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安徽省高等学校财政拨款、非税收入全面纳入财政集中支付体系,高校按照审批的年度预算使用资金,全部需要财政部门在集中支付系统上进行审核,支出要符合预算,实行公务卡结算,资产购置、物品采购全面纳入政府采购,财务管理的方式方法发生重大改变。这将有力促进高校加强预算管理,提高内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提高科学决策、防范风险、强化廉政建设水平,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但一刀切式的统管基本剥夺了高校资金使用上的自主权,造成高等学校经费使用的困难。高校的经济业务内容不同于行政单位,行政单位的支出内容比较单一,高校的支出内容较为复杂、多样,学生实习经费、学生创新经费、国外刊物的版面费、实验用动植物的购买、古本图书文物的收藏等都存在支付困难。面对这种情况,高校应加强财务管理,适应财政集中支付改革。
(一)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率。高等学校在实行集中支付制度后,所有资金全部纳入一体化系统,所有支出一律从一体化系统中支付,收支的蓝本就是省人大批准的高校预算。但实际工作中,资金支付进度较慢,资金积压严重。据统计,2014年安徽省教育系统年终结余结转资金20亿元左右未形成支出,预算的执行率较低。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不合理、不科学,主要表现是预算编制还存在“两张皮”现象,即高校除编制上报审批的预算外,还编制一份校内实际执行的预算,上报的预算主要侧重收入的核定,涵盖财政拨款和非税收入,实际执行的预算侧重经费支出的安排。两本预算收入可能一致,但在支出的内容上有很大的差距,上报的预算按经济支出科目、功能科目编制,校内实际执行的预算按部门、业务项目来编制,无法做到“内外两张预算”的统一,致使批复的预算不能得到切实的履行,执行效率较低。高校要解决预算“两张皮”的现象,预算编制时间和编制内容必须同步。高校每年9月起,在按照省财政的要求开始填报下一年度的财政预算基础信息时,就要启动下一年度预算的编制工作,不能再编制两本预算。收入预算必须全部切实可行、无遗漏,支出预算必须按照财政的要求列明支出经济科目、功能科目,同时,也要满足高校便于实际执行的需要,按部门、按业务内容分别列示,达到提高预算可执行率的目的。
(二)规范支出管理,全面推进公务卡结算。高等学校资金全部纳入一体化系统后,支出一般只有两种途径:一是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二是通过公务卡结算支付。使用现金支付的范围很少,主要是一些金额较低、无法实现公务卡结算的业务,比如市内交通费、过路过桥费等。公务卡支付的范围比较宽泛,除设备购置以外的费用都能通过公务卡结算,可以有效的防范用假发票套取经费的现象,同时,简化了审批的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公务卡使用率提高后,一体化系统中的经费使用进度就会加快,预算执行就会比较顺利。高校应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无论一体化系统的经费,还是学校自有银行账户中的经费,比如纵向科研经费拨款到学校银行账户的资金、产学研合作经费等,一律实行公务卡结算,这样在财务管理模式上就比较统一,便于教职工执行。
(三)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加快政府采购进度。高等学校实施集中支付制度后,必须及时执行政府采购预算,否则会因为政府采购的周期较长,影响到预算执行,一体化系统中的经费无法快速形成支出,给高校的财务管理工作造成较大困难。据统计,安徽省教育系统2014年结余结转经费中70%以上是未能及时执行的政府采购预算,造成经费的积压,与国家盘活存量资金的大方向相违背,站在国家层面来说,就是影响到国家经济发展、影响到教育事业发展。高校应切实加强政府采购的管理。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前期论证必须科学、充分,提供详细的采购设备清单、招标资料齐全。预算下达后,必须做到“六及时”:及时申报采购预算,及时组织招投标,及时签订采购合同,及时进行货物采购,及时组织货物验收,及时履行付款义务。高校应建立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的督导制度,学校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关注预算的执行,及时督促招投标部门、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提高办事效率。
(四)加强会计核算,提高账务处理水平。高校实施集中支付制度后,会计核算方式上发生较大变化。原来是“两条线”:一条是财政拨款,一条是学校银行账户上财政返还的非税收入和其他资金,经费使用比较清晰,先用财政的钱、再花自己的钱,财政的钱用不完要回收,自己的钱要留着方便花,随意性较大,自由度也较大。现在非税收入上缴后不再返还,体现在一体化系统中仅仅是指标数,而且指标还是按照高校的预算下达的,必须严格执行。这样,就增加了经费使用的难度,“给经费套上预算的笼子,无法任性”。高校应实施“三条线”核算方式:第一条是一体化系统中的财政拨款,区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分别核算;第二条是一体化系统中的非税收入,也要区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分别核算;第三条是学校银行账户中的其他资金,也要区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分别核算。决算编制时必须按照这三条线逐一核对,预算数未能执行的要形成结转结余。
(五)强化预算绩效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预算是高校财经活动的纲领性文件,高校必须严格执行,财政部门依据预算对高校实施经费的审核、支付。由于预算编制的不实或脱离了实际,致使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各种各样的困难,存在支出与预算内容不符、套取经费的现象。高校应依照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加大预算的绩效考核工作,要对经费数额大的预算项目实施绩效考评,促进学校预算经费管理上水平、上台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实施决算审计制度,保证信息真实完整。2014年中注协发布了《高等学校财务报表审计指引》,该指引将于2015年7月1日起施行。高等学校一直以来没有实施第三方的会计报告审计,有的学校由内部审计部门出具审计意见书,不具有法律效力。高校实施集中支付制度后,会计核算的工作量加大,较易发生财政拨款与非税收入收支核算混淆、财政拨款中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混淆、非税收入中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混淆的情况,年终决算时对账困难、且随意调账。科目使用不准确、账表不符、信息漏报、金额单位错填、资产不实、人员信息不准确等情况在教育部门组织的年度决算汇总时常有发现。高等学校要以年度会计报告实施社会审计为契机,加大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梳理办事流程、实施会计人员业务培训,加大会计核算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不断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
责任编辑 刘慧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