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0-22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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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河北保定:发挥财政职能助力科技创新
河北省保定市财政局始终聚焦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牢牢抓住科技创新这个核心,不断创新扶持方式,支持平台建设,服务创新群体,激活科技创新活力。一是营造优质环境,为创新发展添加“催化剂”。市财政局先后与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多个文件,完善场地、资金、人才等扶持政策,为创新发展提供可靠保障。为科技型企业尤其是小微、“双创”等企业减税降负。2017年至2018年上半年,全市支持与鼓励高新技术企业与小微企业发展减免税收39亿元,占整体比重26.8%,极大助力了科技型企业发展。争取省级科技资金5465万元,支持“双创”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建设工作;争取省级科技项目69项,资金3191万元。二是扶持创新群体,为创新发展打造“孵化器”。强化项目引领,对创新创业获奖项目进行表彰。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活动申报项目大幅度增长,2018年共征集到来自40个众创空间的689个项目,较2017年增长73%,其中360个项目获得资金支持。加强经费补贴,设立了市级创业扶持专项资金,累计筹集资金4000万元;安排500万元支持北京协同创新研究院、保定市人民政府共建固态照明研究中心建设。三是搭建发展平台,为科技创新安装“加速器”。...
河北保定:发挥财政职能助力科技创新
河北省保定市财政局始终聚焦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牢牢抓住科技创新这个核心,不断创新扶持方式,支持平台建设,服务创新群体,激活科技创新活力。一是营造优质环境,为创新发展添加“催化剂”。市财政局先后与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多个文件,完善场地、资金、人才等扶持政策,为创新发展提供可靠保障。为科技型企业尤其是小微、“双创”等企业减税降负。2017年至2018年上半年,全市支持与鼓励高新技术企业与小微企业发展减免税收39亿元,占整体比重26.8%,极大助力了科技型企业发展。争取省级科技资金5465万元,支持“双创”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建设工作;争取省级科技项目69项,资金3191万元。二是扶持创新群体,为创新发展打造“孵化器”。强化项目引领,对创新创业获奖项目进行表彰。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活动申报项目大幅度增长,2018年共征集到来自40个众创空间的689个项目,较2017年增长73%,其中360个项目获得资金支持。加强经费补贴,设立了市级创业扶持专项资金,累计筹集资金4000万元;安排500万元支持北京协同创新研究院、保定市人民政府共建固态照明研究中心建设。三是搭建发展平台,为科技创新安装“加速器”。在2017年基础上,2018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61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273家。全市众创空间面积已达19万平方米,拥有优秀创业导师1183个,在孵的创业团队2120个,近600个创业项目累计获得社会投资3亿余元,注册企业971家,超过500个创新项目实施市场化运营。积极探索科技金融合作,加大科技担保机构、科技创业投资机构支持力度。与河北冀商基金合作成立了总资本1亿元的“科技股权投资基金”。安排科技条件平台及院士工作站建设补助经费240万元,用于企业自建或共建研发机构,筛选出5家符合条件企业申报院士工作站,申报创新英才15人。
(郭培锐)
江苏沛县:做好资金保障全力支持精准扶贫
今年以来,江苏省沛县财政全力以赴做好资金落实、筹措、管理和使用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财政保障。一是提高认识,落实管理责任。强化责任意识,坚决贯彻落实精准扶贫政策,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分解到具体岗位、细化到具体环节、落实到具体人员。二是筹措资金,加大财政投入。着力优化财政涉农资金投入整合机制,加大扶贫投入力度,2018年落实财政扶贫资金6863.28万元。三是强化监管,提高资金效益。加强扶贫资金下达、资金拨付、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项目实施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完善资金审核程序,确保资金合规、安全、高效运行。
(王书勤)
湖北大冶:小保险服务大民生
为了提升人民群众的满足感、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建设“实力大冶、幸福大冶、美丽大冶”提供有力支撑,湖北省大冶市市政府自2015年6月起连续四年成功落实“市长关爱工程”民生救助保险工作,由政府投入财政资金,为大冶辖区内(不含汪仁、金山)全体户籍人口和暂住人口购买保险期为一年的“民生救助保险”,由最初的“二元民生”逐渐拓展为“三元民生”,保险范围逐年扩大,争取从多方面保障市民权益,提高社会公众满意度。作为全黄石地区唯一一个由政府出资为全体市民购买民生救助保险的县市,自2015年大冶市“市长关爱工程”民生救助保险政策落实以来,政府总投入约为700万元,累计救助金额高达660万元,累计救助80余人次,有效保障了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有力促进了地方的社会稳定发展,让有限的资金发挥了较大的保障作用。近日,2018—2019年期的“三元计划,市长关爱工程”民生救助保险已成功续保,保险范围涵盖了自然灾害救助、火灾爆炸救助、交通事故救助、重大恶性案件伤害救助、拥挤踩踏救助、未成年溺水救助、野外触电事故救助、精神病人伤人救助等共计15项保险责任,每人伤亡责任限额10万元,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1万元,每次事故责任最高限额500万元。
(汪海军 王漫兮)
湖南汝城:利用“互联网+监督”护航民生资金
