,而且涉及到各条战线、各个行业、千千万万个部门和单位的财政、财务管理的问题,涉及到两种所有制的问题。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财政部门内部必须统一行动,随时了解掌握预算外资金的动态,经常向领导汇报情况,取得党委的支持。并要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树立一抓到底的决心,共同来搞好这一工作。使预算外资金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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