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2 作者:河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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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3年,河南省财政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决定在全省推行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截至2015年6月底,改革共涉及乡镇2123个,占乡镇总数的比例为95%,累计纳入改革的预算单位8229个,占乡镇预算单位总数的比例达90%以上,基本实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改革目标,极大提高了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和透明度,规范了财政资金支付行为。
把握时机,顺势而为
(一)建章立制,规范改革。河南省于2003年启动省级国库管理制度改革,2004年进一步扩大到省级各部门,并逐步在市县推进。截至2010年底,县级以上预算单位全面实施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国库管理信息系统在所有市县推广,实施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基础条件已经具备。2013年,河南省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将账户设置、指标管理、用款计划和资金支付作为改革主要内容,将全面推进县乡联网、认真清理乡镇财务、逐步细化预算编制、尽力充实人员力量作为改革配套措施。针对尚未实行乡财县管的乡镇,由省辖市财政部门指导县级财政部门比照指导意见,制定具体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加快组织实施,并报省财政厅备案。
(二)加强通报,定期督导。...
2013年,河南省财政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决定在全省推行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截至2015年6月底,改革共涉及乡镇2123个,占乡镇总数的比例为95%,累计纳入改革的预算单位8229个,占乡镇预算单位总数的比例达90%以上,基本实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改革目标,极大提高了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和透明度,规范了财政资金支付行为。
把握时机,顺势而为
(一)建章立制,规范改革。河南省于2003年启动省级国库管理制度改革,2004年进一步扩大到省级各部门,并逐步在市县推进。截至2010年底,县级以上预算单位全面实施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国库管理信息系统在所有市县推广,实施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基础条件已经具备。2013年,河南省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将账户设置、指标管理、用款计划和资金支付作为改革主要内容,将全面推进县乡联网、认真清理乡镇财务、逐步细化预算编制、尽力充实人员力量作为改革配套措施。针对尚未实行乡财县管的乡镇,由省辖市财政部门指导县级财政部门比照指导意见,制定具体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加快组织实施,并报省财政厅备案。
(二)加强通报,定期督导。一是建立改革信息上报和通报督查制度,要求各省辖市财政部门每个季度结束5个工作日内向省财政厅国库处上报所属乡镇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展情况统计调查表”。省财政厅实行通报督查制度,在全省范围内通报各市县改革进展情况,并将文件抄送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二是实行财政国库改革综合考评制度,对改革进展情况好的市县予以表扬和奖励,对改革进度慢的市县予以通报批评。省辖市财政部门对县区财政部门也建立了通报督查制度。
突出重点,抓住关键
河南省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在坚持“不改变乡镇财政的预算执行主体地位,不改变乡镇财政的资金使用权,不改变乡镇财政的财务管理权和会计核算权”的基础上,统一设置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统一资金收付方式。
(一)因地制宜开展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一是科学选择国库集中支付模式。考虑到各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体制的差异,在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过程中,不采取“一刀切”模式,而是由各市县财政部门在衡量客观条件的基础上,结合乡镇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确定改革模式和操作办法。即按财政部规定的两种改革模式——“乡镇视同县级预算单位实施改革”和“乡镇按一级财政实施改革”,对已经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乡镇,要求结合上述两种改革模式,认真对照检查,自主选择一种模式,逐步规范完善操作办法。二是乡镇预算资金实行用款计划管理。乡镇预算单位或乡镇财政所根据各类资金的预算指标,申报用款计划,通过网络报送县级财政国库管理机构批准。尚不具备网络报送条件的,由县级财政国库管理机构统一代理编制用款计划。县级财政国库管理机构根据库款结余或乡镇预算单位往来资金结余情况确定下达用款计划数额。三是严格按照规定办理资金支付。乡镇财政资金按照先预算后支付的原则,分为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两种方式,统一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其中,纳入工资统发范围的工资支出、对个人的补助支出以及集中采购的购买支出等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未纳入工资统发范围的工资支出、零星支出和分散采购支出等实行财政授权支付。
