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1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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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沭阳:“三招治贫”见成效
江苏省沭阳县财政局采取三项措施治理贫困取得成效。一是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入学奖励制度,解决“因学致贫”。为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县财政加大教育扶贫力度,“十三五”期间投入约3亿元资金,设立精准教育扶贫项目专项资金,对全县近3.1万低收入农户的4.7万名在读子女进行精准教育扶贫,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完成相应学段的学业。2016年,全县发放低收入农户子女助学金6130.38万元,扶持31871名低收入农户子女入学。二是建立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大病补充保险制度,解决“因病治贫”。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贫困家庭儿童大病救助和临时救助等补偿的基础上再次补偿,以减轻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医疗费用自付负担,沭阳县2017年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162840人,按80元/人标准需缴纳大病补充保险保费1302.72万元,保费由县财政全额买单,农户不缴纳。三是创新扶贫贷款发放方式,解决贫困户“贷款难”问题。县财政、扶贫、农商行等部门加强工作联合,通过集中授信、服务上门、设立专柜、专人发放等一站式服务,根据省扶贫贷款投放新要求、新举措,积极拟定扶贫小额贷款实施办法,成立扶贫贷款发放工作领导小组,...
江苏沭阳:“三招治贫”见成效
江苏省沭阳县财政局采取三项措施治理贫困取得成效。一是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入学奖励制度,解决“因学致贫”。为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县财政加大教育扶贫力度,“十三五”期间投入约3亿元资金,设立精准教育扶贫项目专项资金,对全县近3.1万低收入农户的4.7万名在读子女进行精准教育扶贫,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完成相应学段的学业。2016年,全县发放低收入农户子女助学金6130.38万元,扶持31871名低收入农户子女入学。二是建立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大病补充保险制度,解决“因病治贫”。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贫困家庭儿童大病救助和临时救助等补偿的基础上再次补偿,以减轻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医疗费用自付负担,沭阳县2017年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162840人,按80元/人标准需缴纳大病补充保险保费1302.72万元,保费由县财政全额买单,农户不缴纳。三是创新扶贫贷款发放方式,解决贫困户“贷款难”问题。县财政、扶贫、农商行等部门加强工作联合,通过集中授信、服务上门、设立专柜、专人发放等一站式服务,根据省扶贫贷款投放新要求、新举措,积极拟定扶贫小额贷款实施办法,成立扶贫贷款发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指导管好扶贫小额贷款,把扶贫贷款投放工作当作一项主要的年度考核指标。截至目前,沭阳县新投放扶贫贷款达11029笔,金额21830.9万元。另外,加强扶贫专项资金的审核和监管,确保财政精准扶贫资金专款专用,坚决防止出现截留、挤占和挪用扶贫资金现象。2016年县财政安排并拨付精准扶贫专项资金5627万元。
(周伟 李长城)
浙江椒江:组合拳破解小微企业“成长烦恼”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实施“三年小微企业成长计划”,组合拳破解小微企业“成长烦恼”。一是拓宽小微企业发展空间。依托工业地产开发模式,投资6.5亿元启动椒江区中小企业创业园项目建设,总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目前已建成以6万平方米科技创业园为主导的各类小微园区11家,入驻企业497户。二是创新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优化小微金融服务,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功能,搭建“中小企业担保平台、小微企业信保基金服务平台、区优势成长型企业信用贷款服务平台、科技型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小微企业税微贷服务平台”等特色融资服务平台,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截至目前,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融资服务中心、“税微贷”等面向中小微企业累计发放贷款11.96亿元。三是优化小微企业扶持政策。相继出台小微企业放宽准入、税费优惠、财政支持等政策措施,全力助推小微企业发展壮大。设立8000万元成长型企业发展引导资金,对小微企业采取暂免征收营业税、减半征收所得税等优惠,近三年减免小微企业相关税费1.18亿元;每年安排不少于250万元种子资金和80万元科技合作专项资金对在孵企业和产学研平台资助。截至目前共有小微企业11810家,其中近三年新增小微企业5937家。
(丁海明)
安徽宿州:“五聚焦”全力做好财政支农工作
