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1 作者:湖南省财政厅
[大]
[中]
[小]
摘要:
自2012年被财政部确定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省级示范点以来,湖南省财政厅以“两依”示范点创建为契机,大力推动财政行政决策民主科学,不断完善财政法制体系,稳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着力推进财政管理和改革,示范点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两依”创建是个系统工程,涉及到财政工作的各个方面。在示范点创建伊始,湖南省财政厅为明确创建思路,突出示范重点,紧扣财政发展和改革政策科学制定了创建方案。确立了“提高决策的科学民主性”等8项基本任务、“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财政监督”4个核心环节、“整合规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和“推进财政信息公开”2个突破重点。其中作为突破重点之一的“整合规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实现了财政支出结构优化、分配科学、管理规范、绩效改善,引领了“两依”创建工作的整体推进。
全面清理:摸清专项资金情况,找准整合规范思路
近年来,随着财政收支规模的不断扩大,湖南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保障政府履行公共管理职能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显著增强,在稳定宏观经济运行、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和加强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由于体制机制和形势变化等方面的原因,省级...
自2012年被财政部确定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省级示范点以来,湖南省财政厅以“两依”示范点创建为契机,大力推动财政行政决策民主科学,不断完善财政法制体系,稳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着力推进财政管理和改革,示范点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两依”创建是个系统工程,涉及到财政工作的各个方面。在示范点创建伊始,湖南省财政厅为明确创建思路,突出示范重点,紧扣财政发展和改革政策科学制定了创建方案。确立了“提高决策的科学民主性”等8项基本任务、“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财政监督”4个核心环节、“整合规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和“推进财政信息公开”2个突破重点。其中作为突破重点之一的“整合规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实现了财政支出结构优化、分配科学、管理规范、绩效改善,引领了“两依”创建工作的整体推进。
全面清理:摸清专项资金情况,找准整合规范思路
近年来,随着财政收支规模的不断扩大,湖南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保障政府履行公共管理职能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显著增强,在稳定宏观经济运行、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和加强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由于体制机制和形势变化等方面的原因,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存在名目较为繁杂、投入比较分散、结构日趋固化、效益有待提高等问题。为此,2012年起,湖南省财政厅会同省直部门对省级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清理,摸清专项资金的数量、额度、分布和效益情况,经过认真分析研究,向省政府提出从机制层面理顺专项资金管理的政策建议。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印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整合规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意见》,提出了“集中财力、保障重点,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创新管理、注重绩效”的基本原则,明确了整合规范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分层整合:握紧拳头保发展重点,集中财力办民生大事
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对省级专项资金进行分层次整合,主要分为两个方面:
部门内整合。根据部门职能职责、改革方向和发展规划,对专项资金进行取消、调整、归并,分大类设置安排。坚决取消政策变动、绩效低下的专项,严格控制引导类、救济类、应急类的专项,切实整合目标相近、方向雷同的专项,取消、压减的资金调整用于本部门急需的民生建设和经济发展项目。如2015年,省财政取消了到期的污水垃圾处理奖补专项5000万元;将湘江流域生态补偿奖补、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基础教育发展专项中的义务教育保障机制资金、特岗教师资金等专项列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提高市县统筹保障民生支出的能力;将教师队伍建设、科学奖励、建筑节能、林业防灾减灾等14个专项与用途相近、支持对象雷同的其他专项合并。
跨部门整合。一是拼盘式整合,以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规划、工程任务为依据,坚持“统一规划、分口安排、集中投入、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不同部门的专项资金,一事一定,做到“大项目整合大资金”;二是带动式整合,以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现有重大跨部门专项资金为龙头,坚持“引导投向、做大规模”的原则,带动各部门的相关资金跟进,做到“大投向整合大资金”。近年来,特色县域经济发展工程、湘江保护与治理“一号重点工程”、两个“百千万”工程等省委省政府重大部署均实现了跨部门资金联动。
通过几个轮次的整合,2017年省级专项资金进一步压减为78项,一般部门1—2项,综合部门3—4项。专项资金数量大幅精简,资金集中度显著提高,结构更加优化,切实突出了省委省政府的政策目标,实现了集中财力办大事,把公共资源集中配置到最需要的领域和环节。
严格规范:创新资金管理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专项资金分配与预算编制同步启动。从2016年起,每年8月份省直各部门会同省财政厅确定专项资金投向,9月份发布申报通知,按项目法分配的专项在12月前要完成项目评审、公示和审批。省直部门直接实施的项目要细化到具体单位、项目和金额,并编入部门预算,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按项目、分地区编制。
完善专项资金设立、评估和退出机制。严格控制新增专项,对部门承担的新任务,首先通过存量资金解决,存量资金不够的可以通过增加资金规模予以支持,确需新设的要先进行可行性论证,经省财政厅审核提出意见后报省政府批准。专项资金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到期后自动终止,需要延续的,重新评估后按新设专项程序报批。
实行“一个专项,一个办法”。所有专项资金都制定科学规范的分配办法,逐一明确政策目标、设置年限、使用方向、资金申报、评审流程、分配办法、资金下达、公开方式、绩效与监督等9个要素,减少资金分配和使用的随意性。
规范专项资金分配流程。制定出台《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审批管理办法》和《预算审批内部管理规定》,全面规范专项资金在省政府和厅内部的审批权限、边界及流程,提高分配的透明度,压缩自由裁量权。
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省级专项资金全部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对重大资金进行重点评价,将绩效评价和监督结果作为安排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近几年先后压缩调整了少数民族工作、调煤保电等5个绩效评价不高、管理滞后的专项资金。预算绩效评价动真格,有效增强了预算单位花钱问效的意识,使其在“分好钱”的同时,更加注重“管好钱、用好钱”。
推动公开:规范资金公开机制,要求更细更严更全
制定公开制度办法。印发《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公开办法》,明确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公开环节、公开时限、公开方式等相关内容,使专项资金公开有章可循。加大对省直单位专项资金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确保公开透明落实到位。
实行涉密清单制。经报省政府批准,对预算管理涉密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研究制定涉密信息目录。凡是涉密信息目录之外的财政资金都应向社会进行公开,切实做到“非涉密、全公开”。
实行全过程公开。公开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目录,包括专项资金名称、主管部门、支持方向等要素。专项资金实行制度办法、申报通知、评审公示、分配结果、绩效评价等全过程公开。
实行全媒体公开。面向社会申请、直接分配给企业和居民的专项资金,在《湖南日报》、红网、主管部门和省财政厅门户网站、“湖南财政”公众微信号上公开;面向市县政府和机关事业单位分配的专项资金,在主管部门和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上公开。
深度整合:从严划定管理“底线”,推进管理改革迈向纵深
2016年底,在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出进度全面分析的基础上,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深度整合规范省级专项资金的通知》,提出了专项资金深度整合方案。明确了以事定钱,统筹使用,不得固化专项资金使用方向和金额等重要原则,并明确了专项资金的禁止性用途。
2012年以来,湖南省财政厅从正面定规矩、定路径、定权责,从制度上基本解决了省级专项资金管理权限、审批流程、全过程公开等规范性问题。深度整合规范专项资金,通过开列负面清单方式,制定不得违反的十条“军规”,划定专项资金管理的“底线”,是专项资金管理改革的升级改造,更是湖南省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的重要步骤。
责任编辑 雷艳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