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营改增试点改革启动以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部门积极筹划,稳步推进。2013年8月1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部署,自治区财政厅牵头,联合自治区国税局、地税局开始在全区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进行营改增试点改革。2014年1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扩大营改增试点,将铁路运输、邮政业纳入试点,至此交通运输全行业实现营改增。2014年6月,电信业纳入改革试点,至此形成“3 + 7”行业试点改革格局,不仅减轻了试点企业的负担,还大大促进了企业加强管理、转变经营方式,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了第三产业的迅速发展。
2016年5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自治区财税系统发扬“知难而进、追求卓越、坚守使命”的营改增精神,扎实推进全面营改增试点改革。2016年5月—2017年4月底,新纳入的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试点纳税人23.8万户,“四大行业”实现减税33亿元,税负下降14.9%,“3+ 7”行业减税27.8亿元,原增值税行业享受营改增抵扣减税64.6亿元,合计减税125.4亿元。全面实现了预期的税制改革目标,营改增红利持续释放,对全区经济企稳回升起到了积极作用。全面实施营改增减负成效显著且影响广泛,除了直接减负效应越来越明显,其带来的外溢效应和长远效应也越来越清晰。
直接效应越来越明显
房地产行业税负全面下降。截至2017年4月底,全区有房地产业营改增试点纳税人4689户,其中一般纳税人1616户,小规模纳税人3073户。2016年5月—2017年4月,累计实现应税销售额559.28亿元,缴纳增值税25.61亿元,平均税负率4.57%,较营业税下降0.43个百分点,顺利实现房地产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目标,给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优惠。
生活服务业享受营改增政策“红利”最多。2016年5月—2017年4月,全区0.5万户生活服务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缴纳增值税13.5亿元,税负率仅为2.85%。生活服务业成为享受营改增政策“红利”最多的行业,其中尤以餐饮业和住宿业减负率最多。除了直观的减税降负,营改增还倒逼企业选择正规、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促使企业上下游形成一个环环相扣的产业链条,推动上下游企业规范管理。
金融业营改增减税效应凸显。据统计,自治区金融业税负在试点初期略有增加,到2016年第三季度开始实现税负整体下降。2016年5月—2017年4月,全区金融业3701户试点纳税人申报销售额4219亿元,实现增值税46.27亿元,与缴纳营业税的法定税负相比,合计减税2.38亿元,税负下降了4.8%。
营改增后原纳税人受惠大。工业企业是原增值税纳税人,本身不在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范围之内,但由于他们取得了营改增纳税人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税额,因此,一定意义上看,他们是营改增的“净受益者”。2013—2015年,全区以工业企业为主的原增值税纳税人从“3+7”行业增加抵扣减税分别为4.83亿元、16.86亿元、18.52亿元,呈逐步增加趋势。而2016年至2017年4月,原增值税纳税人已合计减税64.6元,约占全部营改增减税额的一半。如内蒙古自治区伊利集团总部因全面营改增新增的房屋租赁、住宿、保险等可抵扣的项目多达10余项,加上原来营改增广告费等抵扣项目,2016年至2017年4月累计进项税额抵扣6.54亿元。
外溢效应和长远效应越来越清晰
顺应了新常态要求。全面实施营改增不但发挥了税收自动稳定功能,更顺应了经济新常态发展内在要求。在经济新常态下,企业营业收入增长放慢,成本占收入比上升,利润率整体下行,而与营业税相比,增值税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业税负,缓解经济下行时期的税负压力。
助推了供给侧改革。全面实施营改增对于企业降低成本、增加利润,应对经济下行提供了较好的税收政策支撑,助推了降成本的供给侧改革。而全面实施营改增在对企业实现全面减税的同时,也起到了刺激企业投资需求的作用,促进了过剩的制造业产能向服务业特别是生产性服务业转型,而服务业企业的规模扩大,以及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又促进了优化结构的供给侧改革。
激发了市场活力。对营改增试点行业本身来说,除税负变化之外,营改增还带来企业管理模式、成本结构以及定价方式的变化。对营改增上游企业来说,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试点企业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因此上游企业获得与试点企业重新议价的机会,可能促使利润上升。而对试点行业的下游产业来说,由于营改增之后试点行业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下游企业可抵扣进项税增多,伴随的是税负降低与利润增加。全面实施营改增后,市场活力明显增强。营改增全面降低企业税负,支持了创新、创业以及小微企业发展,从更深远的意义来看,有助于倒逼企业改制、转型和升级。
增强了治理能力。全面实施营改增后,一方面,增值税已成为第一大税种,覆盖社会再生产各个环节和各个领域,促使企业普遍改进经营模式,开展集中采购,制定各种内控制度和考核指标,积极取得进项抵扣,内部运营管理规范化程度和控制水平显著提升;另一方面,出于增值税管理需要,与全面实施营改增同步推进的金税系统工程利用计算机网络,形成了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企业增值税纳税状况进行严密监控的系统工程。全面实施增值税制度形成了完整的发票链,随着电子发票的逐步引入,税收征收能力大幅提升。数据和分析正在日益成为新时期税务管理的重要工具,而随着全面实施营改增而大力推进的现代信息系统工程和大数据建设,既形成了覆盖所有经济活动且最为强大的即时商业数据系统,又使以科学决策为依据的社会治理能力大幅提升。
营造了诚信环境。全面实施营改增后,企业出于增值税抵扣机制需要,在业务往来中更加注重向上下游企业索取增值税发票,同增值税诚信纳税企业进行业务交往,从而形成以增值税发票来对企业经济行为进行纳税约束的机制。而增值税和营业税由国税、地税分别征收管理改为增值税由国税统一征收管理,可减少地方税务部门在执法和征收上的自由裁量权,使征收和管理更加统一规范。增值税发票抵扣的严密征收管理制度不但可减少税收流失,也利于促进市场运行机制和秩序的规范,并进一步营造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社会诚信体系和诚信环境。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税政处、财政科研中心供稿)
责任编辑 张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