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1 作者:李颖津 北京市财政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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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6年,北京财政将积极适应新常态和新形势,深入构建财政监督大格局,把“严预算、严管理、严纪律;强化绩效、强化检查、强化问责”作为导向和标杆,紧紧围绕“疏功能、转方式、治环境、补短板、促协同”的目标任务,突出供给侧改革对资金供给方式、效率的新要求,把深化改革与强化监管紧密结合,推动“十三五”财政工作扎实开局起步。
统筹聚力 “理财要向挖潜转”
一是统筹衔接事权和支出责任。2016年,要以推进各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规范专项转移支付新设、分配和使用管理,建立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市对区转移支付体系。
二是统筹全口径预算体系。将新增债务和存量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将政府住房基金等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将上年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规模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30%的部分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实现国有资本收益的19%上缴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三是统筹资金跨年度衔接。落实国务院和北京市关于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意见和要求,实施2016—2018年市级中期财政规划和部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编制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推进部门规划与预算...
2016年,北京财政将积极适应新常态和新形势,深入构建财政监督大格局,把“严预算、严管理、严纪律;强化绩效、强化检查、强化问责”作为导向和标杆,紧紧围绕“疏功能、转方式、治环境、补短板、促协同”的目标任务,突出供给侧改革对资金供给方式、效率的新要求,把深化改革与强化监管紧密结合,推动“十三五”财政工作扎实开局起步。
统筹聚力 “理财要向挖潜转”
一是统筹衔接事权和支出责任。2016年,要以推进各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规范专项转移支付新设、分配和使用管理,建立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市对区转移支付体系。
二是统筹全口径预算体系。将新增债务和存量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将政府住房基金等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将上年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规模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30%的部分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实现国有资本收益的19%上缴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三是统筹资金跨年度衔接。落实国务院和北京市关于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意见和要求,实施2016—2018年市级中期财政规划和部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编制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推进部门规划与预算安排相衔接。
四是深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研究完善市级部门支出进度、盘活存量资金情况与绩效考核挂钩机制,对关键时点的支出进度未达时间进度的,进一步加大通报力度。研究建立市级部门支出进度与年度预算规模挂钩办法。
精准发力 “供给要向短板转”
2016年,北京财政将财政政策资金聚焦服务于五大领域,推动重点发展任务落地。
一是聚焦“补短板”,保障和谐宜居之都建设。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建设和谐宜居之都,重点支持水资源保护、大气污染治理、城乡绿化美化、实施垃圾处理等方面。
二是聚焦“促运行”,支持大城市病难题破解。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破解城市发展难题,重点支持交通环境建设、公共安全、城市运转、冬奥会筹办等方面。
三是聚焦“惠民生”,促进百姓共享改革成果。按照社会政策要托底的理念,在避免福利泛化的基础上,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支持棚户区改造、养老、社保、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农业等方面,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四是聚焦“高精尖”,落实科技创新中心定位。支持创业创新,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重点支持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互联网+”行动方案和“高校十条”、“京科九条”政策落地等方面。
五是聚焦“京津冀”,以疏解带动三地共同发展。疏解非首都功能,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落实出资计划并推动京冀协同发展产业投资基金运作,支持行政副中心建设,完善污染企业调整退出补助政策。
转换动力 “结构要向升级转”
强化财政在结构性改革中的基础性、引导性作用,在新旧动能转换中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一是把握财政收入结构性特点,抓好财政收入管理工作。采取多部门、多维度、多方式的综合预测方法,加强对重点税种、行业、区域、企业等的监测和分析,提高预测准确率,为收入管理决策提供支撑和参考。加强依法征管,各执收部门要加强政策研究,有针对性地完善收入管理工作措施,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应退尽退。
二是把握结构性减税的特点,激发经济长期发展活力。在推进“营改增”试点扩围的基础上,加强“营改增”试点运行情况的动态监控;做好金融保险、建筑、房地产、生活服务业等四个行业税源信息摸底、优惠政策梳理等衔接准备工作;结合营改增税制转换和体制调整,深入分析其对财政收入和经济发展的短期和长期影响,做好政策争取和风险应对。
三是抓好发债、管债、控债三个环节,有效防范系统性财政金融风险。健全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严格控制债务规模,严格按限额举借政府债务。建立政府举债审批工作机制,严格限定政府举债程序。研究制定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办法,提高政府债务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制定政府债务风险预警防控和化解预案,开发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信息系统,对政府债务实行动态监控,及时启动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和责任追究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
四是突出财政数据的结构性分析功能,为宏观决策提供有力支撑。做实、做精“北京财政综合数据中心”,以制定数据目录为核心,统筹完善财政大数据资源体系。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财税改革,加强财政收支及相关数据的收集、整理、校验和应用研究。推进跨部门财政收支数据的融合与共享,增强部门、市区、局内工作协同,共同推进首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五是突出支持新老供给的结构性更新,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利用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非首都功能疏解,推进“转方式、调结构”,加强重大支出政策统筹聚焦,增强政策的前瞻性、协调性、精准度,鼓励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淘汰落后产能,消化过剩产能,培育新供给,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激发活力 “视角要向市场转”
要切实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引导性作用,进一步调整转变财政资金的投入分配方式。
一是大力推广PPP模式。2016年,北京市将重点在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医疗、养老、镇域供热等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要搭建工作机制,加强政策支持,安排PPP项目以奖代补专项资金,支持和推动PPP项目加快实施进度、提高操作规范性、确保项目质量。要整合推广项目,在发挥现有PPP示范项目引导作用基础上,落实一批新的PPP项目。
二是完善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机制。研究制定《北京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设立投资管理委员会,加强统筹规划,建立基金登记制度、报告制度,绩效评价制度、退出制度。加强对政府投资基金投资运营、收益、绩效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策目标符合正确方向,防范财政资金安全风险。以市场化规范运作为主线,充分发挥基金管理机构的专业能力,建立针对投资项目的市场化筛选机制,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完善财政资金竞争性分配机制。在财政部门与预算部门的资金分配环节、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环节以及预算部门对预算项目的遴选环节,分类引入竞争性选择机制,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益。
四是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研究出台政府购买服务在监督检查方面的政策文件,规范医疗卫生、教育、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政府购买服务行为,研究政府购买行业协会商会服务具体政策措施,加强对购买中介服务的管理和规范,完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激发经济社会活力。
监管加力 “责任要向主体转”
2016年,北京市将以加强财政监督为龙头,强化各部门、各单位在预算执行中的主体责任,加大“压责、问责、追责”的力度,推进源头反腐。
一是建立健全财政监督大格局。建立财政监督指导性意见、财政监督检查年度工作计划和监督检查实施方案“三位一体”的监督检查制度机制。建立市级财政部门内部、市区、部门联动的财政监督机制。建立监督检查追责问责机制。将监督检查结果与下年度部门预算编制、项目申报、绩效考核等紧密挂钩,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及时进行移送处理,切实推进源头反腐,确保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二是深化预决算信息公开。2016年,要加快预决算公开步伐,将预决算基本支出公开细化至经济分类款级科目,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市级部门均将公开预决算。
三是深入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按照财政部要求,北京市各行政事业单位将于年底前完成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工作。市财政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内部控制建设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四是夯实财政财务管理基础。落实新预算法要求,配合市人大修订《北京市预算监督条例》,完善财政监督制度,强化财政法制监督。拓展预算绩效评估领域,逐步建立分类、分行业的评价指标,强化评估结果应用。落实政府资产管理职责,推动政府资产与部门预算、决算、政府采购的衔接,建立从“入口”到“出口”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政府资产管理体系。
责任编辑 李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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