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05 作者:本刊记者|★张小莉 李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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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财政理论的建设与发展,是与老一辈财政专家的辛勤耕耘和孜孜探索密不可分的。日前召开的中国财政学会2017年年会暨第21次全国财政理论研讨会上,经财政部和中国财政学会批准,向为我国财政理论研究作出突出贡献的九位老专家颁发了“中国财政理论研究终身成就奖”,这是我国财政学界首次颁发此类奖项,也是目前为止我国财政学界的最高奖项。获奖的九位老专家(以姓氏笔画为序):王亘坚教授(天津财经大学)、王诚尧研究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邓子基教授(厦门大学)、叶振鹏研究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刘明远教授(东北财经大学)、陈共教授(中国人民大学)、何振一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姜维壮教授(中央财经大学)、梁尚敏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王亘坚教授
王亘坚,1923年10月出生,河北省丰润人,中共党员,天津财经大学教授,我国著名财政经济学家、教育家。
王亘坚教授194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外围...
我国财政理论的建设与发展,是与老一辈财政专家的辛勤耕耘和孜孜探索密不可分的。日前召开的中国财政学会2017年年会暨第21次全国财政理论研讨会上,经财政部和中国财政学会批准,向为我国财政理论研究作出突出贡献的九位老专家颁发了“中国财政理论研究终身成就奖”,这是我国财政学界首次颁发此类奖项,也是目前为止我国财政学界的最高奖项。获奖的九位老专家(以姓氏笔画为序):王亘坚教授(天津财经大学)、王诚尧研究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邓子基教授(厦门大学)、叶振鹏研究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刘明远教授(东北财经大学)、陈共教授(中国人民大学)、何振一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姜维壮教授(中央财经大学)、梁尚敏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王亘坚教授
王亘坚,1923年10月出生,河北省丰润人,中共党员,天津财经大学教授,我国著名财政经济学家、教育家。
王亘坚教授194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外围组织——“民青”,1948年毕业于北平中国大学经济系,同年秋赴解放区华北大学一部学习,毕业后留校工作。1950—1952年进入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班学习,同时给第一期本科生授课。1952—1957年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系财政教研室讲师、教研室主任。1962年调入天津财经学院。1979年任副教授,1983年任教授,并担任财会系主任。1986年财政系组建后,任财政系第一任主任。1990年任财政系名誉主任,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994年离休。
王亘坚教授曾担任中国财政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经济杠杆研究会副总干事,天津市经济杠杆学会会长及名誉会长,天津市政府咨询委员会委员等,同时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生部、浙江财经学院等兼职教授。长期从事财政税收方面的教学、科研工作,不仅培养了一大批财税专业人才,也取得了丰硕的科研成果,在我国财税学界享有很高声望。他是我国经济杠杆学科的奠基人,财政理论界价值分配论的创立者,并成为该学派代表。揭示了财政运动五大规律,最早提出税收“三性”(即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科学论断,被财税学界普遍肯定。上世纪九十年代,他又提出依法、强制、无偿、定量的“税收四性论”,获得肯定。他发现并系统地阐述了物质利益规律,提出国家宏观调控理论体系新构想,创设税收科学新的学科体系,将原来的《国家税收》改为《税收学》 《中国税制》 《税务管理》。
王亘坚教授上述学术思想体现在他公开发表的大批科研成果中。如他发起组织编写并任总纂的《社会主义财政学》满足了文革后大部分院校的教学需要。他主持编写的《经济杠杆论》1987年由新华出版社出版。他参与编写《经济大辞典(财政卷)》任副主编。他还主编了《财会知识手册》。
王诚尧研究员
王诚尧,1927年11月出生,江西省泰和县人,中共党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我国著名财政经济学家、教育家。
王诚尧研究员1949年11月至1952年10月间先后任重庆市税务局和西南财政部税务管理局科员;1952年10月至1957年6月和1961年4月至1978年11月在财政部税务总局任科员、研究室研究员(行政职)、局理论研究小组成员;1957年6月至1961年4月和1978年至今,在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现更名为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工作,历任科长、财政体制研究室副主任、税收研究室主任,1995年退休。长期承担财科所研究部教学工作,担任财科所学术委员会委员、学位委员会委员、技术职称评定委员会委员。
王诚尧研究员敢于突破不切实际的传统观念,创新税收理论。他提出税收存在经济条件决定论。强调国家要充分运用税收这个经济杠杆,强化税收调节,加强宏观调控,这对清除当时多种混乱思想、坚定运用税收信念和进行税制改革起到了重要作用。他提出税收聚财与调节职能并重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尤其要重视充分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科学地论证了“税利并存”和“税利分流”,驳议了各种形式的“税利合一论”。他参与了改革开放以后三次全面税制改革,多种意见和建议为国家决策部门采纳。
