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1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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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山东:建立股权引导基金月报制度
创新财政投融资模式,设立政府引导基金,是财政治理理念和资金管理方式的重大变革。截至目前,山东省级共发起设立19个方向的政府引导基金,共批准参股设立51只子基金,初步形成了具有不同政策导向、不同投资偏好的基金群。近日,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引导基金及参股子基金的监督管理,全面推进基金设立及投资进度,及时掌握基金运作进展动态,山东省财政厅在引导基金管理机构每季度报送引导基金及参股子基金运行情况的基础上,建立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月报制度,要求省级引导基金管理机构和各子基金管理机构每月认真统计填报基金运作相关基础数据,形成并报送每只基金的月报分析报告。省财政梳理、综合和归纳后,对苗头性、趋势性问题进行分析,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形成政府引导基金月份报告,为省政府领导和引导基金决策委员会提供决策依据,为政府引导基金科学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孔进 张宪旺)
安徽蚌埠:四项举措支持创业创新
日前,安徽省蚌埠市出台《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财政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推进大众创新创业。一是...
山东:建立股权引导基金月报制度
创新财政投融资模式,设立政府引导基金,是财政治理理念和资金管理方式的重大变革。截至目前,山东省级共发起设立19个方向的政府引导基金,共批准参股设立51只子基金,初步形成了具有不同政策导向、不同投资偏好的基金群。近日,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引导基金及参股子基金的监督管理,全面推进基金设立及投资进度,及时掌握基金运作进展动态,山东省财政厅在引导基金管理机构每季度报送引导基金及参股子基金运行情况的基础上,建立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月报制度,要求省级引导基金管理机构和各子基金管理机构每月认真统计填报基金运作相关基础数据,形成并报送每只基金的月报分析报告。省财政梳理、综合和归纳后,对苗头性、趋势性问题进行分析,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形成政府引导基金月份报告,为省政府领导和引导基金决策委员会提供决策依据,为政府引导基金科学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孔进 张宪旺)
安徽蚌埠:四项举措支持创业创新
日前,安徽省蚌埠市出台《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财政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推进大众创新创业。一是支持众创空间建设。对升格为省级和国家级的众创空间,分别给予不高于100万元和300万元奖励;对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每培育出1户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以零租金为创客、创业企业提供创新创业场所的众创空间,按照房屋使用面积市场租金的50%给予不高于10万元的补贴;对开展创新创业公益活动的众创空间,按照其年度实际直接支出的20%给予最高10万元补助。二是支持大学生创业。对在校大学生或者毕业5年内且在蚌办理居住证的大学生在蚌创立创业实体,符合条件的给予不超过2年10万元贷款贴息支持,并按照最长36个月、最高不超过每月2000元标准,给予房租50%补贴;市政府每年评选在蚌创业的“大学生创业先锋”,并给予一定奖励。三是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对入驻备案的众创空间企业发放科技创新券,财政给予70%不高于20万的补助,主要用于企业向高校、科研院所购买技术成果,以及用于科技文献、科技查新、仪器共享和专家咨询等方面支出;对省备案科技企业孵化器及在孵企业购置用于研发的关键仪器设备原值10万元以上的,按其年度实际支出额的15%予以补助。四是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市级政府产业引导基金扩大到7亿元,支持组建总规模23亿元省高新投叁号基金和30亿元硅基新材料产业投资基金;主导设立2亿元天使基金,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提供天使投资,重点支持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扶持市级众创空间、科技创业苗圃、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内入驻企业发展;对创业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融资进行奖补。
(朱双仕 王超)
江西永修:扎实做好精准扶贫工作
江西省永修县财政局狠抓“精准施策、精准识别、精准衔接、精准分类”四个环节,严格执行市委“广宣传、户申请、实调查、会通过、村审查、镇审核、县审定”七个步骤的“4+7”精准扶贫模式,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保障工作开展。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的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在全县开展贫困人口精准再识别工作的通知》、《永修县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办法》、《永修县各乡镇、县直部门精准扶贫年度考核实施细则》等一系列制度文件;组建了由两办督查室、县纪委、县扶贫和移民办联合督查的精准扶贫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对全县精准扶贫工作全程跟踪督查,每周一次,切实做到有人监督、有章可循、有错必纠。二是深入摸底调查,逐户精准识别。全面认真开展精准再识别工作,按照“进村到户、实地核实、严格程序、群众评议、三榜公示”的工作方法,通过“四看七步法”精准识别贫困户。“四看”是“一看房、二看粮、三看劳动力强不强、四看家中有没有读书郎”判断农户家庭状况,并安排四个督查组深入全县18个乡(镇、场、企业集团)每周一次进行督查,以查代训,确保识别环节准确有序、对象精准。三是夯实精准衔接,做好干部联户。按照“真扶贫、扶真贫”要求,在对每个贫困对象识别到户、建档立卡的基础上,整合并组织了116个县直和驻县单位领导干部与全县3242户精准贫困户结成对子,按照“领导驻点、部门包村、干部联户”原则做好结对帮扶工作,确保每一个乡镇有一名县级领导驻点负责,每个村有一名乡镇班子成员驻点负责。四是实行精准分类,做到精确帮扶。组织县乡村三级干部进村入户开展拉网式调查摸底,对贫困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深入了解,精确分类,摸清贫困户的贫困状况、致贫原因,认真如实填写贫困户档案,具体写明贫困户姓名、家庭人员、贫困类别、帮扶目标、帮扶计划和帮扶措施等信息,做到“滴灌式”精确帮扶。