日前,湖南省汝城县监察委通过“互联网+监督”后台大数据碰撞、比对、分析,将9户购买了商品房、21户经商办企业、385户已死亡疑似违规领取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问题线索交办给县财政、民政部门。接到线索后,该县财政、民政部门立即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核实,并按规定取消了30户低保户资格,对已死亡人员及时进行核减人数、停发保障金。近年来,汝城县“互联网+监督”平台设置了外部公开和内部监督两个门户,汇集民生资金项目、村级财务公开收支、部门基础比对数据等相关信息。平台外部门户设置民生资金、精准扶贫、村级财务、投诉举报等功能模块,可通过门户网站、移动APP、“三湘e 监督”微信公众号、终端查询机等渠道访问。为进一步推进“互联网+监督”平台建设,强化其对民生资金的监管作用,该县还积极开展“互联网+监督”平台后台数据碰撞比对分析,通过制定比对计划、精准发现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提出处理建议,严格交办督办、追缴问责到位的“三步曲”,确保民生资金的发放公开、透明、规范。2017年,汝城县在“互联网+监督”平台录入民生资金项目公开193类,录入项目发放580个、金额2.35亿元;录入个人发放金额127万条、金额3.5亿元;录入村级财务收入1.5亿元、支出1.8亿元,以强有力的方式打通部门之间信息“壁垒”,对民生资金发放、村级财务公开实施精准监督,在精准护航民生资金上取得明显成效。
(祝军飞 王军忠)
青海西宁:强化地方债务风险防控
近年来,青海省西宁财政以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为着力点,严格防控金融风险,全力以赴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截至2017年末,西宁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59.1亿元,控制在省财政厅核定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95亿元以内,债务率低于财政部规定的100%风险警戒线,政府债务规模总体可控,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一是严控法定限额内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制定印发《关于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的通知》,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融资行为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的若干措施》,提请市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审议,规范地方政府部门举债和担保行为。2018年,全市落实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2亿元、交通专项债券资金10亿元,债务余额控制在省定限额内。二是着力防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一方面,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建立西宁地方隐形债务动态监控机制,配合作好审计署、省财政厅对西宁市地方政府债务审计和督查工作,制定整改“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严格执行《西宁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规范开展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严禁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融资。另一方面,积极稳妥化解存量隐形债务。2016至2017年,通过与债权、债务人就政府存量债务余额及到期情况进行全面对账,累计置换存量债务139.6亿元。2018年安排债务还本付息支出10.3亿元,确保存量债务有序偿还。同时,稳步推进全市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支持转型后的国有企业依法合规承接政府公益性项目,鼓励西宁市信保集团等政府出资的担保公司依法依规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王道品)
甘肃专员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
甘肃专员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财政部党组部署要求,深刻领会打好三大攻坚战的深远意义,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决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坚持底线思维,助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专员办始终把地方政府债务监督作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规范融资和防范风险“两条腿走路”。专员办组织召开了由3家政策性银行、6家中央管理国有商业银行、3家地方商业银行总行和15家地方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参加的甘肃专员办金融监管工作座谈会,围绕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分析当前金融监管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提出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监管的措施和建议,督促金融机构在积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市场化原则合规审慎授信,促进金融企业健康稳健运行。针对风险较高的地区组织开展了置换债券资金使用情况核查调研、新增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核查等工作,监督地方政府合理举债、规范使用,坚决堵住违法违规举债的“后门”。聚焦财政风险防控,密切关注地方收入质量、支出结构、支出政策等情况,组织开展县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核查调研,及时掌握全省地方财政运行情况,防范基层财政运行风险。