王诚尧研究员所著《发展中的财税理论政策与制度改革》(2002年)和《中国社会主义税收》(增订本,1986年)获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税务学会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2013年被部分财经大学作为税收专业博士生必读文库书目。他主编的《国家税收》是财政部审定的全国财经院校统编教材,也是新中国第一部统编的税收教材,先后出版五个版本,被国家教委评为国家级第一届全国高等学校优秀教材奖,还获得财政部颁授的第一、二届全国财政系统优秀教材荣誉奖。他主编的《国家税收教程》(1995年)获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税务学会全国优秀税收科研成果一等奖,1997年,《国家税收教程》成为《企业万有文库:财政税收卷》中优秀代表作之一,作为企业家高管阅读材料。
邓子基教授
邓子基,1923年6月出生,福建省沙县夏茂儒元村人,中共党员,厦门大学文科资深教授、博士生导师,我国著名经济学家、财政学家和教育家。
邓子基教授从1952年9月起,先后担任厦门大学学位委员、学术委员、教务处副处长、经济系副主任、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经济学院副院长、顾问等职务;先后兼任中国财政学会常务理事、顾问、中国税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副会长、顾问、中国资产管理学会副会长、顾问、中国资产评估学会高级顾问、福建省政协常委兼经济科技委员会第一副主任、福建省高等学校职称评委会委员兼文科主任与经济学科评审组组长、国务院经济学科初审组成员、国家教委经济学科评审组成员;现为厦门大学文科资深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联系导师、国家重点财政学科总学术带头人、厦门大学财政科学研究所名誉所长。
半个多世纪以来,邓子基教授在财经科研和教育领域,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积极从事学术活动,博采众长,富于创新,著书丰厚,成果斐然;以严谨的治学态度和渊博的知识传道、授业、解惑,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高级财经管理人才,成就卓著;为中国财政学理论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学界公认。荣获国务院早期“政府特殊津贴”和国际、国家、省部级奖励50多项。
邓子基教授是我国社会主义财政学的奠基人和开拓者之一,中国财政学界主要学派“国家分配论”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1962年,发表《略论财政本质》一文,文章全面系统地论证了“国家分配论”,并提出“财政的本质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这一观点。同年,发表了《试论财政学对象与范围》《财政只能是经济基础的范畴》。通过这一系列文章的发表与阐述,邓子基教授全面系统地分析论述了财政的本质问题,确立了他在“国家分配论”形成过程中的重要地位。在随后的1964年、1980年和1998年三次“国家分配论”大讨论上,邓子基教授与时俱进、兼容并蓄地发展和完善了相关理论。现在,“国家分配论”已经成为我国传统财政理论的主要流派之一。我国现行的“财政学”教材体系与邓子基教授的重大理论研究成果息息相关,其学术成就已被学界广泛认可。
邓子基教授的人生格言是“教书、育人、出人才、出成果”。他在治学的同时,也特别注重对人才的培养,从教70年来,培养了一百多位经济学博士,几百名经济学硕士和数以万计的经济学学士及各类大专学生。可以说,邓子基教授为国家培养的高级财经管理人才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叶振鹏研究员
叶振鹏,1933年出生,福建省安溪县人,中共党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我国著名财政经济学家、教育家。
叶振鹏研究员1953年上海财经学院政金系毕业,被保送到中国人民大学财政系读研究生,毕业后分配到财政部中央财政干部学校任教。从事财政教学与科研工作63年。曾担任财政部科研所副所长、中国财政学会常务理事、中国财政学会财政史研究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经济体制研究专业改革会理事、厦门大学财政系、金融系以及福州大学等高校兼职教授。1993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现仍担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部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财政学会顾问。
叶振鹏研究员是新中国财政学科建设的奠基者、开拓者。1956年为适应地方干部专业教育的需要,向学校提出将财政学从讲苏联财政改为讲中国财政,负责编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教材,经过一年多准备开始讲授中国财政课。1960年中央财政干部学校改为中央财政金融学院,要求开专业课《国家预算》,在财政部预算司领导的指导下,与另一位同事共同编写教材,并于1963年遵照预算司、人教司的指示,作为全国第一本高等财经院校试用教材由中国财经出版社出版。文革复课后,厦门大学经济系准备成立财金专业,1971年底调到厦大,为开课编写《社会主义财政》教材,这是文革后第一本财政学教材,1977年该教材以厦大经济系财政金融教研室署名由人民出版社出版,1981年日本日中出版株式会社译成日文在日本出版。1978年受原中央财金学院领导的委托,组织当时已复课的六所院校编写《社会主义财政学》教材。该书由中国财经出版社出版,并于1980、1984、1987年再版共11次印刷。
