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是制约小微企业、“三农”及实体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加快推进地方融资担保行业发展,做大做强融资担保信贷规模,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价值和长远意义。为此,在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基础上,笔者建议加快推进省级融资担保基金设立运作,以基金为“纽带”和“平台”,以资本金注入和风险分担为重点,支持地方融资担保业务快速增长。
一要科学定位融资担保基金功能。省级融资担保基金应坚持“准公共产品”属性,不以盈利为目的,以基金方式带动各方面资金扶持小微企业、“三农”和创业创新,聚焦缓解地方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不断提升实体经济融资担保服务能力。同时,融资担保基金考核机制应以基金投放规模、杠杆作用发挥、带动融资担保业务增长、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数量、撬动新增信贷规模等为重点,把基金考核与功能定位密切对接,更好发挥基金政策调控作用。
二要合理设计融资担保基金方案。根据私募基金市场化运作规律,以政府调控为目的,发挥政府相关部门协同作用,合理设计基金方案。设立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省级财政、金融等相关政府部门作为成员,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围绕基金调控目的及功能定位,对基金政策定位...
当前,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是制约小微企业、“三农”及实体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加快推进地方融资担保行业发展,做大做强融资担保信贷规模,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价值和长远意义。为此,在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基础上,笔者建议加快推进省级融资担保基金设立运作,以基金为“纽带”和“平台”,以资本金注入和风险分担为重点,支持地方融资担保业务快速增长。
一要科学定位融资担保基金功能。省级融资担保基金应坚持“准公共产品”属性,不以盈利为目的,以基金方式带动各方面资金扶持小微企业、“三农”和创业创新,聚焦缓解地方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不断提升实体经济融资担保服务能力。同时,融资担保基金考核机制应以基金投放规模、杠杆作用发挥、带动融资担保业务增长、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数量、撬动新增信贷规模等为重点,把基金考核与功能定位密切对接,更好发挥基金政策调控作用。
二要合理设计融资担保基金方案。根据私募基金市场化运作规律,以政府调控为目的,发挥政府相关部门协同作用,合理设计基金方案。设立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省级财政、金融等相关政府部门作为成员,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围绕基金调控目的及功能定位,对基金政策定位、运作模式、收益让渡、风险承担、基金退出等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同时,基金方案在现行政策性、合规性框架下,应以基金投资落地和调控作用发挥为重点,针对不同融资担保机构采取灵活的业务支持模式,更好发挥基金普惠政策效应。
三要建立市场化基金运作机制。坚持省级融资担保基金市场化独立运作,是发挥基金调控作用的关键。鉴于融资担保基金“准公共产品”功能定位,基金应由国有基金管理机构独立运作,并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机构,确保基金不以盈利为目的,更好贯彻政府调控意图。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不参与基金项目投资等日常运营事项,基金根据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现状,独立开展项目储备、投资尽调、投资决策等具体事项,确保基金市场化独立运作,提高基金运作效率。基金高管人员和管理团队应具有基金从业人员资格和丰富的投资运作经验,熟悉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状况和相关监管政策,确保基金依法合规运作。
四要搭建以股权为纽带的担保体系。为充分调动地方政府支持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积极性,应加快推进地方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坚持基金股权投资方式为主,充分发挥基金的输血作用,通过分红获取投资回报,切实增强融资担保行业资本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基金以政府出资为主,其中省级政府引导基金发挥主导作用,吸引市、区政府引导基金或国有企业按一定比例向基金出资,并与有意愿的金融机构共同发起设立,专项支持地方融资担保机构增资扩股,发挥基金带动、引领作用,做大做强地方融资担保体系。基金增资地方融资担保机构后,通过派出董事或监事人选,开展实地巡查,定期分析经营状况等,促进地方融资担保机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自身运营能力。
五要建立担保代偿风险分担机制。鉴于融资担保行业的低收益水平和较高的代偿损失风险,建议各级政府按基金出资比例承担损失风险,助推融资担保规模较快增长。基金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按融资担保机构评估净资产入股,基金退出按评估净资产退出,基金退出损失首先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剩余损失由其他有限合伙人(政府引导基金)按实际出资比例承担;探索基金通过再担保方式,按一定比例承担担保机构代偿损失风险,发挥最终“稳定器”作用,减轻融资担保机构代偿风险压力;发挥省级融资担保基金“平台”优势和增信作用,与有意愿的金融机构建立风险分担战略合作关系,支持地方融资担保机构与金融机构建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助推信贷担保业务增长,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
责任编辑 李艳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