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5-20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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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要求加大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支持力度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不同时期农业转移人口数量规模、不同地区和城乡之间农业人口流动变化、大中小城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差异等,对中央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规模、结构进行动态调整;建立财政性建设资金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的补助机制;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融资制度,建立健全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城市公共服务领域和基础设施领域采用PPP模式融资等。
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按照“打击非法、保护合法,积极稳妥、有序化解,明确分工、强化协作,远近结合、边整边改”的工作原则,区别对待、分类施策,集中力量对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第三方支付、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重点领域进行整治。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专项整治工作已于2016年4月开始,计划至2017年3月底前完成。<...
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要求加大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支持力度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不同时期农业转移人口数量规模、不同地区和城乡之间农业人口流动变化、大中小城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差异等,对中央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规模、结构进行动态调整;建立财政性建设资金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的补助机制;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融资制度,建立健全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城市公共服务领域和基础设施领域采用PPP模式融资等。
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按照“打击非法、保护合法,积极稳妥、有序化解,明确分工、强化协作,远近结合、边整边改”的工作原则,区别对待、分类施策,集中力量对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第三方支付、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重点领域进行整治。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专项整治工作已于2016年4月开始,计划至2017年3月底前完成。
在公共服务领域深入推进PPP模式
财政部印发《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深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通知》,要求大力践行公共服务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加大PPP模式推广应用力度,在中央财政给予支持的公共服务领域,可根据行业特点和成熟度,探索开展两个“强制”试点;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各级财政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合理设定采购标准和条件;扎实做好项目前期论证;着力规范推进项目实施;充分发挥示范项目引领作用;因地制宜完善管理制度机制;切实有效履行财政管理职能;简政放权释放市场主体潜力;进一步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充分发挥PPP综合信息平台作用。
第三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公布
财政部会同19部委公布了第三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北京市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通州—大兴段)、天津滨海光热发电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基地PPP项目等516个项目成功入选,计划总投资金额11708亿元,相较于第二批示范项目,项目数量翻番,投资额增加逾八成。从项目规模上看,本次示范项目体现出两个特点:一是以中小型项目为主,这类项目进入的门槛较低,更能吸引民营资本参与;二是大型项目主要集中在交通领域,这类项目投资额巨大,也一直是较为成熟的PPP模式适用领域。本次示范项目涉及全国22个省、4个自治区、3个直辖市、4个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34个地区,相比第二批示范项目,新增4个地区,分布区域进一步扩大。
加强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
财政部修订并印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明确贷款、赠款的使用应当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遵循中期财政规划,体现公共财政职能,促进可持续发展。贷款、赠款的管理应当遵循统一筹措、规模适度,分类管理、责权明晰,讲求绩效、风险可控的原则。按照政府承担还款责任的不同,贷款分为政府负有偿还责任贷款和政府负有担保责任贷款,政府负有偿还责任贷款,应当纳入本级政府的预算管理和债务限额管理,其收入、支出、还本付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政府负有担保责任贷款,不纳入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政府依法承担并实际履行担保责任时,应当从本级政府预算安排还贷资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赠款纳入中央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加强职业年金基金管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职业年金基金采取集中委托投资运营的方式管理,其中,中央在京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基金由中央国家机关养老保险管理中心集中行使委托职责,各地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基金由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集中行使委托职责。职业年金基金财产限于境内投资,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中央银行票据;国债,债券回购,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可转换债(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特定资产管理计划;证券投资基金,股票,股指期货,养老金产品等金融产品。
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财政部等三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通知》,明确中央财政将对典型重要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给予奖补,鼓励各地积极拓宽资金渠道,按照系统综合治理的要求,提出本地整合资金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统筹环境污染治理、农村环境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土地复垦、水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等各类资金,切实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中央财政将择机选择对我国生态重要性高、实施效果好、跨区域开展的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进行奖补,以进一步调动地方积极性,有力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公布
财政部印发《关于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的公告》,明确“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是指财政部依法实施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时,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的活动。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按照财政部公开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批准的年度检查计划开展,坚持健全机制、规范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应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采取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实施前,财政部通过统一的信息平台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随机抽取过程全程记录。
财政部发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工作细则
财政部印发《财政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财政部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确定将财政支出、财政收入、资产财务、会计、政府采购、资产评估监督、财政票据、农业综合开发等8项财政检查事项全部纳入《清单》,100%全部实施随机抽查。《清单》明确各执法检查事项的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检查人员、检查内容、抽查比例和频次、抽查方式等内容。《细则》规定,财政部随机抽查工作应当坚持国务院提出的规范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基本要求,并按照统一归口管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规范程序、统一行政处罚的原则组织实施。
中央第十三巡视组向财政部党组反馈专项巡视情况
10月11日,中央第十三巡视组向财政部党组反馈专项巡视情况。巡视组组长朱保成指出,财政部党组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努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同时也存在“四个意识”不够强,党建不够强,落实主体责任的政治担当不够,对财政权力监督制约不力等问题。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表示,中央第十三巡视组严肃指出了财政部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使我们深受触动、深受警醒、深受教育。财政部党组完全赞同并诚恳接受,一定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把自己摆进去,认真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坚决有力、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
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协议签署仪式举行
10月19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在江西省南昌市举行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协议签署仪式。财政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长 表示,中央财政将积极支持试点工作:一是对东江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给予梯级奖励,每年资金安排将与流域治理效果挂钩,根据跨省界断面水质监测结果,分档安排。二是中央财政将继续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对东江流域的治理和保护给予倾斜,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加强跟踪协调,强化业务指导,推动两省完善试点的配套机制办法,形成相互协调的政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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