(宋雪莲 李辉)
湖北孝感:促进城区房地产市场去库存
湖北省孝感市财政局立足财政职能,发挥财政补贴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促进城区房地产市场去库存。对于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由财政给予契税补贴。其中建筑面积在90平米以内的,按已缴契税额度全额补贴;建筑面积超过90平米(含)的,按已缴纳契税额度的50%补贴。在孝感城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但尚未享受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或享受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但愿意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退出保障范围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不属于本市公租房保障范围的农民以及本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孝感主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适度购房补贴。
(张兵 刘浩)
广西田阳:助力公务用车改革稳步推进
广西田阳县财政局采取有力措施做实做细公务用车的管理甄别和制度规范工作,助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一是加强责任落实到位。召开专题布置会,落实分管领导和专人负责公务用车改革工作,并制定改革时间表,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层层狠抓落实。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编制管理。除不再审批购买一般公务用车外,严格规范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定编、销编的有关手续。对原广西产车不要求定编的车辆及以前没有办理定编手续的车辆补办入编手续,共定编公务用车28辆、销编15辆,确保参改车辆数据的准确性。三是加强涉改车辆、人员清理甄别。加强与县人社局、发改局、编制办等相关部门的协作,根据参改单位、参改车辆及参改人员特点制定下发了调查表,由单位自查,再报财政局统一汇总甄别核查。全县共涉及参改车辆451辆,参改人员2028人。四是建立健全制度保障。制定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及的车辆处置办法等多项方案和办法,把改革每一环节都纳入制度中进行,有效促进公务用车改革制度化、规范化发展。五是加强公务用车补贴审核。按照先机构、后人员核定,即人员所在机构为机关或参公单位的行政或参公及其工勤人员,借调到非参改单位的人员不发。编制性质情况和调进调出以人事部门审核批复为准。严格发放标准,按照人员实际行政级别来核定发放,行政级别变动必须有组织部门审核批复。
(卢清建)
四川巴中:推动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
四川省巴中市作为全国14个集中特困连片区域之一,所辖5县(区)均为国定或省定贫困县。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出台后,巴中市抢抓政策“窗口期”,经过深入调研率先出台了《巴中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金“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有效益”。一是坚持彻底放权。明确5县(区)在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中的主体责任,项目审批、资金安排由县(区)自主决定。市级涉农部门职能由管资金安排、项目审批、项目实施转变为管资金总量、目标任务、监督考核和向上争取。二是坚持创新机制。改变“拼盘式”整合,构建“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围绕五县(区)‘摘帽’、699个贫困村‘销号’、31.83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目标任务,以财政预算编制为平台,重点扶贫项目为载体”的统筹整合机制,集中资金、精准投入。同时兼顾农业农村发展重点任务。三是坚持全面整合。通过“分类分项、逐一比对”,分县(区)、部门和级次梳理出可整合的涉农项目55个,市级将10个可整合涉农项目全部纳入整合范围。同时,要求市、县(区)进一步加大脱贫攻坚投入,各级财政每年将不低于50%的当年新增财力纳入统筹整合,财政专项扶贫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不低于30%。四是坚持规划引领投入。5县(区)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和党建、产业、通信、交通、医疗、教育、旅游等15个脱贫开发专项方案,进一步修订完善脱贫攻坚规划。同时,将脱贫攻坚规划转化为具体项目,分年度建立项目库,根据年度脱贫计划并兼顾行业重点任务,精准确定实施项目。五是坚持依法依规使用资金。由县(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根据统筹整合资金来源计划和使用计划审核编制年度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将统筹整合资金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由财政部门会同资金整合部门及整合后项目主管部门共同下达。六是坚持规范实施项目。以整合后的项目建设内容来确定项目主管部门,并负责项目实施管理监督,防止因权责不一致而引发相互推诿。同时,强调政府投资项目必须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管理有关规定。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对政府补助低于规定标准的民办公助项目,采用村民自建、自主招标(比选)等方式,以利于项目加快实施。
