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省财政部门按照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站位全局,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统筹推进,推动财政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充分发挥积极财政政策的聚力增效作用,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国务院2018年5月3日对2017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河南省因财政管理工作完成情况较好,受到国务院通报表彰。近日,财政部按通报要求,对河南省推荐的许昌市奖励资金3500万元,对长葛市、巩义市和永城市分别奖励资金2500万元。
切实提高财政运行效率,确保财政资金及时“花出去”
强化沟通联动,构建财政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项目支出是财政支出的大头,项目资金是否能够及时“花出去”,决定了财政运行效率的高低。为加快项目支出进度,省财政厅对项目支出资金较大的省直业务部门,采取厅领导主动带队上门沟通协调和定期通报等方式,会同各部门尽快将各项资金用途细化到具体项目,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均衡性和有效性。强化对财政资金运行情况督导,对于进度相对落后的市县和省直部门,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及时提出加快进度的建议,推动有关市县或部门查找原因并改进工作。建立健全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与预算资金安排挂钩制度,对于支出进度较低、存量资金数额较大的市县或部门,在安排下年预算和分配转移支付资金时,将予以相应核减。通过加强沟通协调、上下联动,全省构建了加快财政运行的有效工作机制,确保了财政资金能够及时“花出去”。
采用现代管理手段,确保资金支付工作高效运转。按照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要求,全面梳理省级财政业务全流程,提出137个优化措施。在此基础上,针对影响财政资金支付效率的“堵点”问题,组织开展先行先试,减少、简化、改进资金支付审批和前置性审核事项,优化集中支付流程,升级改造资金支付和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减少中间不必要环节37个,3个流程由线下调整为线上,进一步提高了管理效能,提升了资金支付效率。同时,对社会公众密切关注的财政扶贫等重点项目和资金,紧紧围绕“资金一笔一笔审核”要求,建立动态监控系统,对扶贫资金实施在线监控,促进扶贫资金和项目一一匹配,资金支出进度和项目实施进度一一匹配,全面提升扶贫资金支出进度,2017年达到94.6%。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花好”每一笔财政资金
杜绝资金“睡大觉”,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于充分释放积极财政政策的聚力增效作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河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先后出台多项政策文件,进行了周密具体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省财政厅认真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切实做到该收回的一律收回,并将收回统筹用于民生等重点领域。2017年末,省财政共收财政存量资金21.8亿元。为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省财政牵头建立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完善财政存量资金管理激励约束机制。对年末财政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部门和市县适当压缩下年财政预算安排规模,层层落实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责任。通过制度机制建设,促使各级财政切实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及时将收回沉淀资金用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集中财力办大事,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省财政结合国家对于一般性转移支付用途限制相对较少的实际,凡是适合一般转移支付下达的资金,省级均通过一般转移支付下达,逐步提高一般转移支付所占比重。对于用途规定相对较为明确的专项转移支付,省财政积极调整优化专项转移支付结构,清理取消省对市县琐碎零散、“撒胡椒面”的项目,省级一般不安排资金规模在500万元以下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探索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加大按因素切块分配下达资金比重,发挥市县财政贴近基层优势,增强其统筹能力。在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工作中,经过多年探索,不断创新机制,逐步形成以因素法分配为主、竞争性分配为辅,项目法分配为补充的省对市县转移支付分配格局;建立省对市县转移支付项目清单并向社会公开,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实行因素法分配的转移支付,主要选取自然、经济、社会、绩效等客观因素,并事先在资金办法中明确各因素所占比重,实现转移支付规范管理。通过加大一般转移支付占比,支持市县加大专项转移支付统筹整合,强化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科学管理,加强了财政资金的统筹使用,实现了集中财力办大事,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财政保障。
提高财政运行透明度,确保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大力推进预算公开,着力打造阳光财政、透明财政,自觉接受监督。在部门门户网站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展预算公开渠道,从2011年起,在省政府门户网站上建立预算统一公开专栏;从2017年起,组织各级财政部门在门户网站建立本地区预算公开统一专栏,集中公开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方便了社会公众查阅监督。除涉密部门外,省级部门全部公开了部门预算,公开范围由2015年的95家单位增加至2017年的108家单位。在及时公开省级预算的同时,加强对市县指导督促,从2017年起建立市县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签订承诺书制度和定期统计通报制度,按月向市县党委政府通报预算公开情况,督促及时抓好整改,不折不扣落实预算公开要求。为进一步严肃纪律,发挥警示震慑作用,结合预算公开专项检查情况,发文向市县党委、政府公布2016年市县预算公开度排行榜,逐项列明未公开、不及时公开预决算、决算信息不真实等问题清单,提请市县党委、政府从严追究相关部门及相关责任人责任。目前,预算公开工作已在全省范围实现了常态化、机制化、平台化和规范化,明明白白公布本部门本单位大账本,已经成为全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自觉行动,阳光财政、公开运行的社会氛围已经初步形成。
责任编辑 刘永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