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0-22 作者:公丕明丨公丕宏 中央党校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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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国城镇化水平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制度完善不断提高,截至2016年底,我国城镇化率达到57.35%。但在城镇化快速推进的过程中,城乡发展差距不断拉大、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滞后、资源环境问题等深层次问题日益凸显,严重影响着城镇化建设的顺利推进。因此,应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新时代新型城镇化发展,化解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突出矛盾和问题,以促使新时代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新发展。
以创新发展理念激发新型城镇化发展动力
一是创新城镇规划。科学合理的规划布局可为新型城镇化健康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决定着城镇未来的发展方向。应坚持规划先行,创新规划思路,注重城镇规划的科学性、长期性和权威性,对新型城镇化的规划布局、项目设置、发展方向等进行创新与重构,进一步优化城镇主体形态和空间布局,促使城镇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和空间结构的协调有序,有机统一城镇的人、资源、文化等核心要素,实现城镇空间与核心要素的合理布局和有效搭配。
二是创新城镇建设。基于城镇建设的总体规划设计,在基础设施的设计理念和布局建设上进行创新完善;创新政府购买服务的融资模式,大力发展PPP模式,拓宽城镇建设融资渠道;统筹利用城镇物...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国城镇化水平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制度完善不断提高,截至2016年底,我国城镇化率达到57.35%。但在城镇化快速推进的过程中,城乡发展差距不断拉大、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滞后、资源环境问题等深层次问题日益凸显,严重影响着城镇化建设的顺利推进。因此,应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新时代新型城镇化发展,化解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突出矛盾和问题,以促使新时代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新发展。
以创新发展理念激发新型城镇化发展动力
一是创新城镇规划。科学合理的规划布局可为新型城镇化健康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决定着城镇未来的发展方向。应坚持规划先行,创新规划思路,注重城镇规划的科学性、长期性和权威性,对新型城镇化的规划布局、项目设置、发展方向等进行创新与重构,进一步优化城镇主体形态和空间布局,促使城镇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和空间结构的协调有序,有机统一城镇的人、资源、文化等核心要素,实现城镇空间与核心要素的合理布局和有效搭配。
二是创新城镇建设。基于城镇建设的总体规划设计,在基础设施的设计理念和布局建设上进行创新完善;创新政府购买服务的融资模式,大力发展PPP模式,拓宽城镇建设融资渠道;统筹利用城镇物质资源、信息资源和智力资源,运用先进理念和科技成果,推进智慧城市、海绵城市和生态城市建设。让新型城镇化发展更加体现人性化的价值取向,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三是创新机制体制。新型城镇化建设不再是以往单纯的人口比例增加和城市面积扩张,而是在产业结构、就业方式、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等方面实现由乡到城的根本转变。推进新型城镇化需要破除制约城镇化发展的管理体制障碍,运用创新思维和改革办法,推进城镇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创新,在产权制、土地、户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制度方面进行改革与创新,推进城镇常住居民公共服务均等化、全覆盖,解决好农业转移人口“转得出、进得来、落得下、过得好”的问题。
四是创新城镇治理。城镇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城镇治理涉及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个方面,必须要改变传统行政性思维和管理方式,推动城镇社会治理主体多元化变革,创新居民利益诉求机制和社会治理方式,有效利用现代信息科技应对城镇发展带来的新挑战来,不断提升城镇现代化治理水平。
以协调发展理念提高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
一是统筹协调城乡发展。新型城镇化是推进城乡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和重要载体。统筹协调城乡发展,需要在城乡规划、人口迁移、产业发展、土地制度、生态资源、社会保障等方面实现协调衔接、功能配套和资源共享。将城乡建设纳入整体布局,科学规划城乡空间布局,建立新型城乡空间形态和科学分工、布局合理的城乡体系;不断增强城镇承载能力,合理把握城镇化推进速度,积极稳妥引导农业人口转移;推进农业现代化,促使生产要素向农村、农业聚集,以城镇优势引领和带动农村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农村繁荣。
二是统筹协调区域城镇化发展。一方面建立和完善跨区域城镇发展协调机制,促进不同区域城镇实现协调均衡发展。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基础上,加快培育和发展中西部地区城镇建设,增强城镇辐射带动能力,加强区域间城镇建设合作与交流,逐步形成与东部地区城市群协调发展的格局,另一方面发挥都市圈在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中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建设与供给,依靠产业集聚引导人口集聚,吸引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在中小城市及小城镇投资和就业,着力发展县域经济,促进各县区分工合理和优势互补,逐步形成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格局。
三是统筹协调城镇内部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应从整体全局出发,突出规划设计的科学性和前瞻性,更加注重城镇地上地下基础设施建设、城镇硬件软件配套以及城镇发展长期与短期的结合,进而实现城镇主体功能形态、人口空间分布、产业集聚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协调统一。促进新老城区、城镇开发强度与城镇发展承载能力、城镇不同收入群体、城镇生产、生活与生态空间、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在教育、医疗、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协调发展,不断增强城镇内部各部分协同性与融合性。
四是统筹协调产城融合发展。“兴城必先兴业”,产城融合是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题中之意。统筹协调产城融合发展,需要强化城镇化发展的产业支撑,促进新型城镇化与三次产业之间协调发展,以增强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内生动力。合理布局城市和城市群产业结构,择优选择科技含量高、应用范围广、发展潜力大的新兴产业,促进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根据地方优势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发展现代服务业,以破解资源紧缺困境,摆脱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以城镇功能完善吸引产业集聚,以产业集聚促进人口集中,形成以产兴城、以城促产、产城互动的发展格局。
以绿色发展理念明确新型城镇化发展方向
一是加快城镇绿色生态空间规划。城镇空间宏观布局应综合考虑当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优先考虑各种规划对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的长期影响,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尊重自然格局,提倡城镇形态多元化,强化生态红线的刚性约束,对城镇空间开发利用进行严格管制;将绿色、低碳、循环元素融入新型城镇化设计理念中,对城镇重要发展空间、重要地段、重要节点进行优化设计,因地制宜地保护环境,突出地方色彩城市风貌,建设与环境相协调的现代城镇。
