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1 作者:江苏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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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江苏省财政厅按照《关于组织开展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示范点建设的通知》要求,创新实践“六位一体”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取得了可操作、可复制和可推广的基本经验,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奠定了扎实基础。
创新实践法治财政指标考核标准化
2010年起,江苏省财政厅在全国财政系统率先开展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将规范财政业务管理和财政行政行为的各项要求,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建设项目和考核指标,将法治思维融入依法行政全过程,将法治方式融入依法理财全过程,有效破解了两依推进与财政业务“两张皮”的现象。
一是目标要求明确到位。按照“纲要指引、任务落实、业务融合、考核督查、追溯问责”的总目标和总要求,发动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全员参与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工作,党组专门研究部署,分管领导主抓落实,责任分解到科室、到人,确保指标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指标体系不断优化。七年来,指标体系从200个考核点逐步优化完善为54个考核点,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对接了法治政府建设纲要,为贯彻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指标体系全面突出了财政业务管理规范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对接了财政...
近年来,江苏省财政厅按照《关于组织开展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示范点建设的通知》要求,创新实践“六位一体”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取得了可操作、可复制和可推广的基本经验,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奠定了扎实基础。
创新实践法治财政指标考核标准化
2010年起,江苏省财政厅在全国财政系统率先开展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将规范财政业务管理和财政行政行为的各项要求,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建设项目和考核指标,将法治思维融入依法行政全过程,将法治方式融入依法理财全过程,有效破解了两依推进与财政业务“两张皮”的现象。
一是目标要求明确到位。按照“纲要指引、任务落实、业务融合、考核督查、追溯问责”的总目标和总要求,发动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全员参与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工作,党组专门研究部署,分管领导主抓落实,责任分解到科室、到人,确保指标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指标体系不断优化。七年来,指标体系从200个考核点逐步优化完善为54个考核点,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对接了法治政府建设纲要,为贯彻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指标体系全面突出了财政业务管理规范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对接了财政重点工作任务,突出了厅党组重点工作要求,对重点工作不达标地区实行一票否决,充分体现了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的专业性、权威性。对接了财政业务管理要求,强调结果导向和痕迹化管理,全面融合了财政预算、债务、国库、基层、资产、政府采购、投资基金、绩效监督等业务管理,真正达到了财政业务与法治建设的无缝对接。
三是督查考核更加有力。法治财政标准化督查考核采取自查自评、专业评价、网上调查、动态督查、“飞行例检”与现场考核相结合的多层次、多角度的督查考核方式,同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坚持“法规扣分,预算扣钱”,有效促进了法治财政建设各项要求的落实,为2020年基本实现法治财政建设目标打下了良好基础。
创新实践信息公开标准化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涉及业务范围广、职能处室多、矛盾风险集中的特点,江苏省财政厅组织对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法律风险点进行梳理排查,并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集体论证,研究制定了《依申请公开标准化管理办法》和《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并形成22个格式文本,自2015年5月1日起在全省财政系统推行,并被财政部在全国财政系统推广。
一是完善内部流程。实行财政部门办公室统一受理和答复、业务处(科)室提出答复意见、法制机构法律审核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处理机制。强化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痕迹管理,明确记录当事人的申请时间,保留申请人邮寄的信封等资料,申请人提出变更的,要求其提供书面意见。
二是规范答复文书。使用统一的财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格式文书,所有文书由办公室按年度统一编号,并加盖财政部门印章或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和通知均采取书面形式,并在法定时限内送达申请人。
三是坚持积极沟通。强化服务理念,业务处(科)室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尊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合理要求,做好有关法规和政策解释工作。同时加强与其他主管部门的横向联系,及时掌握舆情动态。
2016年,财政厅上线了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信息系统,将相关答复流程和格式文本嵌入办公自动化,有效固化了信息公开答复行为,保证信息公开答复的依法及时做出,实现信息化管理,使权力运行更加透明规范,从源头上防范法律风险。
创新实践规范性文件管理标准化
江苏省财政厅在2005年即制定了《江苏省财政厅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历经多次修改完善,在实践中摸索出一套切实可行的规范性文件管理经验,保证了财政管理依据的合法有效。2015年,财政厅被省政府确定为江苏省“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试点单位,并以此为契机,全面总结规范性文件管理经验,研究拟定了《财政规范性文件标准化管理规范》,对全省财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合法性审查标准实行标准化管理。
一是实行计划管理。财政厅规范性文件统一编“苏财规”文号,每年年初编制和印发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紧扣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主线,做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度设计。