在基础理论和财政改革的研究方面,叶振鹏研究员成果丰硕,提出用马克思的再生产理论研究财政与经济的辩证关系;研究财政在社会再生产中的地位与作用等。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国进行价格改革,他提出价格分配的概念及其表现形式,对财政分配与价格分配的关系进行了多视角的研究,发表了一系列文章。上世纪九十年代,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国家财政新模式·双元结构论,在学界产生很大影响。他从中国国情的实际和市场经济的理论出发,比较中国与西方社会制度的不同,提出中国市场经济下的国家财政应是由公共财政和国有资产财政构成的统一体,是与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财政新模式。他先后出版《双元结构财政——中国财政模式研究》(合著)、《公共财政论》等著作,详细阐述“双元结构论”的理论观点,被领导层和业务部门所接受,1998年中央将建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作为财政改革的目标;2007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地方各省市纷纷探索试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新预算法颁布后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全部纳入国家全口径预算。
叶振鹏研究员在财政史研究领域亦成绩卓然,主编有多卷本《中国财政通史》《中国历代财政改革研究》等著作。
刘明远教授
刘明远,1931年12月出生,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县人,中共党员,东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我国著名财政经济学家、教育家。
刘明远教授1950年考入沈阳市东北财政专科学校,1952年学校更名为东北财经学院,1953年2月提前毕业留校任教。1958年学校院系调整合并成立辽宁大学,1959年辽宁大学财政金融系、商经系和计统系与大连商专合并成立辽宁财经学院,1985年辽宁财经学院更名为东北财经大学。刘明远教授从1953年留校至2001年退休,专心从事教学科研工作48年,历任中国财政学会理事、常务理事和荣誉理事。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待遇。
刘明远教授一直专注于我国的财政基础理论和财政政策研究,发表数十篇科研论文,主持多项省部级科研课题,多项成果获得省部级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多次参加全国财政理论讨论会,并有多篇论文入选全国财政理论讨论会文选。在全国财政理论研究成果评选中荣获优秀奖、第二届全国财政系统优秀教材二等奖等。这些科研成果所体现的财政学术思想,丰富了我国财政学的基础理论,促进了财政学科的发展,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同历史阶段的财政决策提供了科学的依据。
刘明远教授的学术思想是与新中国的建立、计划经济体制向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转轨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相伴随的。在1964年召开的第一次全国财政理论讨论会上,他与谷祺教授一道对“社会主义国家财政的本质与范围”进行了深入研究并提出财政实质上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等观点,产生了重要的学术影响。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他阐述了财政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其主要观点在今天仍具有参考价值。九十年代,围绕财政的宏观调控作用,他撰文指出“价格体系的改革在整个经济体制改革中占有重要地位”,“价格补贴则是国家干预经济的重要手段”;在处理计划与市场的关系时,加强财政宏观调控是“必要而且十分紧迫的”。他对“财政包干”体制进行了客观的思考,并为财政体制改革建言献策。他始终关注国家与国有企业分配关系的调整,提出关于分配体制改革模式的思路和设想,即“税利分流,公平税负,产权清晰,平等分红,企业自主分配,国家监管调控”。
刘明远教授为我国新时期财政学教材建设的起步做了大量的工作。早在1979年,他与邓子基教授、王亘坚教授一起总纂了改革开放后国内的第一部统编财政学教材——《社会主义财政学》。1987年,国家教委将财政学列为高校财经专业的11门核心课程之一,财政学科建设对规范化的财政学教材建设的需求更加迫切,刘明远教授对此进行了深入的思考,撰文论述了财政学科的特点、财政学研究的对象以及财政学的理论基础,并提出要对西方财政理论的引进保持清醒的认识,从而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财政学》教材理论基础和框架体系提供了重要的支持。
陈共教授
陈共,1927年4月出生,辽宁省盖州市人,中共党员,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我国著名财政经济学家、教育家。
陈共教授曾就读于东北大学农学院,1948年秋赴解放区正定华北大学学习,结业后留校担任政治学习班副班长。1950年转入中国人民大学工作,曾任财政教研室党支部书记。1973—1978年在北京经济学院工作期间,曾任经济研究所所长兼党总支书记。1978年中国人民大学复校后曾任财政系副主任、主任,校党委委员,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兼任中国财政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税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税务咨询协会副会长、中国经济杠杆研究会副总干事、中国国有资产管理学会理事、北京经济学会总会理事等。从事财政学教学与科研工作近70载,在财政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方面成就斐然。
