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1 作者:兰丽萍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纪检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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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加强民生资金监管是财政部门的重要责任。围绕管好用好民生资金,近几年来,广西财政厅一直将民生政策的全面落实和民生资金的安全合规有效使用作为财政支出监管的重要内容,并选择资金量大、涉及面广、社会热切关注的民生资金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积极主动创新,整合监督资源,延伸监督触角,织牢监督网络,有效构建民生资金联合监管机制,努力破解民生资金监管难题,取得了良好效果。
勇于担当切实增强监管责任意识
自治区政府将抓好民生政策落实监督整改任务明确由财政厅牵头负责,具体由监督检查局承担。财政厅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充分发挥财政部门在民生资金监管中的总牵头、总协调作用,通过凝聚各方共识,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理顺各有关部门民生资金监管职责,统筹协调各方监管力量,合力破解民生资金监管难题。2014年底,财政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抓好民生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对民生资金监管工作进行系统部署,进一步明确规定了财政部门、各业务主管部门、审计及监察等部门强化民生资金监管的工作任务、监管重点、责任分工及保障措施,促进了民生资金监管长效机制的建立。2015年7月,自治区政府专门召开全区民生资金监管工...
加强民生资金监管是财政部门的重要责任。围绕管好用好民生资金,近几年来,广西财政厅一直将民生政策的全面落实和民生资金的安全合规有效使用作为财政支出监管的重要内容,并选择资金量大、涉及面广、社会热切关注的民生资金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积极主动创新,整合监督资源,延伸监督触角,织牢监督网络,有效构建民生资金联合监管机制,努力破解民生资金监管难题,取得了良好效果。
勇于担当切实增强监管责任意识
自治区政府将抓好民生政策落实监督整改任务明确由财政厅牵头负责,具体由监督检查局承担。财政厅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充分发挥财政部门在民生资金监管中的总牵头、总协调作用,通过凝聚各方共识,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理顺各有关部门民生资金监管职责,统筹协调各方监管力量,合力破解民生资金监管难题。2014年底,财政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抓好民生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对民生资金监管工作进行系统部署,进一步明确规定了财政部门、各业务主管部门、审计及监察等部门强化民生资金监管的工作任务、监管重点、责任分工及保障措施,促进了民生资金监管长效机制的建立。2015年7月,自治区政府专门召开全区民生资金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民生资金监管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对于相关部门民生资金监管范围、重点、职责分工和要求等内容作了更加全面系统的明确和细化。
整合资源 构建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
财政厅从理顺监管职责入手,合理提出民生资金管理部门和监督部门间的监管职责及具体任务,构建各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联合监管格局,织密民生资金安全网。一是明确业务主管部门与财政、审计部门监管职责。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抓好本部门、本系统民生资金使用情况日常监督检查,既要组织抓好民生政策落实,又要规范民生资金使用管理,要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排除管理隐患,堵塞管理漏洞。财政部门作为民生资金监管的牵头部门,要主动会同有关业务部门加强对民生资金申请、拨付、管理、使用等各环节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民生资金监管制度并加强制度执行情况跟踪督促,自治区、市、县三级财政部门每年都要选择部分民生资金开展重点跟踪检查,举一反三,不断改进和完善民生资金分配方式和管理机制,向监管要效益,向监管要财力。审计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重点民生资金检查力度,严肃查处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民生资金等违规违纪问题。二是明确财政厅内部业务处室与专职监督机构监管职责。财政厅专门印发文件明确厅内各有关处室监管职责,其中各部门预算管理处负责配合对口联系的区直业务部门开展民生资金日常监管,并督促其针对监管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整改落实,完善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局负责做好对全区民生资金监管情况跟踪指导和督促,并组织开展对部分重点民生资金的专项监督检查。三是明确职责履行的监管问责机制。充分发挥监察部门职能,严肃查处各有关部门民生资金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纪案件,并对相关职能部门履行民生资金监管职责不力行为进行严肃问责。
创新方式 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
民生资金监管是一项长期任务,需要坚持抓、持续抓。为避免检查“运动式”、“一阵风”,财政厅着力构建民生资金监管长效机制。一是点面结合。采取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每年督促、组织各级业务主管部门按照100%的自查面,对本部门所管理各项民生资金申报、审核、公示、资金拨付、日常监管等环节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并选择部分资金进行重点检查。在各级业务主管部门自查和检查的基础上,要求各级财政、审计部门对重点民生资金进行重点检查,其中各级财政部门每年重点民生检查项目不得少于两项。二是上下联动。按照“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要求自治区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本系统开展民生资金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并对下级部门自查和检查情况进行督查指导;财政厅负责对各市、县财政部门重点民生资金检查情况进行工作督查。三是常抓不懈。要求各有关部门民生资金监督工作必须形成常态化,做到有组织、有检查、有成效。每年年底前,财政厅负责将各级各有关部门全年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综合呈报自治区政府。按照上述要求,2015年,广西全区各级财政、审计和业务主管部门共组织11468名人员对以工代赈、教育、农村低保、农村危房改造、水利、农作物良种补贴、林业、新农合、粮食直补、扶贫、畜牧水产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12大类民生资金进行检查,涉及金额达705亿元。
加强督查 促进监管职责有效落实
作为民生政策落实整改工作的主要牵头部门,财政厅多次派出督查组对各级各有关部门民生资金监管情况进行实地跟踪督查,加强对各地工作指导和督促。对于督查中发现的部分地方和部门整改部署不及时、不到位,自查自纠不深入等问题,形成专题报告呈报自治区政府。2015年11月,在当年民生资金监管工作收尾的关键时期,结合全区县级领导工作经费检查,财政厅再次派出督查组,对36个县民生资金重点检查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同时对12个区直部门监管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督查。在基本摸清全区民生资金监管情况的基础上,通过整理数据,挖掘分析,为自治区政府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建议。
惩防并举 确保监管成果有效落地
对于监管中发现的民生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财政厅积极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依法严肃问责,及时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一是严肃处理处罚。对检查发现的截留、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涉嫌个人违纪的,移送相关部门核实问责。二是督促建章立制。对于民生政策落实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积极推动各级各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加强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民生资金管理制度体系。三是重视反馈报告。为了强化检查成果的利用,财政厅及时汇总2015年全区民生资金监管情况,将全年全区民生资金监管工作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建议上报自治区政府。
夯实基础 着力提高队伍监管能力
打铁还需自身硬。抓好民生资金监管工作,需要依靠一支思想过硬、技术过关的干部队伍。财政厅注重从三个方面加强财政监督队伍能力建设:一是科学调配人员。厅党组将熟悉财政政策、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充实到财政监督队伍中,特别是安排到民生资金监督岗位,为财政监督工作开展配备必要的人员力量。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经常邀请审计、专员办等部门的业务骨干,开展查前培训和业务培训,通过培训授课和业务交流,练就查账慧眼,提高干部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同时,注重以查代训,采取新老搭配、互补激励等方式,合理安排检查人员分工,通过检查历练、多压担子,鼓励干部成为查账能手、实战标兵。三是坚持民主决策。建立完善民主科学决策机制,对于财政监督工作中的重大决策事项,如年度检查项目计划确定、重要监督制度出台、重大问题定性及处理等,召开厅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确保财政执法规范性。
责任编辑 韩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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