二是加快绿色低碳城镇建设。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应合理布局基础设施,加大环境污染治理投入,开展联防联控联治,改善城镇环境质量,推进城镇管廊项目及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积极推进以节地、节能、节水为重点的绿色建筑建设,着力研发推广应用建筑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工艺,构造绿色、低碳、环保、健康的新型城镇建筑体系;合理开发和节约使用各类资源能源,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和废水废气排放,推进城镇建设绿色化;积极发展绿色交通,推广节能和新型能源交通运输工具,科学规划建设综合交通枢纽,优化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的衔接。
三是加快推进绿色循环生产。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大力发展绿色产业,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生产性服务业比例,构建具有生态竞争力的绿色产业体系,实现经济绿色转型与集约发展;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积极打造循环经济产业链,从资源开采、生产消耗、废物产生到最终消费做到资源利用良性循环;通过能源结构转型,推进清洁低碳生产,采用先进技术设备,加强节能减排和降能降耗。
四是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加大生态保护和绿色消费宣传力度,积极推广绿色消费模式,努力提升全民生态文明素质,使人人成为生态文明的实践者。强化全民生态环境教育和绿色发展意识,促使居民充分认识到绿色生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培养居民良好生态行为习惯,提高居民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倡导绿色出行,建立绿色社区,实现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向绿色低碳、生态环保的方向上转变。
以开放发展理念拓展新型城镇化发展空间
一是提高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对外开放程度。大城市和城市群参与全球资源配置和国际市场竞争是未来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的趋势,因此,坚持把推进新型城镇化与扩大对外开放相结合,进一步增强城市综合实力。一方面树立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意识。深化对外开放的力度、广度和深度,塑造有利的外部发展环境,完善对外开放战略布局,应对全球各种挑战,促使我国城镇化在对外开放中得到更好的发展。另一方面,统筹利用好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通过对外开放吸引资金、技术等要素,结合自身比较优势,拓展新型城镇化发展空间。同时,应积极参与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各方面交流与合作,明确各城市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功能定位,在现有的国际分工和全球化竞争格局中赢得主动。
二是推进区域间新型城镇化开放交流。未来城市发展趋势之一是大城市和城市群,人口将越来越集中到这些区域,因此各城镇应准确定位,以开放发展理念参与区域合作。打破区域壁垒,推动开放交流,推进规划一体化,研究制定城市群发展整体战略,实现城市群内各城市功能准确定位和对接合作;培育优势产业一体化,实现城市群内各城市分工协作;强化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一体化,积极推进城市间交通设施全面对接,加强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城市群投融资、科技和人才交流、产业配套等基础交流平台建设,鼓励城镇资本、技术、产品在区域间开放流动;推进区域间大气环境污染联动治理,扩大城镇间生态保护、环境修复等领域开放程度,共同加强城镇间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互利合作与深度融合。
三是以开放理念包容农村人口的转移,构建城乡沟通与互助机制。城镇应增加开放性以及城镇人口对农业转移人口的接纳程度,在教育、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等方面建立统一的机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农业转移人口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待遇,确保农业转移人口能够“搬得出、落得下、融进去、过得好”。新型城镇化并不是单纯的农村人口转移到城镇,而应构建城乡双向开放体系,促使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把城镇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公共服务、现代文化向农村延伸、拓展、覆盖、传播,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以共享发展理念扩大新型城镇化发展红利
一是创造权利公平、机会均等的制度环境。实现共享发展的前提是均等的发展机会和公平的参与权利。要真正实现发展成果上的利益共享,需要推进发展过程中机会的均等化,通过制度创新、政策创新等给予农业转移人口、城镇弱势群体以及低收入人群相对平的发展机会,来保证机会公正和环境公正,使其从改革与发展中获取更多收益。在创造更多发展机会的基础上,建立参与决策、协调沟通、共享共建的长效机制,完善公众利益诉求表达机制,鼓励更多的人平等参与决策和议事,从城镇规划、建设到治理的各个领域和环节体现民众的诉求和愿望,保障全体社会成员享有平等参与和共同享有发展成果的权利。
二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新型城镇化建设应以增强人民的获得感为标准,以满足人民的需要为目标,以改善民生为抓手,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将重大民生工程摆在优先位置,逐步扩大基本民生保障覆盖面,加强公共交通、水电气热等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不断满足多层次、普惠性和个性化公共服务需求,运用先进信息技术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提升城镇治理水平和居民生活品质;完善城镇治安防控和应急管理体系,筑牢公共安全网,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着力解决社会弱势群体和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问题,加快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对城中村、棚户区等住房建设进行改进和完善。
三是完善共享制度体系建设。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平等地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关键在于制度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基本原则制定公共政策,进一步完善城乡统筹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均等公共服务,加大对新城镇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公共设施和服务的投入力度;推进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逐步放宽要求,引导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促使新市民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深化供地用地制度改革,明晰土地产权关系,健全土地流转制度,规范土地审批和使用,完善征地补偿机制,规范土地使用制度,优化用地做到规模适度、布局合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坚持不懈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建立覆盖不同收入人群的城镇住房多元化供应体系,将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逐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构建有利于人口迁徙的可转移接续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把更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纳入城镇教育,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实现城乡居民在劳动就业、基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养老等方面有效 对接。
责任编辑 刘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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