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1 作者:王宏 财政部驻贵州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副监察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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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财政监督是增强预算制度约束力的有力武器,是国家机关监督的重要形式,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书记的重要论断为新时代加强和改进财政监督指明了方向,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
新时代加强和改进财政监督意义重大
(一)加强和改进财政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健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必然要求。依照《预算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党中央、国务院赋予财政部门的职能,财政监督贯穿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绩效评价的全过程,涵盖财政收入、支出、结余、管理的各方面,覆盖发生财会活动、编制财务报告、披露会计信息的各主体和对该主体实施独立审计的各专业机构。换言之,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所有具有财会业务的单位、所有执行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的单位,都属于财政监督的对象和范畴。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是一个国...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财政监督是增强预算制度约束力的有力武器,是国家机关监督的重要形式,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书记的重要论断为新时代加强和改进财政监督指明了方向,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
新时代加强和改进财政监督意义重大
(一)加强和改进财政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健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必然要求。依照《预算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党中央、国务院赋予财政部门的职能,财政监督贯穿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绩效评价的全过程,涵盖财政收入、支出、结余、管理的各方面,覆盖发生财会活动、编制财务报告、披露会计信息的各主体和对该主体实施独立审计的各专业机构。换言之,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所有具有财会业务的单位、所有执行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的单位,都属于财政监督的对象和范畴。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是一个国家经济运行状况的晴雨表。财政监督坚持以财政资金流和财会信息流为监控重点,及时揭示财税政策、财政收支、资金管理、会计核算、审计鉴证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对于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保证注册会计师审计执业的独立性和规范性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也有力地支持配合了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积极回应了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并较好实现了和司法监督的有序衔接。
(二)加强和改进财政监督,是维护财经法纪、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举措。现代财政根本上是法治财政、规范财政和透明财政。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必然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财政必然一体建设。推进依法理财、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增强预算制度的“硬度”和“刚性”,必须一手抓制度建设,一手抓监督检查。从近年来财政部统一组织、各专员办具体实施的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检查、新能源汽车补贴资金检查、非税收入检查、预决算公开检查、地方政府债务监管、会计信息质量和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检查等情况看,财经纪律松弛、预算约束软化、会计信息失真、基层监督弱化等现象仍较为普遍。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如果《预算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法规制度在执行中变形变异变通,财政制度的现代化和预算制度的约束力将面临挑战。必须毫不动摇、毫不松懈地加强和改进财政监督,为维护财经法纪、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保驾护航。
(三)加强和改进财政监督,是确保政令通畅、保障新时代中央战略部署落地生根的有力抓手。党的十九大作出的各项战略部署和三大攻坚战,须臾离不开财政政策的服从服务,离不开“钱袋子”的有力支撑。预算是中央战略、政策、政令的具体化,会计是资源配置、产权变动、资金流动的数字化。必须加强和改进财政监督,从预算分配、执行、决算中解析战略推进和政策落实,从企业资产负债表、各级政府资产负债表中解析经济增长和民生保障,为确保中央战略部署落地生根提供财政视角的决策参考和坚强保障。
当前财政监督存在的主要困难和不足
思想认识不完全到位。一段时间以来,财政部门更多适应了“被监督”,作为法定监督者的初心和担当有待强化。毫无疑问,财政工作必须置于监督之下,接受人大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但是,监督与被监督并非单向关系,往往是双向互动。其他部门对财政工作实施监督是职责所在,财政部门对其他部门和单位实施监督同样是依法履职。