二是强化绩效理念,助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专员办充分发挥就地监管优势,聚焦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积极参与国务院对甘肃的脱贫攻坚巡查工作,组织开展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及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调研。及时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精神,梳理与扶贫资金管理相关的文件,明确纳入扶贫资金总台账的中央层面资金对口项目清单;派业务骨干参加财政部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培训班,对下一步借助该平台实现实时监管到项目、人、企业,打通监管“最后一公里”,打下了良好基础。同时,继续做好对口驻村帮扶工作,将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帮助协调解决入户砂石路、动力电等问题,积极扶持种植、养殖等产业发展,增强贫困群众内生发展动力。三是聚焦重点发力,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甘肃省纳入财政部重点生态功能区补助范围地区名单,选择生态保护压力大、资金支出规模较大的重点地区开展现场抽查,深入祁连山地区的5个市县开展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专项核查调研。一方面,核查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监督相关地区管好用好资金。另一方面,调研转移支付资金在支持祁连山地区生态环境整治、保护和修复,提高当地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改善民生等方面取得的效果,特别是在支持该地区妥善处理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补偿等问题上取得的实效,切实发挥就地就近优势,为财政部落实绿色发展理念、规范和加强生态保护资金管理提供第一手资料。
(本刊通讯员)
宁夏专员办:全覆盖、分析性、穿透式”动态监管模式成效显著
宁夏专员办依托信息化建设、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分析手段,在认真开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申报审核、执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等工作的基础上,实施“全覆盖、分析性、穿透式”动态监管,全面、实时监控宁夏全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执行情况,推动宁夏各部门和各项目单位进一步规范管理和使用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一是定期收集数据,建立基础信息库。地方市、县(区)财政部门定期在线填报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分解下达信息,包括指标文号、项目名称、指标金额和资金拨付方式等;资金使用单位根据明细项目按月在线填报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收到、使用情况,并上传文档、表格、图片等能反映资金使用结果的收入和支出凭据,作为佐证信息。汇集填报的数据资料,建立转移支付台账、转移支付政策库、转移支付案例库、绩效评价信息库,及时掌握地方各级财政分解下达、项目单位管理使用资金和项目进展等情况,逐步实现对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全流程、全覆盖监管。目前,已将2018年收到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全部纳入动态监管系统,涉及重点监控项目16大类,明细项目近2000个。二是线上分析预警,线下精准核实。充分利用已取得的数据和已收集的资料,加强对比分析、跟踪分析、综合评价分析等统计方法应用,探求数据背后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查找并分类存在的疑点、线索;以非现场的分析监控精准指导现场监管工作,通过询问、约谈、回访、调研、核查、绩效评价等监管手段进一步核实查证,及时向被监管单位预警提示其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动态跟踪整改落实情况;根据发现的问题,拓展延伸到同类资金或同类问题上,加大问题研究力度,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和政策建议,监管成果不断显现。资金支付进度慢的现象得到改善,2018年上半年宁夏自治区财政分解下达至市县财政比例比2017年提高6个百分点。三是开展差异化分类监管,提升监管精准度。在系统分析监督职责、监管特点、区域特色的基础上,制定体现与人力和实际相匹配的中央转移支付监管指导意见和分类指导实施方案,明确监管的工作目标、原则、方式、任务。围绕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自治区“三大战略”,研究选取扶贫攻坚、民族发展、环境保护、乡村振兴、民生保障等领域的资金优先作为监管重点;采取全面监管与重点市县监管相结合的方式,从提前下达、前置审核、执行监控、绩效评价各个环节进行闭环管理,特别是加强对现行政策实施效果的调研评估,保障相关部门、单位和群众充分享受中央财政支持政策。四是及时报告反馈,注重成果利用。从注重事后查纠问题向提前纠偏控制转变,通过座谈、核查、督促、反馈等方式对相关疑点进行沟通、核实,按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原则,不定期地形成监管分析报告报送财政部和自治区政府,及时反映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分析问题成因,提出解决问题、加强管理、完善政策的意见建议。此外,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要求,主动设计绩效评价自选动作,以资金的执行和结果对照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监控,对花得不好的资金建议财政部予以收回或督促有关方面改进管理,对达不到既定目标的政策建议调整或退出,确保财政资金用到“刀刃”上并产生实效。
(本刊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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