陈共教授是新中国财政理论的重要奠基者。作为国家分配论的重要贡献者,以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深入系统阐述了国家分配论的理论依据和内涵;作为财政的社会再生产论的主要奠基者,根据马克思社会再生产理论,主张必须从社会再生产出发,从再生产各个环节的统一、各个分配环节的统一、价值与使用的统一,来研究财政问题;作为社会公共需要论的创建者,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基础上,结合现代经济学的市场失灵和市场缺陷理论,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财政属性——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丰富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基于综合平衡理论,系统阐述了财政赤字的实质、成因和影响,对财政赤字和财政政策理论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陈共教授是新中国财政学教材建设的主要开拓者。1961年主持编写《财政学》(初稿),由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于1964年3月正式出版,是我国社会主义财政学教材的开山之作。改革开放后,主持编写的《财政学教程》被评为“一部别具特色的社会主义财政学”教材,荣获1988年国家教委优秀教材一等奖。1990年,受国家教委委托,主编出版了财经类专业核心课《财政学》教学大纲。在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伊始,陈共教授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指导,借鉴西方财政学,从中国实际出发,主持编写了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财政学,即1994年由四川人民出版社出版的“高等学校财经类专业核心课程教材”《财政学》,后于1998年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作为“教育部经济管理类核心课程教材”出版《财政学》第一版,到2015年,该教材作为“普通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和普通高等教育“九五”“十五”“十一五”“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已出版第八版。
何振一教授
何振一,1931年8月出生,辽宁省海城人,中共党员,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研究员、教授、博士生导师,我国著名财政经济学家、教育家。
何振一教授1947年参加革命工作,1950年参加抗美援朝工作;1952年入东北人民大学(1953年更名为吉林大学)学习,1955年毕业于吉林大学经济系,同时获得了国家公派赴苏联留学资格;1956年起在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经济研究所财政金融组工作,任苏联专家助理;1978年起在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物资经济研究所(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工作,曾任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学位委员会委员,财政金融室主任;兼任全国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起草小组顾问,国务院学位办、国家教委学位办研究生教育评估工作专家,十余所高等院校名誉或者特聘教授等职;担任中国财政学会顾问、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中国税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有资产管理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社科联委员,北京市财政学会副会长等。
何振一教授在财政学理论与政策研究上作出了杰出贡献,在其从事财政科学理论与政策研究60余年的学术生涯中,形成了他自己的以“调查研究先行、科学思维与换位思考”为本的哲学社会科学治学方法,在财政学理论与政策、税收理论与政策、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体制与制度建设等领域作出了杰出的学术贡献,在财税政策与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体制与制度改革方面的政策咨询等领域,有近十项成果得到国家主要领导人的首肯,还有近30项被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肯定并在宏观决策中被采纳或被作为主要参考。从1992年开始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并有10余项科研成果获得全国性优秀学术奖励。主要学术贡献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提出了以责权利统一原则建设企业经济核算制度的理论与方法体系,并作为政策建议提交给当时的国家主要领导人和决策层,获得了采纳,为我国国有企业改革方案的制定作出了重要贡献。1983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工业企业经济核算制理论与方法》一度成为我国工业企业经济核算制体制与制度建设与改革的蓝本,成为大学相关学科的经典教科书。
二是提出和构建了“社会共同需要论”财政学理论体系,创立了我国“社会共同需要论”财政学派,开创了我国财政学中国学派的建设历史。1987年,《理论财政学》的出版,标志着以社会共同需要论为主线的财政学理论新体系的创立,成为改革开放后中国财政理论形成和发展的代表作之一,对中国财政理论的形成和发展以及推动中国财政改革作出了独特的贡献。提出财政起源新材料、新证据和新结论,开创了财政分配客观数量界限研究之先河;提出财政职能范围随生产力发展和经济运行模式及社会制度变迁而不断变化的理论新说明;提出与前人不同的、更加符合中国实际的评价财政效果的新指标体系;构建以唯物史观为指导,以社会共同需要论理论为主线,财政关系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全新的、中国特色的财政学科新体系。社会共同需要论财政学理论体系的创立,实际上是开创了财政学理论研究的新理论、新范式,是财政学说史上的一场深刻的革命。
