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山东省莒县财政局紧抓全省预算管理改革试点契机,强化“改革创新”观念,推动全县现代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并取得显著成效。连续两年被山东省财政厅评为先进,累计获得2000万元省级财政奖励资金。2017年莒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18.12亿元,可比增长31.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57亿元,增长32.1%。
(一)突出提质扩量,税源建设取得新突破。围绕加强财源建设,重点做好“挖”“拓”“提”三篇文章。一是围绕应收尽收“挖潜力”。深入组织开展税源调查,全面掌握税源分布及结构状况。加强社会综合治税,规范税收征管秩序,构建起齐抓共管治税格局,税收潜力得到充分挖掘。二是围绕增强财力“拓税源”。充分发挥财政资金“风向标”作用,推动全县塑料产业转型升级,支持企业绿色发展,制定促进物流业和保险业发展的扶持政策,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壮大地方财政财源。三是围绕优化结构“提质量”。坚持招大引强,把招引工业项目的“亩均税收”作为重要考核指标,提高项目税收贡献率,强化奖优劣汰效应,推动低效能企业有序退出,产业发展质量明显提升。2017年,莒县地方税收实现15.1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83.8%,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高于山东省平均水平11.3个百分点。
(二)突出绩效评价,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提高。莒县持续深化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在深入推进项目支出评价的基础上,深化部门整体评价改革,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促进了绩效评价的纵深推进。一是实现部门预算支出评价“全覆盖”。以部门单位收支管理情况为主要评价内容,涵盖预算编制与执行、预决算公开、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压减“三公”经费、严肃财经纪律等五个方面,设立16个考核指标,并将县直一级预算单位65个全部纳入绩效评价范围。通过单位自评和财政部门实地调查等方式,对绩效评价数据进行核实,确保评价结果客观、真实、准确。二是引入项目绩效评价“第三方”。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通过日照市会计师事务所对省市及县级安排的5600万元扶贫资金开展全面绩效评价,对各乡镇2017年度实施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进行全面考核、考评。三是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动真格”。将绩效评价结果在全县部门预算编制大会上进行通报,对评价分数低于70分的单位,下发整改意见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将评价结果与下年度预算安排挂钩,促进部门提高预算绩效理念,提高财务管理水平。2017年,莒县绩效评价工作在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会议上作经验性介绍。
(三)突出定额管理,部门支出得到有效规范。一是完善经费定额体系。针对公用经费定额偏低的情况,将部门正常公用经费定额调整为公务费、交通费、工会经费等5项综合定额,并适当提高标准,提高后定额与单位开支基本适应,有效缩小预决算差距。二是明确项目定额标准。结合部门预算编制,制定部门项目支出定额标准,对城区道路建设、办公用房装修、景观绿化、棚户区改造等项目明确定额标准,最大程度节约财政资金。三是规范资产配置。制定出台教育教学、公共安全、食品等专项领域资产配置标准,明确资产配置标准及使用年限,最大限度节约财政资金。摸清全县政府资产家底,编制政府资产报告。提高资产利用效率,探索资产共享有效形式,2017年针对莒县古城建设、棚户区改造以及部分单位搬迁处置资产的现实情况,为部门单位调拨空调、办公用品等资产734万元,调剂公务用车51台,实现了资产的虚拟“公务仓”管理,优化了资源配置。
(四)突出预算管控,预算执行进度全面提升。一是实行预算分类管理。对年初下达的预算资金支出按月度用款计划,均衡拨款;对项目支出按实施进度和合同约定拨付,限时办理;对重点保障的民生支出,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低保、基本公共卫生等,补贴资金直接划拨到个人账户或专户。二是提升财政资金拨付效率。对上级下达的专款、转移支付资金,限定时间分配下达到各预算单位;对国库集中支付审批流程进行了全面梳理,在指标环节取消国库预算内指标审核下达流程;优化乡镇支付审批流程,减少基层财政审批环节,提高资金支付效率,2017年莒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政府性基金支出进度稳居全市考核前列。三是压缩结余结转收回时限。将结余结转超过一年的本级预算资金,全部进行回收。加快盘活资金使用,对结余结转未到两年的存量资金及上级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每月调度汇总,督促资金尽快落实到项目,对不能及时落实到项目的资金进行逐项分析,原则上在类级科目内统筹安排使用,对新增民生建设性支出优先从上级相同或相似的专项资金中考虑。
(五)突出风险防控,财政资金安全得到有力保障。一是加强政府投融资风险管控。加强政府债务动态监管,牵头制定《莒县政府投融资管理暂行办法》,成立县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对政府债务实行动态监控管理,坚持新增债务规模与地方政府新增债券相适应,严禁部门、乡镇新增债务。加快消化存量债务,严格履行到期债务偿还责任,对已经逾期的债务尤其是拖欠的工程款,通过增收节支、调整支出结构等方式尽快消化。全面规范举债融资,莒县严格按照财政部50号和87号文件要求,开展合法合规的举债融资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2017年莒县政府债务率保持在55%左右,处于安全可控范围。二是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部门预算编制执行情况检查、财政专项资金检查,严肃财经纪律,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大力推进政府采购改革,2017年莒县政府采购项目1239个,节约资金1456万元,节支率6.01%。修订完善《莒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规范评审行为,提高评审效率。2017年共完成评审项目338个,审减3.52亿元,审减率3.86%。三是健全预决算公开常态机制。加大对财政政策、制度、办法等事项的公开力度,将预算单位的公开数量扩大到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并将全县20处乡镇街道政府纳入公开范围。进一步对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进行细化,按功能科目公开到项、按经济科目公开到款,公开内容积极向民生政策、财政税收制度、专项资金等方面拓展,营造了依法理财、规范理财的良好氛围,提高了财政工作透明度。
责任编辑 雷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