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2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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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务院部署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
6月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满足群众多样化健康需求。会议指出,按照国务院部署,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有利于扩内需、惠民生和发展现代服务业。为此,一要简化医疗机构设立审批,取消床位规模等前置条件,将社会办医纳入区域医疗资源规划,取消数量和地点限制。二要支持通过股权、项目融资等筹集社会办医开办费和发展资金,将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纳入政府补助。三要探索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建立区域性检验检查中心,面向所有医疗机构开放,试点区域注册和备案管理,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四要落实社会办医各项税收优惠,将社会办医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在职称评定、课题招标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五要完善监管,建立退出机制,严打非法行医、过度医疗等。真心实意扶持社会办医。
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等三部门《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构建保障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持续健康发展的制度体系,明确项目实施的...
国务院部署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
6月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满足群众多样化健康需求。会议指出,按照国务院部署,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有利于扩内需、惠民生和发展现代服务业。为此,一要简化医疗机构设立审批,取消床位规模等前置条件,将社会办医纳入区域医疗资源规划,取消数量和地点限制。二要支持通过股权、项目融资等筹集社会办医开办费和发展资金,将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纳入政府补助。三要探索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建立区域性检验检查中心,面向所有医疗机构开放,试点区域注册和备案管理,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四要落实社会办医各项税收优惠,将社会办医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在职称评定、课题招标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五要完善监管,建立退出机制,严打非法行医、过度医疗等。真心实意扶持社会办医。
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等三部门《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构建保障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持续健康发展的制度体系,明确项目实施的管理框架,健全财政管理制度,建立多层次监督管理体系,完善公共服务价格调整机制,完善法律法规体系;规范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实施,广泛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提供公共服务,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提高新建项目决策的科学性,择优选择项目合作伙伴,合理确定合作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增强责任意识和履约能力,保障公共服务持续有效。《意见》要求完善财税支持政策。中央财政出资引导设立中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融资支持基金,作为社会资本方参与项目,提高项目融资的可获得性。探索通过以奖代补等措施,引导和鼓励地方融资平台存量项目转型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落实和完善国家支持公共服务事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共服务项目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地方政府在承担有限损失的前提下,与具有投资管理经验的金融机构共同发起设立基金,并通过引入结构化设计,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
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公布
农业部、财政部等八部门印发《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明确了发展目标是:到2020年,农业可持续发展取得初步成效,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明显。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取得积极进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农业结构更加优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农业资源保护水平与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森林、草原、湖泊、湿地等生态系统功能得到有效恢复和增强,生物多样性衰减速度逐步减缓。到2030年,农业可持续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供给保障有力、资源利用高效、产地环境良好、生态系统稳定、农民生活富裕、田园风光优美的农业可持续发展新格局基本确立。
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
财政部、农业部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从中央财政提前下达的农资综合补贴中调整20%的资金,加上种粮大户补贴试点资金和农业“三项补贴”增量资金,统筹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对象为主要粮食作物的适度规模生产经营者,重点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体现“谁多种粮食,就优先支持谁”。同时,2015年,财政部、农业部选择安徽、山东、湖南、四川和浙江等5个省,由省里选择一部分县市开展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试点的主要内容是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鼓励地方运用PPP模式推进公租房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
财政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进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的通知》,鼓励地方运用PPP模式推进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通知》规定,运用PPP模式推进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主要是政府选择社会资本组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与政府签订合同,负责承担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管理任务,在合同期内通过“承租人支付租金”及必要的“政府政策支持”获得合理投资回报,依法承担相应的风险。政府负责提供政策支持,定期调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价格,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工程建设及运营维护质量监管。合同期满后,项目公司终结,并按合同约定作后续处理。政府对项目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不提供担保或承诺。
加强和改进中央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
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通知》,明确从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起,项目支出按新的管理方式运行,力争用3年的时间构建起以三年滚动规划为牵引,以宏观政策目标为导向,以规范的项目库管理为基础,以预算评审和绩效管理为支撑,以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为目的,以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为保障,规模适度、结构合理、重点突出、管理规范、运转高效的中央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新模式,充分发挥预算的资源配置功能和政策工具作用。《通知》要求完善项目设置规则,改进项目管理方式,加强项目库建设和管理,推进预算评审和绩效管理,强化项目执行管理,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
我国降低部分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关于调整部分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的通知》,决定自2015年6月1日起降低部分服装、鞋靴、护肤品、纸尿裤等日用消费品的进口关税税率,平均降幅超过50%。在本次调整中,西装、毛皮服装等的进口关税将由14%—23%降低到7%—10%,短统靴、运动鞋等的进口关税由22%—24%降低到12%,纸尿裤的进口关税由7.5%降低到2%,护肤品的进口关税由5%降低到2%。
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管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管理办法》,明确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是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向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请人收取的注册受理、审评、现场检查等费用。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成本包括人工费、差旅费、会议费、信息与资料维护费、房租物业费、设备折旧费等费用支出。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标准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制定。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收取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标准为: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人日费用标准×注册所需人数×注册所需天数。人日费用标准,按不高于2400元/人·天执行。
2015年中央海岛和海域保护资金开始申报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管理办法》,明确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是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向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请人收取的注册受理、审评、现场检查等费用。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成本包括人工费、差旅费、会议费、信息与资料维护费、房租物业费、设备折旧费等费用支出。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标准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制定。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收取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标准为: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人日费用标准×注册所需人数×注册所需天数。人日费用标准,按不高于2400元/人·天执行。
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座谈会召开
5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等有关单位在北京召开了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第一批试点工作座谈会。会上,列入第一批试点的黑龙江奋斗水库、浙江舟山大陆饮水三期等12个项目介绍了已开展的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打算,围绕如何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公平公正公开选择投资经营主体,完善政府投资、产品定价、财政补贴、金融支持等支持政策,政府服务和监管方式以及社会资本退出机制等重点内容进行了座谈交流。会议强调,各地要充分认识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的核心理念;积极创新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的方式方法;正确处理社会资本投入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的几个关键问题;切实抓好社会资本投入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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