力量配备不完全到位。不妨从两个维度来观察。一是中央驻地监管部门维度。从法定职责的视角看,财政部专员办的监管对象最为广泛、监管任务最为繁重,但监管力量大幅少于“一行三局”等监管部门。二是基层财政部门维度。县级财政部门监督机构绝大多数和其他内设机构合署办公,乡镇财政所履行监督职责的人员大多一人多岗,监督职能基本处于虚置和悬空状态。但从开展涉农、扶贫资金检查等工作看,要真正发现和查出问题,往往需要走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如果县乡财政监督缺位,单靠突击式、游击式的上级监督,即使疲于奔命,也难免存在监督空白和盲区。
机制创新不完全到位。多年来,财政监督偏重强调监督的指令性和统一性,强调监督主体和客体的属地化和同城化,这一工作机制具有合理成分,也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固有模式和固化格局也削弱了监督的灵活性和独立性,制约了监督效能的更大发挥,这在中央企业、金融机构、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中多有体现。同时,在研究确定年度监督重点时,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交流不足、结合不够;在组织实施监督工作时,单兵作战偏多,联合作战偏少;在借助外力推进监督过程中,对分析利用其他部门监督成果重视不够,对政府购买专业机构力量支持不够。
技术革新不完全到位。财政监督的技术手段和方式方法与信息化建设进程息息相关。从专员办实施财政监督的状况看,多数仍处于手工作业阶段,对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的研究运用尚待时日。当然,必须指出,财政监督技术方法的滞后主要受制于中前端信息系统建设。比如,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和省级财政部门系统平台,专员办可以及时监控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下达和预算指标分配进程,但是,这一过程控制往往止于县级财政部门,尚未覆盖到资金支出最末端的项目单位,未打通资金流向的“最后一公里”,这为精准实施财政监督增加了困难。
理论支撑不完全到位。理论指导严重滞后于实践发展已成为制约财政监督的重要因素。由于理论研究薄弱、理论指导乏力,导致财政监督时常被其他监督形式牵着走,并直接贻害财政监督法制建设和实践深化。综观目前的财政监督理论研究,至少存在两种片面化趋向:一是强调财政监督是“国际惯例”,以此为财政监督正名、加分;二是强调财政监督与其他有关监督形式职能重叠,以此淡化甚至取代财政监督。事实上,在任何时期、任何国家,监督永远是多元化、多层次、多形态的。加强和改进财政监督,并不排斥其他形式的监督。
新时代加强和改进财政监督应当把握的几个重点
必须不忘初心,高举财政监督大旗。财政监督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财政部门的政治责任,是法律法规授予财政部门的法定职责,应当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地抓紧抓好财政监督。要注重财政监督自觉服从服务于党内监督,注重财政监督和其他国家机关监督的协调协作,注重财政监督和民主监督的协同配合,注重财政监督和司法监督的有序衔接,注重财政监督和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相互呼应,在健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彰显财政监督的价值和魅力。要改变重预算分配、轻监督检查的痼疾,把财政监督摆在更为重要的位置。要高度重视、通盘考虑财政监督整体工作,加快建立健全涵盖监督计划、经费保障、干部配备、组织实施、审核审理、处理处罚、信息公开、案例警示等各环节的制度体系。
必须统筹资源,配齐配强监督力量。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一手抓编制调剂,一手抓内部挖潜,努力培养造就一支适应新时代新思想新战略要求的财政监督干部队伍。要大力加强县乡两级财政监督队伍建设,推动建立专门监督机构和专职监督岗位,切实发挥就地就近监管优势,切实发挥他们对涉农、扶贫等民生资金的“守护神”“护林员”和“啄木鸟”作用。要注重选拔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敢碰硬、能担当的人充实财政监督领导班子。要探索开展财政监督领军人才培养培训,着力加强财政监督干部队伍思想建设、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提升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和廉洁意识,推动监督效能、社会影响和各方面认可度、满意度、美誉度再上新台阶。
必须创新机制,铸就财政监督品牌。要创新财政监督组织实施机制,牢固树立“一盘棋”思路,探索构建大监督格局。要紧密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地方党委、政府重要工作安排,上下结合、提前谋划、精心设计、精准实施财政监督项目,更好服务党委、政府决策,更好保障惠民政策资金落地,更好回应社会关切。要打好财政监督的“组合拳”,探索适当增设监督议题和项目,由专员办、地方财政部门多形式联合攻坚,确保财政监督“多点开花”“百花争艳”。要更多聚焦预算资金流和会计信息流两条主线,坚持检查处理和政策建议并重,既当好“铁军”和“尖兵”,又当好“谋士”和“助手”,持续提升财政监督的层次和正能量。要善于讲财政监督“故事”,注重挖掘积累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充分运用现代媒体媒介积极发声,不断增强财政监督的权威性、影响力和话语权。
必须勇于攻坚,打造财政数据铁笼。要紧跟风起云涌、方兴未艾的信息技术发展浪潮,加强学习研究的自觉性和运用推广的创造性,为财政监督插上信息化翅膀。要继续推进、完善财政信息化建设,贯通财政支出的最末端,连通资金链条的最后一环,打通制约监督管理的最后一公里。要加强财政监督干部队伍信息化技能培训,加大财政监督信息化投入,配备必要的软硬件设备和保密设施,助力数据集成、数据分析和数据安全,发挥数据铁笼在提升监管效率效果中的重要作用。
必须立足国情,深化监督理论研究。要高度重视财政监督理论建设,组织财政监督课题攻关,立足我国国情,借鉴国际经验,注重透过现象看本质,为财政监督提供科学理论指导。要加强财政监督理论研讨和业务切磋,增强理论研究的“质感”和“厚度”。要积极参与财政监督国际交流互鉴,提供中国经验和中国方案,维护我国合理权益。要以财政监督理论创新成果和鲜活实践经验推动财政监督法制建设,引领财政监督在法治化轨道上行稳致远、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 喻胜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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