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1 作者:江苏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刘捍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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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7年,江苏财政将紧紧围绕“聚力创新、聚焦富民、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市场化、法治化为导向,实施更加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更加有力的财政支撑。
努力完成收支预期目标,将积极财政政策落到实处。在收入方面,及时了解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新情况,加大与税务部门的协调配合力度,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税种、重点地区的分析,做到依法依规应征尽征。在支出方面,适度扩大支出规模,提高支出精准度。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将有限的资金用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按规定及时批复下达预算,切实加快支出预算执行进度。
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供需结构实现新的平衡。一是支持落实“三去一降一补”重点任务。发挥中央奖补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导向和激励作用,鼓励钢铁、水泥等企业有序退出过剩产能,继续支持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全面落实国家和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政策意见,将降低企业税费负担、社保缴费等政策落实到位,确保全年为企业降低成本1000亿元以上。支持补齐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等方面短板。二是大力支持实施农业供给侧改革。认真...
2017年,江苏财政将紧紧围绕“聚力创新、聚焦富民、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市场化、法治化为导向,实施更加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更加有力的财政支撑。
努力完成收支预期目标,将积极财政政策落到实处。在收入方面,及时了解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新情况,加大与税务部门的协调配合力度,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税种、重点地区的分析,做到依法依规应征尽征。在支出方面,适度扩大支出规模,提高支出精准度。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将有限的资金用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按规定及时批复下达预算,切实加快支出预算执行进度。
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供需结构实现新的平衡。一是支持落实“三去一降一补”重点任务。发挥中央奖补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导向和激励作用,鼓励钢铁、水泥等企业有序退出过剩产能,继续支持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全面落实国家和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政策意见,将降低企业税费负担、社保缴费等政策落实到位,确保全年为企业降低成本1000亿元以上。支持补齐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等方面短板。二是大力支持实施农业供给侧改革。认真落实农业补贴改革政策,按照国家部署落实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收储制度。支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支持落实承包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支持调整农业结构,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积极支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继续实施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加快推进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和运营。三是积极支持释放需求潜力。围绕国家和省确定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综合运用专项资金、债券资金、投资基金,加大有效投入,充分发挥大项目对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大力支持高速铁路、沿海港口、民航机场、内河航道等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重点支持新一轮淮河治理、长江干流河道整治、太湖治理等流域性骨干工程建设。全力促进外贸回稳向好,支持深入实施对外贸易“优进优出”行动计划。积极抓好苏州工业园区综保区和昆山综保区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创新和完善财政支持政策,积极培育信息、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消费新热点。
全力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发展动力加快转换。一是推动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深入落实江苏“科技40条”政策措施,贯彻人才工作创新发展的新要求,支持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建立企业研发投入普惠补助政策体系,对企业研发投入按5%—10%予以补助。支持构建创新平台,继续支持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支持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深化改革、先行先试,加大对国家和省协同创新中心的支持力度。支持打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通道,将下放科技成果收益权、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比例、完善股权激励等政策落实到位。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加大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支持力度。二是支持振兴实体经济。围绕支持调整存量、优化增量、提升质量,推动做强江苏实体经济根基。支持制造业转型升级,落实中国制造2025江苏行动纲要,落实工业企业技改综合奖补政策,支持实施企业制造装备升级和互联网化提升计划,加快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支持发展新经济,积极支持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大力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壮大数字经济、创意经济、分享经济、新金融等新产业。营造有利于实体经济发展的财税金融环境,积极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支持小微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健全普惠金融政策的正向激励机制,引导更多信贷资金进入实体经济。支持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三是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积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立健全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政策体系,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的地区,给予适当转移支付补助。继续支持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试点示范。支持培育一批具有江苏特点的特色小镇。支持保护历史文化和传统村落,建设一批美丽乡村。主动对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沿海发展、南京江北新区等国家战略。支持苏南、苏中、苏北协调发展,加快推进苏北关键工程。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一是大力支持富民增收。积极落实国家“七大群体激励计划”和省委、省政府支持富民增收的33条政策,进一步健全促进富民的财政政策措施。支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突出高校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农民等重点人群,推动创业就业富民。推进社保惠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拟提高至人均不低于47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拟提高至人均不低于60元,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拟提高至每人每月125元。进一步创新扶贫体制机制,突出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监管,推进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二是支持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积极推动教育、医疗、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解决好群众最为关心的民生问题。支持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水平,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省属高校生均拨款基本标准拟提高至12000元。支持加快建设“健康江苏”,深入开展省级综合医改试点,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分级诊疗和医疗卫生资源下沉。支持完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机制,推进医养融合发展。三是大力推进优化生态环境。支持深入推进“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支持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交通干线五项环境整治行动。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综合改革试点,落实好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政策,加大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力度,深化水环境资源“双向”补偿制度,全面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试点,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深入推进财政改革创新,有效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一是继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的力度。清理一般公共预算中以收定支、专款专用事项,对相关领域支出统筹安排。继续盘活并统筹使用财政存量资金。省级部门专项资金个数较2016年再压减1/4左右。严格落实预决算公开各项规定,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要按规定建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二是调整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根据全面营改增改革和中央地方收入划分过渡方案,调整完善新一轮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新一轮体制将进一步加大财力下倾力度,充分调动市县发展积极性;增强省级调控能力,夯实省级推动重大项目实施、统筹区域发展及防范各类风险的财力基础;有效激励引导市县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发展导向。三是着力推进财政管理创新。在支持经济发展领域,更多运用市场化机制,有效撬动社会资本投入,放大财政资金乘数效应。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加快各类政府引导基金投资运营,打造省政府投资基金优势品牌。在实现财政金融工作“三个全覆盖”基础上,进一步做大科技贷款资金池和小微创业贷规模,推进PPP项目规范运作和加快落地实施,在更大范围内吸引民营资本参与。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提高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和评价结果的公信力,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改进政府采购监管,提高服务效能。推进资产绩效管理试点和省级事业单位出资企业改革。提升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水平,加快《江苏省财政监督条例》立法进程。进一步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构建并完善“互联网+财政政务服务”体系。
不断健全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筑牢风险防控底线。一是落实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体系。督促市县政府按照《江苏省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要求,制定本地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应对和处置本地区债务风险事件的能力。二是推动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严格依法厘清政府债务和融资平台公司等企业债务边界。推动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和融资,有序化解风险,坚决防止平台债务风险向财政转移。三是做好政府债券借用还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机制,认真做好地方债发行工作。存量债务置换提前做好衔接,减少置换债券资金滞留。新增债券资金尽快落实到具体项目,更好支持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
责任编辑 李艳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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