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1 作者:谭利伟|刘二林 (作者单位: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安徽工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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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随着农村金融机构的存款和贷款总量持续上升,以农村信用合作社为主体的农村金融机构的覆盖率持续走高,农村商业银行发展迅速,金融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为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农村金融服务仍然是薄弱环节,针对“三农”的产品、服务和机制创新不足,农业农村贷款难、贷款贵、风险高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特别是金融保险还远不能满足新型主体快速发展的需要,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增强农业生产能力,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需要农村金融机构加大对农田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提高农民素质,增强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需要农村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村科教文卫事业的支持;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增加可持续的城市就业机会,需要农村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村城镇化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支持力度;推进农村商品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农产品流通,需要农村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村批发市场、农资超市和现代物流企业的支持;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和农村经济的发展,需要更多现代金融服务。
农村金融市场发展面临的制约因素
当前,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主要面临三个方面的瓶颈问题,长期得不到突破,制约了金融对农村经济的...
近年来,随着农村金融机构的存款和贷款总量持续上升,以农村信用合作社为主体的农村金融机构的覆盖率持续走高,农村商业银行发展迅速,金融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为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农村金融服务仍然是薄弱环节,针对“三农”的产品、服务和机制创新不足,农业农村贷款难、贷款贵、风险高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特别是金融保险还远不能满足新型主体快速发展的需要,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增强农业生产能力,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需要农村金融机构加大对农田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提高农民素质,增强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需要农村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村科教文卫事业的支持;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增加可持续的城市就业机会,需要农村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村城镇化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支持力度;推进农村商品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农产品流通,需要农村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村批发市场、农资超市和现代物流企业的支持;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和农村经济的发展,需要更多现代金融服务。
农村金融市场发展面临的制约因素
当前,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主要面临三个方面的瓶颈问题,长期得不到突破,制约了金融对农村经济的助推作用。
(一)缺乏农业担保抵押
农村金融抵押难、抵押物数量少的问题突出。大多数农户和农业企业无有效抵押物,能提供的抵押品大多是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小企业厂房设施、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等,这些物品很难找到一个合适的抵押品拍卖市场去处理,在金融部门看来价值不大。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大型农机具、林权等抵押已有一些试点,但金融机构还是“不愿要”、“不敢要”。我国农村金融市场还存在着先天性的金融发展不足和运行上的困难,虽然农村人口基数较大,但是密度较低、市场隔离、高风险以及季节性的因素产生了较高的交易成本,且农村金融市场还会因为上述缺陷导致缺少传统的抵押、农民收入波动较大以及风险相对集中等问题,致使农村金融市场很难顺利、健康、快速地发展下去。
(二)信息不对称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相对滞后,农户和农村企业信用信息还没有纳入征信系统,农村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必须花费大量的信息费用搜集农户信息。由于信息不对称,增加了信贷风险,不良贷款率高。
(三)农业贷款成本高
农业贷款金额小,每一笔贷款分摊的操作成本相比大企业贷款会更高。在成本相同的情况下,各家银行都更愿意将资源倾向于大企业和大项目。
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新模式
(一)天津“抵押+担保+政策性保险”模式
近年来,天津市高度重视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工作,以服务“三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农村普惠金融服务为目标,加快构建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在农村“三权”抵押融资、政策性农业担保贷款、政策性农业保险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2014年,全市涉农贷款余额达到2565亿元,同比增长15.4%,比全部贷款增速高6.1个百分点。
一是全面启动农村“三权”抵押融资平台建设。为了解决农村金融缺少抵押物的难题,天津市因地制宜,在原先商业金融不愿意接受的农村资源上做文章,加快农村资源农民资产资本化市场化步伐,拓展了农村金融抵押物的范围。市政府出台《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农业设施等确权登记和抵押融资工作的意见》,特别是针对60多万亩农业设施的优质资源,率先全面启动农业设施抵押融资试点。为有效开展农村产权融资,制定出台一系列农村“三权”配套管理办法。针对农业设施出台了确权和抵押管理办法、抵押贷款管理办法、抵押登记与查询规则,形成了从确权登记、抵押登记到抵押贷款的政策保障体系。
