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执法执勤用车改革是公务用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从2014年10月改革启动以来,安徽省财政厅认真履职尽责,精心谋划,科学施策,积极推进。截至今年5月,全面完成了全省执法执勤用车改革任务,达到了规定节支率和改革的目标要求。
应改尽改 在保障与改革中找准平衡点
执法执勤用车改革不是简单的取消,而是要保障与改革并重,要在确保满足工作需要的基础上推进改革。省财政厅党组高度重视执法执勤用车改革,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明确要求所有执法执勤部门、执法执勤车辆都要列入改革范围,应改尽改,并要在保障与改革中找准平衡点,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目前,中央限定的安徽省10个执法执勤部门包括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纪律(监察)、司法(含监狱)、农业、地税、工商(市场监督管理)、林业(含森林公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其执法执勤用车(包括一般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全部列入了改革范围,实现了应改尽改。
同时,财政厅领导亲自率队深入芜湖、安庆、阜阳等地基层一线广泛调研,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认真研究出台《安徽省省直机关执法执勤用车改革办法》,找准保障与改革的平衡点,突出向基层倾斜、向一...
执法执勤用车改革是公务用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从2014年10月改革启动以来,安徽省财政厅认真履职尽责,精心谋划,科学施策,积极推进。截至今年5月,全面完成了全省执法执勤用车改革任务,达到了规定节支率和改革的目标要求。
应改尽改 在保障与改革中找准平衡点
执法执勤用车改革不是简单的取消,而是要保障与改革并重,要在确保满足工作需要的基础上推进改革。省财政厅党组高度重视执法执勤用车改革,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明确要求所有执法执勤部门、执法执勤车辆都要列入改革范围,应改尽改,并要在保障与改革中找准平衡点,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目前,中央限定的安徽省10个执法执勤部门包括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纪律(监察)、司法(含监狱)、农业、地税、工商(市场监督管理)、林业(含森林公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其执法执勤用车(包括一般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全部列入了改革范围,实现了应改尽改。
同时,财政厅领导亲自率队深入芜湖、安庆、阜阳等地基层一线广泛调研,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认真研究出台《安徽省省直机关执法执勤用车改革办法》,找准保障与改革的平衡点,突出向基层倾斜、向一线倾斜,规定一般执法执勤用车保留比例由省级到市级、县(市、区)级逐级增加,越往基层保留比例越高(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在原编制内全部保留)。为保证改革后执法执勤公务不受影响,《办法》还规定执法执勤部门保留车辆比例也可根据部门自身情况分别研究确定,不搞“一刀切”。此外,明确要求机关内部管理、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执法执勤用车。
政策引导 在激励与约束中增加兴奋点
公务用车改革目标是改革普通公务出行实物供给方式,实行社会化提供并适度补贴交通费用。适度交通补贴直接关系到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执法执勤用车既是公务出行工具,更是执法执勤工具。执法执勤用车改革既要防止出现“拿钱又坐车”的问题,又要避免为了足额拿到补贴盲目压减车辆影响执法执勤公务的现象。《办法》规定执法执勤用车保留车辆数量与交通补贴挂钩,保留车辆多则扣减交通补贴,保留车辆少则不扣减交通补贴。各参改执法执勤部门保留车辆比例小于或等于省里规定比例的,不扣减部门公务交通补贴经费;超过规定比例的,每多保留1辆车,每年按6万元标准扣减部门公务交通补贴;超过90%的,不发放公务交通补贴。通过政策引导,在激励与约束中增加部门改革的“兴奋点”,调动部门改革的积极性。目前,除个别单位保留比例超规定外(已按标准扣减其公务交通补贴),全省均按规定进行了改革,既保障了职工切身利益,又圆满完成了改革任务。
注重管理 在减车与增效中突出着力点
减车、节支、增效是公务用车改革要求和现实要求,也是落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要求的重要举措。减车不减效、执法执勤不影响,必须要在减车与增效中突出着力点,更加注重管理。《办法》对保留的执法执勤车辆管理提出了严格要求,概括起来是“一个一律”“两个不得”和“一个平台”。“一个一律”,即保留的执法执勤车辆,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以外,实行标识化管理,一律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两个不得”,一是保留的执法执勤用车不得用于非执法执勤公务,二是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其他单位或下属单位执法执勤用车;“一个平台”,即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建立跨部门执法执勤用车平台,优化配置执法执勤车辆资源,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使用成本。目前,各级执法执勤用车部门相继完善了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省公安厅等部门开发了公务用车调度管理系统,保留的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全部纳入系统管理,专人负责,集中调度。同时,保留比例提高的市县正在积极探索建立跨部门综合执法平台。创新蕴活力,管理出效率。全省执法执勤用车改革后,车辆数量有减少、经费支出有节约、执法执勤用车有保障。
责任编辑 韩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