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四个全面”是治国理政方略的顶层设计,是读懂中国复兴的重要窗口,也是指引我们把握财税工作关键环节、重点领域和主攻方向的纲领,给人以极大的勇气和信心。贯彻“四个全面”,成为新时期内蒙古地区税政工作的重要内容。
(一)全面推进税制改革,强改革话语权。税制改革的主导权在中央,但税制改革的实施权在地方,每一个税种的设立、征纳、减免是否科学合理,地方税政机构最有发言权。因此,地方税政机构要充分发挥这一长处,加强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国家现行税制特别是地方税制在实践中的运行情况,及时提出改革税制的建设性意见,主动为完善国家税制改革方案服务,强化地方税政机构作为税制改革参与者的角色地位。当前,内蒙古税政工作要在完善增值税转型改革、“营改增”改革、煤炭资源税改革等方面做好跟踪反馈,在推进房地产税改革、环境税费改革方面做好调查研究,在推进资源税改革、城建税改革、消费税改革等方面发挥建设性作用,为财政增收多做贡献。
(二)全面依法治税,促应收尽收。前不久,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依法履行税收工作职能、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四个全面”是治国理政方略的顶层设计,是读懂中国复兴的重要窗口,也是指引我们把握财税工作关键环节、重点领域和主攻方向的纲领,给人以极大的勇气和信心。贯彻“四个全面”,成为新时期内蒙古地区税政工作的重要内容。
(一)全面推进税制改革,强改革话语权。税制改革的主导权在中央,但税制改革的实施权在地方,每一个税种的设立、征纳、减免是否科学合理,地方税政机构最有发言权。因此,地方税政机构要充分发挥这一长处,加强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国家现行税制特别是地方税制在实践中的运行情况,及时提出改革税制的建设性意见,主动为完善国家税制改革方案服务,强化地方税政机构作为税制改革参与者的角色地位。当前,内蒙古税政工作要在完善增值税转型改革、“营改增”改革、煤炭资源税改革等方面做好跟踪反馈,在推进房地产税改革、环境税费改革方面做好调查研究,在推进资源税改革、城建税改革、消费税改革等方面发挥建设性作用,为财政增收多做贡献。
(二)全面依法治税,促应收尽收。前不久,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依法履行税收工作职能、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对依法治税工作的领导等九项重点任务。内蒙古财政税政工作要在抓依法治税,促应收尽收上下功夫,包括进一步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尤其是已提交财政部和自治区政府的相关政策,要积极争取尽早落实到位;要继续研究税源、税基、税种和税率,研究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税收,为地方财政增收多做贡献;要加快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各部门涉税信息共享,通过信息比对,减少漏征、少征、规范税收秩序,保障财政收入有效增长;要全面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经过专项清理后保留的优惠政策,以及今后新制定的优惠政策一律纳入长效机制统一管理。
(三)加强税收调控,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贡献。当前制约内蒙古经济快速发展的瓶颈主要是发展不平衡、结构不优和产业不强。税政部门在充分发挥税收筹集收入职能的同时,要强化税收调控经济运行的功能,从需求结构上平衡内需和外需增长,从产业结构上协调一产、二产和三产均衡发展,从区域结构上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从投入要素结构上缓解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压力,促进资源优化配置。要针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难点问题,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灵活性,着重运用好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体系,加快经济发展由资源密集型向资本技术密集型转变;运用好扩大内需的税收政策措施,促进经济由投资拉动型向内力聚变型转变;运用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支持企业技术进步、产业升级,促进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运用好强农惠农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税收政策,健全城市支持农村以及城乡统筹发展的税收支持机制。通过强化税收调控功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多做贡献。
(四)全面加强党建,促财政税政工作再上新台阶。首先,要通过改进工作方法,增强党建工作的针对性。一方面要注重启发引导,加强党的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艰苦奋斗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另一方面,要注重以情感人,深化思想工作。其次,要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置于同等重要的地位。要以建立“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支部为指导,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切实找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三会一课”等制度,认真执行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风廉政工作制度、理论学习制度等,促进税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 李艳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