安徽省宿州市财政部门把“三农”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着力在优化投入结构、创新使用方式上下功夫。2017年全市财政预算安排支农资金为45亿元,增长9.7%。一是聚焦脱贫攻坚,加大财政投入。围绕全年脱贫目标任务,建立财政投入与本地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的预算安排机制,不断提高财政保障能力。2017年全市财政安排专项扶贫资金23803万元。重点支持县区用于健康脱贫兜底及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实施“180”工程、非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资助等脱贫工程。二是聚焦农业生产能力增强,加大财政投入。全市县区继续实施农业综合开发,计划投入1.82亿元,完成高标准农田治理14万亩。持续推进农田水利建设,安排5500万元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推进“5588”小型农田水利改造提升行动。在全面推开农业补贴“三合一”改革工作基础上,继续落实好农资综合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三项补贴”等强农惠农改革工作,促进稳定粮食产量。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通过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村级运转保障试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农村综合改革措施的落实,推动农村民主议事决策机制在涉农涉村项目建设中发挥更有效作用,健全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三是聚焦现代农业,加大财政投入。市财政不断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继续安排现代农业专项资金2000万元,农业产业化贴息及农业信贷担保资金2000万元,争取上级财政资金5700万元用于农业综合开发,支持现代农业联合体健康发展和产业化龙头企业转型升级。四是聚焦绿色生态建设,加大财政投入。持续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市财政安排美丽乡村建设资金6600万元,安排农村环境整治资金3000万元,县区财政按每县2100万元和人均不低于25元标准落实配套资金1.6亿元。市财政安排1000万元乡村旅游专项资金,重点打造一批宜居宜游宜业的美丽乡村,使之成为引领当地农民增收致富的示范村、品牌村;安排5000万元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专项资金,较去年增加2000万元,支持森林城镇、森林乡村和森林长廊建设;安排3000万元用于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五是聚焦贫困地区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加大金融资本投入。协助新农投公司会同县区做好贫困地区金融扶贫工作,积极发挥财政撬动金融扶贫作用。市县财政对新农投公司注资1.5亿元,从市农发行争取13亿贷款用于全市贫困地区人居环境改善工程建设;申请中央投资1.18亿元,从国开行争取10亿贷款用于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市财政安排1200万元农村道路畅通工程专项资金用于改善农村道路。在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的同时,全市财政部门主动配合农口部门加强对项目工程及资金的督查调度,督促项目单位倒排工期,加快施工进度。县级财政部门对已完工的工程,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竣工验收工作,并指导建设单位按照报账流程,规范报账程序,简化报账手续,积极推行“一站式”报账制。
(许磊)
河南汝州:全面提升财政投资评审效率
河南省汝州市财政部门四措并举,全面提升财政投资评审效率。一是靠前站位,限定时限,尽量缩短评审周期。主动打好“提前量”,密切关注和掌握近期全市主要工程项目的开工动态,坚持“靠前站位、靠近服务”原则,评审人员第一时间与建设单位沟通,指导建设单位及早下手筹备好评审资料。评审中,推行限时评审制,对评审项目的每个流程,制定合理的时限规定。做出在国家规定的时限内再提前10%的承诺。二是严格资料清单管理,规范简化评审程序,确保评审中沟通反馈顺畅。在送审资料的接收环节,严格资料清单管理,确保送审资料完整及时。为加快建设单位质疑回复速度,在督促建设单位反馈意见时,结合工作实际,明确时间节点要求,充分激发建设单位高效配合评审的积极性。对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安排工作流程,要求评审骨干主动跟进服务,全程督办,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出最佳的评审结论。三是部门联动,推进财政评审方式改革,提升评审质量和效率。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评审和审计监督,形成管理和监督的合力,加快投资评审进度,提高投资评审效益,研究财政与审计共同参与评审的工作方式。同时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项目实施方式,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四是依托省厅,创新评审手段,推进财政评审信息化建设。按照省厅构建全省统一的“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系统”的工作部署,全面实现财政评审网上平台操作,改变之前送审项目难以集中管理、评审进度难以及时掌握、审核数据难以及时准确汇总的状况,实现项目评审的全过程管理、快速完成上下级财政的报表报送等业务,大大提高财政评审效率。
(毕国强)
湖南鹤城:“四强化”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2017年,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按照“产业支撑、开放带动、城乡一体、全面小康”发展思路,紧扣“一城两区三园”主攻方向,不断提高重点项目建设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继续强力推进项目建设,全年安排重点项目117个,其中协调服务市级项目55个,区本级62个,年度计划投资300亿元。一是强化创新机制,形成项目推进合力。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区领导挂帅工作机制,对重点建设项目实行“一个项目、一名区领导任总负责人、一个责任单位和一个工作队伍”的“四个一”工作机制,并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责任,推行“一线工作法”。实行责任区领导和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蹲点抓项目,坚持“情况在一线了解,办法在一线提出,力量在一线配置,问题在一线解决”。二是强化优质服务,破解项目发展软肋。强化要素保障服务工作,着力解决制约项目建设的关键问题。在项目建设阶段,实行职能部门和服务单位蹲点抓服务。在项目后续阶段,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对重大产业项目扶持资金、技术,对重大产业项目进行跟踪服务、动态协调,帮助企业做大做强。三是强化调度督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联系项目的区级领导坚持项目高频调度、高频督查督办,切实加大项目协调服务,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建设按时间节点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专项督查组经常深入项目建设现场,开展专项督查活动,对重点项目实行一周一督查,一周一汇报,每月有总结,并将督查结果在全区性大会上公布,同时,严格按倒排工期督查项目进度,工期细化到天,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与目标,有效推进项目进度。