(二)规范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一是清理整顿乡镇财政专户。要求各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设立、变更工作。除只保留1个实行分账核算的“村账乡代理”账户外,乡镇财政原有实有资金账户全部移交县级财政国库管理机构统一管理,预算单位原有的实有资金账户全部撤销。县级乡财县管机构不再办理原承办的乡镇预算单位资金拨付业务,相应的银行结算账户全部移交县级财政国库管理机构统一管理。乡镇财政各类账户原则上由县级财政部门统一设置。但对于收支规模较大、具备独立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乡镇,可在县级财政的指导下,由乡镇设置并管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二是设置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清算账户。设置乡镇独立金库的,将乡镇独立金库作为国库集中支付清算账户,不再单独在商业银行开设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清算账户。没有设置乡镇金库的,要求开设乡镇预算往来资金账户,主要反映乡镇预算资金与县级财政资金的往来活动,并分别与乡镇财政零余额账户和乡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进行资金清算。往来资金依据各乡镇年初预算、上级追加专项及执行中的调整预算的汇总情况进行调拨。目前将乡镇预算往来资金账户作为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清算账户,并与乡镇财政部门开设的财政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进行清算。三是设置乡镇财政零余额账户。乡镇财政零余额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乡镇财政直接支付业务。代理银行根据已办理支付的资金性质,分别与乡镇预算往来资金账户或乡镇其他资金账户进行资金清算。四是设置乡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经县级财政国库管理机构批准,乡镇预算单位在代理银行开设零余额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乡镇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代理银行根据已办理支付的资金性质,分别与乡镇预算往来资金账户或乡镇其他资金账户进行资金清算。具有独立核算条件的乡镇预算单位可单独开设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不具备条件的,可暂由乡镇财政所代管。五是设置乡镇代管资金账户。考虑到乡镇的实际情况,为乡镇开设了代管资金账户,主要用于管理乡镇除预算资金以外的各项资金。为进一步精简专户,将乡镇涉农资金财政专户也并入代管资金账户,对不同性质的代管资金实行分账核算。
(三)加强乡镇财政预算管理。一是加强乡镇预算资金年初预算管理。在乡镇当年预算未经本级人代会审批通过前,由乡镇财政所按本乡镇上年同期预算执行数,于上年12月10日前提出本乡镇的当年预算控制数。乡镇当年预算经本级人代会审批通过后,乡镇财政所将预算在30日内按要求分解到乡镇所属预算单位,并分别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机构和国库管理机构备案。有县级财政乡财县管机构的,要同时抄送县级财政乡财县管机构,县级财政据此调整乡镇年度预算支出总指标。二是加强预算追加及调整管理。乡镇年度预算执行中发生预算追加(减)时,乡镇财政所负责分解落实,县级财政据此更新乡镇总预算。乡镇经法定程序调整的预算,分别上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机构和国库管理机构备案。县级财政预算管理机构根据调整预算数及时调整乡镇年度预算支出指标,同时更新乡镇总预算。三是加强乡镇代管资金预算管理。县级财政国库管理机构根据乡镇预算单位缴入乡镇代管资金账户的预算单位往来等资金余额,分乡镇下达预算总指标。
(四)大力推广公务卡制度改革。将乡镇预算单位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资金和自有资金全部纳入公务卡制度改革范围,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通过零余额账户向公务卡直接划款,不另行设立实有资金账户转拨资金。逐步建立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完善乡镇公务卡报销管理办法,严控现金支付范围,降低现金使用量。乡镇预算单位公务卡消费信息由省财政厅统一分发到各省辖市财政局、县区财政局。县乡财政部门上线运行省财政厅开发的公务卡支持系统,及时接收公务卡消费信息,加大公务支出审核力度。乡镇财政部门按照财政部的规定推行公务卡改革。截至2015年6月底,全省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1983个乡镇全部推行了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累计纳入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的预算单位总数8052个,占乡镇预算单位总数的比例达93%左右;办理公务卡9.5万张,当年刷卡消费4.3亿元。
提高认识,加强指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并落实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照全省统一计划实施,确保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工作顺利推进。省财政厅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协商解决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指导国库业务代理银行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效率。财政内部相关职能机构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及时协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困难,排除障碍,形成合力,全力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
(二)规范基层财政基本业务管理操作。为进一步加强县乡基层财政基本业务操作管理,河南省财政厅组织编写了《县乡基层财政基本业务管理操作规程(试行)》,内容涵盖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国库管理、决算编制、专项资金管理、政府采购等10个方面的内容,共8万余字,对财政部门主要的基本业务进行了流程的梳理、操作的固化,强化了乡镇财政财务基础工作,规范了乡镇财政业务办理,方便了乡镇财政人员更好地熟悉财政业务,使乡镇财政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有了进一步的提升。
(三)大力推进县乡信息化建设。借助县乡网络平台,将县级国库集中收付网络延伸到乡镇,实现县乡财政部门、县乡财政国库业务代理银行、清算银行之间的联网。乡镇各类财政业务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研发的“河南省预算执行信息系统”标准版本,运用全省统一的预算执行系统和应用支撑平台,实现乡镇预算指标、用款计划、收入收缴、资金支付、账务处理等的网上运行、网上监督。
(四)加强监督检查。省市财政监督检查部门建立了工作制度,按照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国库业务银行的监控,加强银行结算账户的执法检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责任编辑 李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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