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作为海峡西岸经济区的主体,在引领海峡西岸经济区走上创新驱动、内生增长之路的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经济新常态下与我国其他地区一样,福建省也正面临技术进步率下降的新挑战。本文针对如何充分释放财政科技投入对企业技术创新的驱动效应,如何构建区域创新的财政支撑体系助力“创新驱动战略”和“建设创新型省份”,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通过对福建财政科技投入与企业技术创新的实证分析,结果显示:当财政科技投入低于门槛值,即处于低区制时,并不能有效促进专利产出;而一旦财政科技投入跨过门槛值,进入高区制时,会显著提高专利产出,即增加1%的财政科技投入会提高企业的专利产出水平0.08%。这说明财政科技投入确实是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因素,财政科技投入可以较大程度地降低企业技术创新的边际成本和风险,推动企业在研项目的研究,引导企业增加新研发项目的投入。但是如果财政科技投入规模过小,则可能因为无法有效弥补企业研发资金不足导致其驱动效应不明显。只有当财政科技投入达到一定规模,即超越门槛值后,财政科技投入才可以较好地带动企业研发投入,对企业技术创新具有显著性的正向促进效应。因此,本文提出如下财政科技投入对企业技术创新驱动的政策建议。
(一)继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强度,合理配置科技资源。2015年福建省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仅为1.5%,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6个百分点。为此,福建省政府提出力争到2020年要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的努力目标。在不断提高R&D经费占GDP比重,继续提高地方财政科技拨款比例的同时,要进一步优化财政科技拨款结构,统筹财政科技资源,把钱用在刀刃上。比如,要优先保障重点科技项目资金需求,加大对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应用试点示范、科技创新专项等的扶持力度等,以防止因为低于门槛值而造成财政资金使用的低效率。同时可以考虑引入第三方合理评估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的风险,基于不同的风险等级实施差别财政支持政策。比如,对于研发资金较缺乏的创业型企业,通过基金补贴的方式直接进行技术创新的补助;对于投资风险较大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考虑以项目为基础进行专项补贴。通过对不同企业的技术创新“量身定做”科技资助方案,可以将有限的政府科技资金进行有效配置,较好地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二)创新科技领域财政投入机制。制度创新与科技创新犹如鸟之双翼车之两轮。为补齐研发投入不足的短板,福建不断探索财政科技投入新模式。比如,改全国较普遍的“直补”为“事后补助”,即鼓励企业先行投入,通过后补助项目进一步推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后续研发,大大提高了企业申请补助的积极性。这种补助方式主要针对重大科技项目。而2016年2月设立省级“创新券”则让数量众多的中小微企业普遍受益。为此,福建省财政计划每年安排2000万元资金,为中小微科技企业基于自身研发需要所购买的各类科技创新服务直接提供财政补助,最高额度可达20万元。围绕当前企业创新短板还需要进一步创新“点穴式”政策设计。比如鼓励享受研发投入补助的企业设立研发准备金制度,财政采取事前备案、事后补助的方式,按其上一年度实际研发投入新增部分的10%予以补助。为降低企业创新风险,激发其创新活力可以采取创新产品与服务远期约定政府购买以及科技企业孵化器后补助等措施为企业技术创新提档加速消除体制机制障碍。同时要积极发挥政府科技投入的引导带动作用,探索股权投资、科技成果资本化、专利质押等多元化科技资金投融资渠道。政府可以在重点行业,比如高端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产业等设立引导基金,通过引导机制、杠杆作用吸引企业社会资金与政府基金合作,形成由政府、社会、企业、金融等共同投资、共担风险的多元化资金投入体系,切实提高财政科技投入的使用效率。
(三)在技术差距过大的地区之间,比如闽南和闽西北之间政府可以通过加大税收优惠减免、财政贴息等方式积极推动高新技术向技术后发地区输出,同时可以进一步发挥闽台科技交流合作的优势,通过实施人才倾斜战略,鼓励引导台湾企业和科技人才到闽西北创业,建立科技合作基地,加强新产品新技术方面的交流,提升落后地区的人力资本水平,助推技术后发地区产业优化升级,减少技术势差,实现地区间的技术开发协作贯通,集成创新,共同进步。同时,财政要加快对技术差距较大地区的教育投入,完善强化基础研究的投入体系。
(四)构建多样化薪酬体系,优化科研业绩奖励机制。合理的薪酬体系有助于激发人才创新的活力。可以考虑建立用人单位为主导,财政补贴为推动力、社会赞助为补充的多元化薪酬投入机制。同时,可以按科研与创新人才的类型制定有所侧重的业绩奖励标准,实行技术、专利、成果入股等多种形式的分配制度。在闽台人才交流方面,要发挥对台独特优势,制定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吸引台湾科技人才,为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
(五)充分发挥财政科技投入驱动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示范、引导作用。一是推动官——产——学——研合作,鼓励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充分发挥对台区位优势,加强闽台合作,借助闽台科技合作平台,提升本土企业技术创新的科技含量。二是构建科技资源共享机制。可以推动企业与地方高校、科研机构共享相关数据库资源及重大科研项目中的设备资源;鼓励基础性研发平台建设与企业产业技术研究实现有效对接,构建“产学研合理分工、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模式,为产业技术创新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三是构建政府、企业、社会的信息沟通机制,加强科技成果供求衔接环节建设。政府要主动了解企业发展需求,及时发布相关领域国内外发展情况及对科技创新成果的需求,合理地规划和引导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以减少科技成果供求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
责任编辑 李艳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