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2 作者:本刊记者|★刘慧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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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工商联副主席,耿学梅的履职、工作都紧紧围绕着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这个主题。“我的工作职责就是要把当前民营经济发展中遇到的难点问题、普遍性问题通过各个渠道进行反映,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为此,她每年大约要进行100多次调研,一年中大部分时间都在出差。“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对我而言更多的是责任,也使我增添了一条向更高层面反映民营经济发展问题的有力渠道。与当选之前相比,我对了解到的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问题会更用心地深入思考,更细致地实地调研,争取提出高质量的建议。”耿学梅说。
促进农业龙头企业发展
2014年“两会”期间,耿学梅提交了《关于支持长江流域土地流转的建议》。“之所以提交这个建议,是因为安徽省含山县的一位农业龙头企业老总向我反映了企业在全产业链发展中遇到的问题。通过调研,我了解到长江流域的安徽农业龙头企业从自身实际出发,加入土地流转阵营,在流转土地上发展‘一油一稻’(一季油菜籽一季水稻)标准化示范基地。这种种植模式对于保障油菜籽及水稻供应、粮油安全,...
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工商联副主席,耿学梅的履职、工作都紧紧围绕着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这个主题。“我的工作职责就是要把当前民营经济发展中遇到的难点问题、普遍性问题通过各个渠道进行反映,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为此,她每年大约要进行100多次调研,一年中大部分时间都在出差。“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对我而言更多的是责任,也使我增添了一条向更高层面反映民营经济发展问题的有力渠道。与当选之前相比,我对了解到的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问题会更用心地深入思考,更细致地实地调研,争取提出高质量的建议。”耿学梅说。
促进农业龙头企业发展
2014年“两会”期间,耿学梅提交了《关于支持长江流域土地流转的建议》。“之所以提交这个建议,是因为安徽省含山县的一位农业龙头企业老总向我反映了企业在全产业链发展中遇到的问题。通过调研,我了解到长江流域的安徽农业龙头企业从自身实际出发,加入土地流转阵营,在流转土地上发展‘一油一稻’(一季油菜籽一季水稻)标准化示范基地。这种种植模式对于保障油菜籽及水稻供应、粮油安全,改善土质、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土地产出等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在发展过程中,农业龙头企业遇到了很多困难,全产业链发展遇到了很大瓶颈。”
耿学梅介绍,长江流域农田与标准化“一油一稻”示范基地所需农田标准差距较大,不利于大规模集中化作业和农业技术的推广。但是企业无力承担标准化农田治理费用,建议政府加强农田治理力度和基础设施配套或加大配套资金规模。
同时,农业投资大、回收期长,且为了高标准、集中化、机械化作业,需要的配套资金较多。但现在农业投资难、土地经营权贷款政策实施难度大,企业的资金压力大。她建议加快土地流转金融改革,制定个性化、精准化、专业化农业金融政策,拓宽农业融资渠道。对各类经营主体在扩大经营规模、农资购买、品种改良、新技术引进、产品收贮、运销和加工等方面,及时给予小额、短期等贷款支持。尝试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把有限的农村产权转化为资本,让农村产权资本化、市场化,解决土地流转过程中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在扩大经营规模时资金短缺的难题。
此外,农业产业龙头企业综合贡献及社会影响很大,但其独特的行业性质决定了利润低,相对于其他行业来说,政策支持力度还不足。因此,需要各级政府加大农业企业政策扶持力度。建立健全财政奖补激励机制,为农业规模化经营发展提供财政支持。财政通过对规模经营主体的直接奖补、基础设施建设补贴、流转价格补贴,刺激农业经营者扩大经营规模,吸引社会工商资本投资农业,发展规模经营,以增加对流转土地的市场需求,从而促进土地快速流转。
另外,她还建议扩大农业保险险种和覆盖面,为土地流转规模化经营发展提供风险保障。政府应支持农业规模经营者开展农业保险,扩大农业保险险种和覆盖面,开展设施农业保费补贴试点,积极探索优势农产品生产保险。健全农业再保险体系,逐步建立在财政支持下的农业大灾风险转移分散机制,以降低因自然灾害所受的损失。
“财政部是我的建议的分办部门之一,他们非常重视,进行了认真细致地答复,我很满意。”耿学梅说。
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中小企业发展是耿学梅最关注的问题之一。近些年来,中小企业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在促进市场竞争、增加就业机会、方便群众生活、推进技术进步、推动国民经济发展和保障社会稳定等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根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私营企业现已达538万家,占全国法人企业的80%以上,成为我国最大的企业群体;中小企业所创造的GDP总值已经接近和超过社会生产总值的55%左右,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中小企业提供了大约70%的技术创新、65%的发明专利和80%以上的新产品,成为自主创新的重要源泉;创造的财政收入占到财政总收入的50%左右,一些地市和80%的区县财政的主要来源已经由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提供。
