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1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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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
6月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措施,更大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一是简化中央财政科研项目预算编制,将直接费用中多数科目预算调剂权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年度剩余资金可结转下年使用,最终结余资金可按规定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二是大幅提高人员费比例。增加间接费用比重,用于人员激励的绩效支出占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的比例,最高可从原来的5%提高到20%。对劳务费不设比例限制,参与项目的研究生、博士后及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均可按规定标准开支劳务费。三是差旅会议管理不简单比照机关和公务员。四是简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五是合理扩大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基建项目自主权,简化用地、环评等手续,对利用自有资金、不申请政府投资的项目由审批改为备案。同时,要落实和研究完善股权激励政策,建立科研财务助理等制度,精简各类检查评审。
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
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大财政支持融合发展力度,利用中央财政现有资金渠道,鼓励地方设立融合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制...
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
6月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措施,更大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一是简化中央财政科研项目预算编制,将直接费用中多数科目预算调剂权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年度剩余资金可结转下年使用,最终结余资金可按规定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二是大幅提高人员费比例。增加间接费用比重,用于人员激励的绩效支出占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的比例,最高可从原来的5%提高到20%。对劳务费不设比例限制,参与项目的研究生、博士后及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均可按规定标准开支劳务费。三是差旅会议管理不简单比照机关和公务员。四是简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五是合理扩大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基建项目自主权,简化用地、环评等手续,对利用自有资金、不申请政府投资的项目由审批改为备案。同时,要落实和研究完善股权激励政策,建立科研财务助理等制度,精简各类检查评审。
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
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大财政支持融合发展力度,利用中央财政现有资金渠道,鼓励地方设立融合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投入力度,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设备智能化改造、“双创”平台建设运营和应用试点示范项目提供支持。充分发挥现有相关专项资金、基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支持系统解决方案能力提升和制造业“双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或工程中涉及技术研发、确需中央财政支持的,通过优化整合后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统筹予以支持。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鼓励政府采购云计算等专业化第三方服务,支持中小微企业提升信息化能力。
进一步共同做好PPP有关工作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共同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稳妥有序推进PPP工作,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扎实做好PPP项目前期工作,强化监督管理等。《通知》要求建立完善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各地要通过合理确定价格和收费标准、运营年限,确保政府补贴适度,防范中长期财政风险;通过适当的资源配置、合适的融资模式等,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挖掘PPP项目后续运营的商业价值,鼓励社会资本创新管理模式,提高运营效率,降低项目成本,提高项目收益;建立动态可调整的投资回报机制,根据条件、环境等变化及时调整完善,防范政府过度让利。同时,要着力提高PPP项目融资效率,各地要与中国PPP融资支持基金积极做好项目对接,推动中央和地方联动,优化PPP项目融资环境,降低融资成本;坚决杜绝各种非理性担保或承诺、过高补贴或定价,避免通过固定回报承诺、明股实债等方式进行变相融资。
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库款管理工作
财政部印发《关于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库款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库款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管理,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结余结转资金清理收回和统筹使用,切实加强地方政府置换债券资金置换工作,加强库款统计分析和形势预判。同时,《通知》要求健全完善地方财政库款考核通报机制,建立地方财政库款约谈机制,强化转移支付资金调度与地方库款规模挂钩机制,建立稳增长重大项目落实情况动态监测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库款管理责任制。
加强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
财政部、科技部印发《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专项资金支持以下四个方面:地方科研基础条件和能力建设,地方专业性技术创新平台,地方科技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和地方科技创新项目示范。支持地方科研基础条件建设的资金一般采取直接补助的方式。支持地方专业性技术创新平台、地方科技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和地方科技创新项目示范的资金,鼓励地方综合采用直接补助、后补助、以奖代补、贷款贴息、发放创新券等多种投入方式。专项资金采取因素法分配,分配因素主要包括体现地方科研综合能力的因素,体现地方创新综合能力的因素和绩效考评因素。
财政部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公布
财政部公布《财政部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和《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有关要求,细化财政部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助力财政改革发展。要求贯彻落实好《要点》,做好《要点》中财政部牵头落实工作,做好《要点》中“各地区、各部门负责落实”工作;推动财政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做好舆情监测及解读回应工作;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营改增后娱乐服务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有关问题明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明确自2016年5月1日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本通知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提供娱乐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娱乐服务应缴费额,计算公式如下:娱乐服务应缴费额=娱乐服务计费销售额×3%。娱乐服务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娱乐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做好2016年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
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继续在河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辽宁、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试点省)开展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在保持试点政策连续性的基础上,选择河北、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等10个省开展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试点。试点采取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或者政府支持农业生产者购买社会化服务等方式,重点支持粮棉油糖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市场机制可有效发挥作用的领域政府不介入,将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市场机制难以发挥作用的关键和薄弱环节,实现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的政策目标。
做好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
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资金使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直接切块到省,具体补助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对不同培育形式实行差别化补助,统筹用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青年农场主培育对象可结合实际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实行连续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政府补贴、部门支持、机构让利、农民出资和先学后补”等补助模式。各省安排资金时要重点向示范县倾斜,并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细化支出范围,严禁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直接分发给农民个人。各县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监管机制,对于挤占挪用、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财政部PPP中心发布征集GIF项目建议书
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中心发布《关于征集全球基础设施基金项目建议书的通知》称,财政部PPP中心作为财政部全球基础设施基金(GIF)秘书处现征集符合条件的项目建议书,拟择优向GIF办公室推介。《通知》明确了项目领域,GIF重点支持能源、水资源与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和通信领域,采用PPP模式的气候友好型和促进贸易型基础设施项目;项目规模与状态,适合于地方发展规划中投资额较大(单个项目总投资额10亿人民币以上)的新的基础设施项目,且时间上能够与GIF程序相匹配;融资意向,项目方有使用外资意愿。GIF可以提供的支持:GIF可对基础设施项目的识别、交易结构和融资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针对单个基础设施项目,GIF主要提供项目准备与交易结构设计和融资方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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