二是搭建政策性农业担保平台。2014年9月,由天津市农委发起、津郊9个涉农区县具有政府背景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共同出资9亿元组建天津农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开展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农业投资担保公司与包括大型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村镇银行以及人保财险、太平洋寿险在内的近30家合作机构签订《担保业务合作框架协议》。这是天津市首个涉农专业化担保机构,为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机构搭建了融资合作平台。农业担保公司是天津市首家推行“银担风险二八分担”机制的担保公司,目前已与15家银行完成准入授信工作,并正式签署《担保合作协议书》,授信额度共计61亿元,目前在保余额9100万元。
三是强化政策性农险平台建设。天津市逐步完善农业及农村保险体系,目前包括4大类11个险种,种植业险种有水稻险、玉米险、小麦险、棉花险及温室、大棚保险,养殖业险种有能繁母猪险、生猪和奶牛险,还有农村房屋财产保险和农村小额意外保险,财政补贴保费比例达到80%。截至2014年底,政策性农业农村保险累计保费收入6.1亿元,参保农户达391万户次,累计承保金额480亿元,总赔款额3.2亿元,赔付率52.5%,为超过180万农户提供了风险保障。目前,正在开展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试点,在宁河县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与保险挂钩机制,为农村金融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机制和环境。
(二)国元公司“保险+信贷”模式
“保险+信贷”模式,是指农村金融机构在向农民发放生产贷款时,同步提供责任保险的金融服务模式,其作用在于通过在农村信贷活动中引入保险机制,有效转移农民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不能如期还贷的违约风险,有效解决农民因无担保、无抵押而贷款难的问题。安徽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安徽国元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联合23家国有企业共同成立的,注册资本8.9亿元人民币,其宗旨是防范和化解农业风险。近些年来,安徽国元保险有限公司协同农业规模经营主体、融资机构和当地政府,积极开展“家庭农场贷款保证保险”、“涉农保单质押接贷款”等融资业务,创造了农村融资新模式。
一是家庭农场贷款保证保险。家庭农场贷款保证保险是国元保险公司与农行安徽省分行合作,专门针对家庭农场抵押难、担保难、贷款难的实际推出的一项创新性业务。农行根据公司出具的《承保意向书》,进行贷前调查、审查、审批;公司在接到农行通知后,为贷款人签发正式的贷款保证保险单,农行接到保险单后发放贷款,与一般的农村信贷比较,具有保险金额(贷款金额)高、办理速度快、总体贷款成本低等特点。按约定,家庭农场贷款保证保险单户贷款金额不超过300万元,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国家基准利率的130%,贷款保证保险费率为贷款本息总金额的2%。贷款本息若出现损失,实行5:2:3比例分摊,即保险公司承担50%、银行承担20%、政府承担30%。
二是涉农保单质押贷款。涉农保单质押直接贷款,是农业规模经营主体以国元农业保险公司出具的农业保险保单作为抵押物,直接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办专项贷款的模式。同时,农业规模经营主体还可以凭借保险机构出具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保单作为抵押物,经融资担保机构担保后,再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其发放贷款。国元保险公司主要开展了大宗作物保单质押贷款和设施农业保单质押贷款业务。大宗作物规模经营主体参加该项保险后,把提高了保险金额的保单质押给银行,银行按保险金额的70%以内贷款给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设施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参加保险后,把保单质押给银行,银行根据信用程度按保险金额的50%以内发放贷款。相对于通过担保公司渠道获得贷款,通过保单质押直接向银行贷款方式的环节更少、速度更快、成本更低,受到农业规模经营主体的高度认可和积极响应。融资成功后,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对涉农保险的购买积极性和购买力明显提升,承保覆盖面迅速扩大,风险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安徽国元农业保险有限公司通过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商业险“双管齐下”的举措推行保单质押贷款,不仅成为了农户申请贷款的“救命稻草”,也有效促进了当地保险业务的开展,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完善。
启示
针对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构建新型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一)发挥行业部门的信息优势
农业部门或行业协会对行业发展情况熟,具有信息优势,应主动对接金融机构,推介优质的农业项目,解决银行上门找客户的难题。对种养大户、合作社、农业企业有关人员开展金融知识培训,了解银行各类贷款条件与要求。
(二)培育专业化农业担保机构
在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的时期,农业生产已经由原先分散的小规模生产转变为大规模、专业化和集约化的生产,出现了很多新型的农业生产方式,期货农业、订单生产以及高科技农业成为新型农业生产方式的典型代表,同时农业产业化龙头组织的规模和数量也在逐年增多;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等对金融的需求不断提高,使得原来的小额、短期贷款开始转向大额、长期的贷款,需要专业化的担保机构为农村金融提供服务。培育农业担保机构,发挥其专业化优势,有助于缓解银行与农民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完善政策性农业担保机构的功能,通过贷款担保和委托贷款等形式将资金逐级放大,可以有效缓解农业经营主体在发展中资金投入不足的难题。可以通过财政支农资金参股经营等形式整合社会资源,以项目为载体,加强与投资者的合作,拓展融资渠道,为农业经营主体服务。
(三)大力发展产业链金融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农村经济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也是发展农村金融的重要突破口。开展农业产业链融资,探索供应链“1+N”的授信模式,在供应链中确定大的龙头企业,依托于龙头企业的风险消化能力,对其产业链中的合作社和种养大户设定审批流程,进行批量化操作,减少信贷成本,形成“银企合作”、“公司+农户”、“公司引导农户”的农业融资模式。
(四)促进农村银保互动互惠
随着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的不断扩大,保险在农村金融中发挥的作用也将更加突出。银行和保险机构需要加强合作,一方面降低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风险,另一方面也能增强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后劲。未来,需要探索对农业企业、合作社和农民担保贷款项目实行“先保险、后支持”的扶持机制,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风险保障。改善农村保险服务手段,做到投保程序简便化、业务操作规范化、报险出险快捷化、赔付标准合理化,准确及时地做好理赔服务工作。结合“农村保险服务点”及“协保员”队伍建设工作,打造一支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农业保险服务队伍,实现保险业务与融资业务的协同发展。
(五)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着眼长远,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发展农村金融,基础在于构建完善的农村信用体系。要加快完善农村诚信体系,开展“信用乡镇”、“信用村”的创建,实施提高授信额度、降低授信利息、简化担保程序、快捷信贷业务的激励措施,推动诚信体系建设。
责任编辑 李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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