何振一教授在人才培养方面也孜孜以求,言传身教,培养了一批在财政学术界潜心学术研究、学术功底深厚的学术人才。
姜维壮教授
姜维壮,1923年12月出生,山东省龙口人,中共党员,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我国著名财政经济学家、教育家。
姜维壮教授1949年2月参加工作,1949年6月在北京中华全国总工会国际部从事翻译工作;1950年在中央劳动部政策研究室从事调研编译工作;1950年参加抗美援朝,在东北大区财政部税政金融处做调研工作;1953—1957年在莫斯科财政学院攻读研究生学位,1957—1962年在财政部科研所做科研工作,1962年起,先后在中央财政金融学院财政系、辽宁财经学院财金系、中央财政金融学院研究所等单位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先后担任过研究所所长、科研处长等职务,并兼任北京市第八、九、十届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财政部学位委员会和全国在职财政干部培训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评审委员、北京市教育局高级学术职称评审组副组长,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江西财经大学兼职教授,财政部教材编审委员会财税组长等。先后多次获得北京市、全国、全国财政系统优秀教师、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自1992年开始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自改革开放以来,姜维壮教授一直专注于我国的财政基础理论和财政政策研究,先后发表论文150余篇,出版专著、教材、译著等30余部,主持多项国家级、财政部、教育部等科研课题,十几项成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优秀科研成果奖励。这些科研成果所呈现的财政学术思想,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深刻论述了财政理论发展的重大命题,促进了财政学科的繁荣和发展,为党和国家财政经济决策、财政制度法制建设提供了科学依据。
姜维壮教授的突出学术贡献集中在“财政监督职能”和“比较财政管理研究”两个领域。他较早提出,财政监督是财政的重要职能之一,并提出依法理财、民主监督的财政管理思想。他指出,强化预算监督职能是国家法律的明文规定,是促进市场经济和社会健康协调发展的关键因素,是财政管理历史发展的必然,是实现和正确运用国家职能的重要保证。他强调,财政信息要向公众公开、接受人民监督,“努力营造一个实现强化预算监督职能的现代预算管理制度”,这些学术思想的提出,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和现实意义。姜维壮教授首次系统地提出“比较财政管理学”理论体系,分别从财政管理体制、财政收入管理、财政支出管理、财政综合管理与监督四个方面构筑了完整的比较财政管理研究框架。他指出,比较财政管理研究是“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要立足于我国国情,认真研究和学习借鉴世界各国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理论、政策、管理方法和经验教训,并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为指导,“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完善我国财政制度建设。
梁尚敏教授
梁尚敏,1928年10月出生,湖南省涟源市人,中共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我国著名财政经济学家、教育家。
梁尚敏教授1947—1951年在天津南开大学经济系、财政系攻读本科,1951年被中国人民大学免试录为财政系研究生,毕业后留校任教,1978年调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湖北财经学院),1995年退休,历任财政金融系财政教研室主任、财政金融系主任、财税研究所所长等职务,长期从事财政理论研究,为国家培养了大量财税干部。曾担任中国财政学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武汉市第八届人大代表、中央财政管理干部学院特聘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财政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等。先后赴美国、日本等国讲学和交流,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
梁尚敏教授长期从事财政理论研究,是当代中国财政理论界颇有建树和影响的财政学家之一,曾就国民收入分配问题,提出了著名的“五论”“五化”理论体系:“五论”是分配的过程论、机制论、体系论、均衡论和模式论;“五化”是分配的社会化、一体化、区域化、综合化和规范化。梁尚敏教授先后完成《宏观财政改革的理论与实践》 《中国市场经济中的财政问题研究》等专著5部,主编《财政学》 《区域财政经济学》等教材15部,主编《中国非税收入的理论与实践》 《减轻农民负担对策论》等专题著作6部,先后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多次获得中国财政学会、财政部、湖北省的各类奖项。
梁尚敏教授作为改革开放以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学科点的第一代核心学术带头人,为学校财政专业的恢复和发展作出了奠基性、开创性的突出贡献。在学科建设方面,学校财政学科取得的一系列荣誉(首批国家级重点学科、国家级精品课程、国家级特色专业、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等)都与他当年打下的坚实基础密不可分;在人才培养方面,他把读书与思考、调研与实践有机结合,既强调扎实的功底,又注重学以致用,培养出来一大批中青年学子,已经成为我国财政理论界和实际工作部门的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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