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央财政围绕“补短板、调结构、转方式、促改革”,明确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突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财政支农体制机制,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取得积极进展。
完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
一是加大支农投入力度。2016年,财政部农业司共拨付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4978亿元,比上年增长1.8%,落实了习总书记关于“财政再困难,也要优先保障农业支出,开支再压缩,也不能减少‘三农’投入”的指示。
二是推动涉农资金整合。作为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突破口,2016年是涉农资金整合取得重要成果的一年,中央层面源头整合取得关键性进展,地方各级整合亮点纷呈,探索积累了新的经验和模式。
三是创新支农投入机制。进一步完善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财政贴息等政策机制,探索通过信贷担保、设立基金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财政部安排230亿元重点支持建立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统筹用于资本金注入、担保费用补助、风险补偿等方面,进一步强化银担合作机制,着力解决新型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四是全面实行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进一步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方向。2016年,中央财政共拨付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1442亿元,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适度规模经营。
探索调整农业产业结构
一是开展“粮改饲”试点。中央财政安排10亿元,支持在北方高寒高纬地区、西北干旱半干旱地区和农牧交错区开展“粮改饲”试点。
二是开展“粮豆轮作”试点。中央财政安排7.5亿元,以东北地区特别是黑龙江为重点,用于支持“粮豆轮作”试点,与玉米生产者补贴政策以及价格政策做好衔接,以点带面,形成政策合力,推进东北地区农业结构调整。
三是多措并举调减“镰刀弯”地区玉米种植面积。“镰刀弯”地区包括东北冷凉区、北方农牧交错区、西北风沙干旱区、太行山沿线区及西南石漠化区,在地图上呈现由东北向华北—西南—西北镰刀弯状分布,常年玉米种植面积占全国的1/3左右,是玉米结构调整的重点地区。2016年种植面积减少约3000万亩。
四是探索农业产业融合。启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推动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储存、加工、销售一体发展、融合发展,探索建立农民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中的利益共享机制和实现机制。
农业可持续发展多项试点有序开展
一是支持湖南省继续深入开展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试点。中央财政安排15亿元,支持湖南省在巩固试点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政策措施,推进试点工作向纵深拓展。试点地区稻米达标率明显提高,机理研究取得阶段性成果并研发了一批替代作物。
二是支持实施河北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中央财政安排试点补助资金71亿元,较2015年增加2亿元,支持河北省将试点区域由2015年的5个市63个县(区、市)扩大到2016年的9个市115个县(区、市),探索了“确权定价、控管结合、内节外引、综合施策”的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模式。
三是支持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选择农作物秸秆焚烧问题较为突出的河北、山西等10省(区)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促进了秸秆直接还田和过腹还田水平提升,改善了耕地质量,秸秆能源化利用得到加强。
四是促进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中央财政继续安排2.76亿元,支持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重点推广秸秆还田、绿肥种植、增施有机肥、地力培肥改良综合配套等技术。
五是开展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中央财政继续安排5亿元,支持在辽宁、吉林、内蒙古、黑龙江选择17个县(市、旗、区)开展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探索出“可推广、可复制、能落地、接地气”的黑土地保护综合技术模式和保护运行机制。
六是开展农机深松整地。继续在东北、华北等适宜地区支持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由各有关省自主从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当中安排不超过15%的资金用于支持开展农机深松整地。
七是推广科学施用配方肥。中央财政安排7亿元,继续支持开展测土配方施肥,目前项目县已实现所有行政村和主要耕作土壤“全覆盖”。支持开展“农企合作推广配方肥示范县创建”活动,启动新型经营主体科学施肥示范工程。据统计,每年可减少不合理施肥量450.19万吨,每亩平均节本增收56.93元。
八是推广旱作农业技术。中央财政安排10亿元,继续支持河北等10个省(区)开展以地膜覆盖为主的旱作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草原林业生态保护提档提速
一是启动实施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在2016年转移支付普遍压缩的背景下,中央财政安排187.6亿元,比上年增加21.1亿元,有针对性地调整完善了部分政策措施,适当提高补奖标准。
二是完善天然林资源保护制度。中央财政安排455.37亿元,进一步落实完善天然林保护全覆盖政策。2016年,中央财政将天保工程区国有林管护和非天保工程区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的生态效益补偿补助标准,从每年每亩6元提高到每年每亩8元(西藏9元),提高了33%。
三是支持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并扩大规模。中央财政安排215.41亿元,支持完善退耕还林政策和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新增任务1510万亩,对2014年任务第二次补助和还草任务提标予以支持。
四是支持生态保护体系建设。中央财政安排林业补助资金137.78亿元,进一步健全森林抚育、造林、林木良种补贴制度,推动开展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湿等试点。
五是推进国有林场林区改革。通过林业补助资金中央财政安排36.67亿元,加大其他相关资金投入,支持国有林场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