(孙辉 张锐)
云南富源:农村低保减量提标兜底扶贫
为全面实施脱贫攻坚战略,云南省富源县制定了《农村低保减量提标实施方案》,切实做到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制度有效衔接,确保农村低保减量提标和脱贫攻坚及小康进程相适应,到2018年时,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实现“两线合一”。《实施方案》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家庭生活常年陷入困难的极困家庭列为重点保障户(A类);将因年老、残疾、患重特大疾病或长期慢性病等原因,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有关规定的比较困难家庭列为基本保障户(B类);除A、B类外,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有关规定的一般困难家庭列为一般保障户(C类)。从2016年起,结合农村低保对象多于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的实际首先减少农村低保对象,在低保对象减量过程中,重点对已实现脱贫的低保对象经复核后据实按程序退保;其次在动态核查及专项整治过程中,对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实行退保。“十三五”期间,富源县重点向A类、B类低保对象倾斜,对C类低保对象以扶贫帮扶和就业扶持等形式,逐步退出或缩小保障范围。
(张怀能)
上海专员办:现场核查加强财政金融监管
财政金融监管是专员办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近日,上海专员办针对近年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向商业化转型后新业务不断拓展的情况,依据财政部有关加强财政金融监管等工作要求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部分国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开展现场核查,重点关注2015年度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资产质量及处置等三方面情况。一是关注会计信息质量的真实性、完整性。根据《会计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等法规制度,对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开展全面核查。包括核实会计信息资料的反映是否准确真实、各项财务收支是否合法合规,内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以及相关财经纪律是否严格遵守等等,综合判断和评价会计信息的真实度、财务管理的规范度和内控执行的有效度。二是关注资产管理和处置业务的合规性。主要是对资产管理公司在资产收购、管理、处置和资金回收等环节处置行为和处置程序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核实,包括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和制衡机制的建立及落实情况,是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处置不良资产,以及防范风险和控制损失的相关制度和措施是否有效完整等。三是关注新型业务内控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转型后新型业务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解核查。随着政策性传统资产管理业务的减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向市场化商业化模式转型所带来的新型业务,如附带资产重组类的应收款项类金融资产业务,以及通过基金投资、资管计划等方式开展的拓展业务,对其业务运行的合规性和相关会计核算的准确性进行了解评估,尤其对新型业务中不良资产收购和处置中管理审核流程是否完整规范、尽职调查是否遵循独立性原则、风险控制措施和预警机制是否有效执行等方面予以重点关注。
(上海专员办)
海南专员办:评价建制镇示范试点资金政策
根据财政部工作安排,海南专员办多措并举,顺利完成了海南省建制镇示范试点资金政策评价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一是组织学习文件,明确工作要求。评价工作组指派专人收集文件,并组织工作人员共同学习研究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制镇示范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央财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做好2016年财政支农领域财政预算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深刻领会和把握相关政策规定;对一些疑点问题和政策性较强的事项,工作组及时向财政部请示,切实掌握工作要求。二是主动上门沟通,做好前期准备。主动上门与海南省财政厅协调沟通,了解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和管理情况,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并收集基础材料。在掌握基本情况的基础上,评价工作组进一步细化了工作方案,对人员分工、时间安排、关注重点等内容作了统筹部署;同时,将有关评价标准细化成表格,为顺利开展工作奠定了基础。三是提前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提前发文部署,明确工作要求,督促被评价单位完整准备材料、加快工作进度。在实施过程中,采取听取汇报、审核书面材料、座谈和实地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重点关注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进展情况,并对试点成效进行认真评估。四是深入实地调研,掌握实际情况。为确切掌握实际情况,评价工作组赴儋州市开展实地核查。在听取儋州市的总体情况汇报后,与市财政局、市住建局以及有关项目承建单位共同赴中和镇查看现场。五是客观反馈沟通,提出改进建议。通过资料审核和实地核查等方式,专员办将有关情况向海南省财政厅和儋州市有关部门进行了反馈沟通,并就以后建制镇示范试点工作的重点和方向等达成了一致意见,有力地促进了建制镇示范试点工作的规范开展。
(海南专员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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