二是强化信息化管理。在财政厅办公自动化系统中增设“规范性文件发文”模块,将规范性文件管理流程嵌入办公自动化系统,将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公开征求意见、制定说明、法律审核、集体讨论、主要领导签发、实施日期确定、按时备案等必备要素在系统中予以固化设置,保证规范性文件制发流程完整,确保有件必审、有件必备。规范性文件管理及时率、规范率、报备率均实现100%。
三是实现全程跟踪。对规范性文件计划执行情况实施跟踪登记,将列入年度计划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核、报备以及审核、报备是否及时、材料是否完整等情况登记在册,实行季度通报,各单位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落实情况纳入厅机关年度绩效管理考评。同时,将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列入法治财政标准化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对市县财政部门的考核力度。
四是动态清理评估。坚持对规范性文件每年一清理,全面梳理已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公布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并实现动态调整。认真组织规范性文件点评活动,从全省财政系统报送的120余件规范性文件中,选取有代表性的文件进行集中点评,通过制发单位自评、专家重点点评和各单位相互点评的方式,发现总结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提高全省财政系统规范性文件管理能力。
创新实践涉法涉诉管理标准化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涉法涉诉事务管理,提高依法办案能力,积极预防和妥善化解行政争议,江苏省财政厅积极推进财政涉法涉诉标准化管理。
一是制定了《江苏省财政涉法涉诉事务管理办法》。突出财政涉法涉诉的重点风险领域,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明确涉法涉诉责任主体,规范涉法涉诉案件办理流程,固化时间节点,促进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的依法妥善处理。《办法》明确,各业务处(科)室承担相关涉法涉诉行政行为的主体责任,法制机构负责涉法涉诉事务的协调和合法性审查工作,一方面明确了职责分工和职能定位,另一方面强化了业务处(科)室的涉法涉诉风险意识。《办法》另附5张流程图,进一步理顺了涉法涉诉内部管理机制,规范了办理程序。
二是创新实践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按照关于“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的总体要求,财政厅通过购买服务,实施合同管理,探索建立了指导律师、值班律师和驻点律师三位一体,全过程、多层次、动态式、立体化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在政策法规处设置全厅值班律师,实施全过程法律服务,在涉法涉诉高风险领域设置驻点律师,动态防范法律风险,同时辅以指导律师团队的智库支撑,及时提供决策法律参考,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防范风险、化解矛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实现了法律顾问“顾在过程中,问在风险点”的关键作用。
创新实践行政审批改革标准化
江苏省财政厅紧密结合财税体制改革实际,全面梳理财政行政权力,严格执行各项清单编制和公开工作,着力开展专项资金管理和收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标准化工作的开展,切实落实了“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的总体要求。
一是推进权力清单标准化。经全面梳理,最终确定50项行政处罚、4项行政许可、2项行政确认和1项行政裁决纳入财政厅行政权力清单,全部向社会公开。国务院历次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也全部承接落实到位,取消事项全部取消,下放事项实行属地管理,严格做到“目录之外无审批”、“法无授权不可为”。同时积极落实省政府“两单衔接”工作,组织全省财政系统对行政权力名称、类型、依据进行全面梳理,推进省市县三级权力清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是建立省级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根据新预算法要求,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门别类作进一步清理规范。清理整合后列入2015、2016年度预算的省级专项资金分别为203项和152项,实现了每年压减1/3左右的目标。
三是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公布保留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36项,政府性基金项目24项。凡未列入目录的收费和基金项目一律停止执行,持续开展收费清理工作。对小微企业实施收费基金优惠政策。此项优惠政策的实施,涉及全省约80万户小微企业,共减负40亿元。
四是落实“双随机、双公示”。落实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双随机”抽查机制,会同厅相关处室组织编制并公布了《省财政厅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公示工作,制定了《江苏省财政厅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双公示”工作系统已正式上线运行,所录入信息将直接公开在财政厅外网。
创新实践法治宣传教育标准化
江苏省财政厅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宣传工作,着力完善普法工作机制,重视普法队伍建设,使得法治宣传工作在全厅全系统形成了领导部署、齐抓共管、执行顺畅的良好格局。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努力做到长期有规划、年度有计划。根据财政部、省委省政府五年普法规划,研究制订全省财政系统普法五年规划,明确普法宣传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目标任务等。同时,根据财政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每年分层次研究制定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财政宣传月活动计划,进一步明确年度普法任务、项目内容、实施办法、具体措施。
二是放大品牌效应。充分利用“财政宣传月”这一江苏省特有的法治宣传品牌,省市县乡四级联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加大面向社会的普法力度。据不完全统计,“六五”以来,江苏省各级财政部门在宣传月期间共开展系列送法活动近900场,召开各类座谈会200余次,发放政策宣传材料近60万份,组织广场文艺演出50余场。
三是拓展宣传阵地。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宣传载体,向社会广泛宣传财政法律知识及财政惠民政策,系统介绍财政厅“两依”工作成效。同时利用“12.4”宪法宣传日等契机,宣传介绍财政法律法规。在全省“两会”期间,财政厅创新编写《政府预算解读》,以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方式解读政府预算和财税改革,获得了两会代表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四是提升教育实效。多层次开展法治教育培训,每年定期组织党组中心组学法,每年举办全省财政政策法规业务专题培训班,严格执行任职前法律考核制度,不定期开展依法行政测试,有效提升了财政干部的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水平。
责任编辑 张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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