(黄星)
云南大关:“六搬五近”脱贫攻坚首战告捷
云南省大关县全力开展脱贫攻坚,坚持“六搬五近”,即“高搬矮、远搬近、寒搬暖、散搬聚、危搬安、差搬好”和“近城镇、近村委会、近学校、近卫生室、近乡村公路干线”的思路,以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为引领,全面推行“干部上山,群众下山”的工作做法,通过做工作、想办法将贫困户搬到适宜生存的集镇、村委会、学校、卫生室、乡村公路干线周边区域,切实解决子女就学、看病就医、安全出行、居住条件等困难,做到了真搬实迁,真正让贫困群众搬出“穷窝”。目前,全县30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累计完成投资1.97亿元,发放贷款1.24亿元、无偿补助资金1594.8万元,民房建设、公共设施建设、产业培育快速有序推进,搬迁群众陆续搬进新居。完成玉碗镇整乡推进项目,启动吉利镇、寿山镇整乡推进项目。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500户,贫困群众居住条件明显改善。整合部门资金4亿元、扶贫专项资金8500万元,发放小额贴息贷款9000万元、产业扶贫贷款1805万元,实现精准扶贫到村到户,1个贫困乡镇、15个贫困村、1.5万贫困人口顺利脱贫。
(王安才)
黑龙江专员办:启动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黑龙江专员办把“开展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绩效评价,着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专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迅速启动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力争打好绩效评价工作开年第一仗。一是做好计划,充分准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不确定因素多。按照方案要求,黑龙江专员办很快制定出从启动到完成的详细工作计划。成立以专员为组长、主管副专员为副组长的工作小组,细化分工、明确责任。认真学习掌握开展绩效评价的制度依据,提升政策水平。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研究确定绩效评价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和开展方法,明确“干什么”和“怎么干”,理清工作流程、工作节点。积极与省财政厅、住建厅沟通协调,为后续工作创造条件。二是结合实际,细化指标。设定内容全面、便于操作、符合实际的绩效评价量化指标,是保证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质量的重要前提条件。工作小组对绩效评价指标内容和计算方法进行逐项认真研究,针对在某些评价指标测算上有不同看法的情况,及时邀请省财政厅、省住建厅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将评价指标细化和具体化,如将“按照中央有关文件要求及时下达中央专项资金情况”,进一步细化为“提供省级及有关市、县及时下达(拨付)中央专项资金证明文件、材料等”,使评价指标更具体,有利于公正、客观地评价和打分。为了方便有关部门清晰、准确地提供材料,要求根据规定的评价指标内容,分成“资金管理”“项目管理”“项目效益”和“居民满意度”等4个方面准备基础材料,并抓早下发有关通知,提出具体要求。三是自主评价,积极探索。在工作计划中着重强调“自主进行评价”原则,独立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注重发挥专员办的主观能动性,依据财政部有关制度规定,通过现场核查、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从中央财政资金管理者高度对中央专项转移支付使用效率情况进行客观评价。
(黑龙江专员办)
河南专员办: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检查整改落实
按照财政部工作部署,河南专员办于2016年对河南省2015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检查,并就发现问题依法下达处理决定。河南省财政厅和河南省环境保护厅高度重视,迅速部署,积极整改,取得初步预期成效。一是明确责任,迅速落实。河南省财政厅和河南省环境保护厅联合下发了《问题处理整改通知》,要求市县有关部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把做好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检查处理决定整改工作作为必须完成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迅速行动,扎实推进,对存在问题逐项整改,逐条落实到位。截至目前,资金拨付及设备购置手续不完善问题已整改完毕,政府采购车辆已完成上牌手续,闲置车辆已全部投入使用,专项资金管理得以规范和加强。二是精心组织,全面整改。针对部分市县存在违规拨付使用资金、前期评估论证不充分导致资金和设备闲置、资金拨付缓慢等问题,分别制定措施逐条整改。结合当地实际合理调整资金用途,将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黄标车淘汰、煤改气、扬尘治理等方向。加强事前沟通协调,推行事中项目督导,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分解下达。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完善资金拨付和设备购置手续,对已完工项目及时组织验收,督促市县及时做好资金分配方案等相关材料的报备工作。三是举一反三,务求长效。坚持问题导向,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与河南省财政厅和环保厅建立常态化工作联系机制,继续强化对中央大气污染专项资金问题整改落实的跟踪督导,对后续整改资金特别是新增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进行持续动态监管,举一反三、防微杜渐,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效益,为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提供支持。
(河南专员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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