“国家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每年预算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不少,但是或者分散在不同领域,由不同部门管理,九龙治水难以发挥资金最大效益;或者与其他资金混合在一起使用,很难分清是否真正用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同时,政策过多,配套细则不明朗,大部分中小企业主很难弄清有哪些扶持政策,如何申请扶持资金,无法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耿学梅说。
针对这个问题,她连续两年提出整合各项专项扶持资金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建议,依法设立统一的“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把分散在各部门、各领域的资金和基金捆绑使用,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通过建立公开和严格的管理办法,既能规范基金的设立和资金的使用,又便于减少成本和监督管理。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组成,除了财政预算资金,还可以通过税收优惠鼓励社会各界和民营企业家进行捐赠,这有利于基金本身不断积累、壮大和更加清晰透明的进行分类管理,也便于中小企业知道到哪里去争取扶持优惠和资金,更好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个体工商户也是耿学梅重点关注的一个群体。“他们大多从事餐饮、零售贸易和服务业,主要是以家庭为主、小本经营的弱势群体,比如就业再就业人员、农民工创业人员等。但是他们的税收负担较重,既要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扣除成本费用后,按超额累进税率(5%—35%)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营业额达到5000元的个体工商户有利润就得交个人所得税,假如按30%毛利率算,应税所得1500元就得交税75元。”
2011年国务院原则通过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但是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所得只是调整所得税率级距。“我认为这是不合理的。政府鼓励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和创业致富,应该加大税收扶持力度,对个体户交税应该规定起征点,与工薪阶层享受平等待遇。所以我当时提交了《关于减轻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负担的建议》,提出对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所得扣除成本费用后,可按年缴纳,对年应税所得5万元以上征个人所得税,5万元以下免征。近两年,国家日益重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2013年将免征营业税标准提高到2万元,2014年10月1日起将月销售额2—3万元的也纳入暂免征税范围,这有利于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增添社会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民生改善。”耿学梅说。
破除制约民营经济发展“三门”问题
在采访中,耿学梅还着重指出了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问题。2014年3、4月间,她带领调研组深入安庆市、铜陵市、宿松县及安徽省石油化工商会开展了“三门”问题调研,召开了4场专题座谈会,实地走访了21家企业,与80多位企业家代表进行了面对面地交流。
耿学梅说,从企业反映的情况来看,“三门”问题首先表现在政策落地难。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对民营经济发展高度重视,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专门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但是因为宣传不到位,可操作性不强,缺乏持续稳定性等原因,这一系列利好政策落实的情况却不理想。其次,行政效率不高。重国企轻民企,需要协调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往往久拖不决;审批程序繁琐、认证名目繁多,企业苦不堪言;行政干预过多,例如对外来企业在资金、用地、人才等政策方面一路“绿灯”,损害了本土企业公平发展的机会。再次,要素成本居高不下。资金供给短缺、贷款利率过高,劳动力成本上升,工矿仓储土地指标少、已出让土地低效开发利用,创新风险分担机制不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成本高、激励机制不完善等现象大大影响了企业发展。例如安庆、铜陵等地民营企业贷款利率普遍上浮20%—40%,更高者年利率达到1分多,小贷调头利率更是高达1—5分。
“要实现民营经济大发展,就必须打破‘三门’问题。”耿学梅认为,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要转观念,增强服务民企意识。应从思想根源上消除歧视,真正落实权利平等、机会平等和规则平等,全面清理限制民营企业发展的歧视性政策;加大对民营经济的宣传力度;把民营经济发展纳入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作为评价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要谋举措,解决民企发展困难。首先,多设路标、少设路障。坚持“非禁即入”、“非禁即许”的原则,尽快制定省级有关行业负面清单,积极引导民营企业进入负面清单外的行业和领域。支持民营资本全面参与国有企业的改组和改制,发展民营资本、国有资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混合所有制经济。其次,创新模式,缓解民企融资难。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探索设立自担风险的金融公司,帮助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债,培育民营企业“新三板”上市或参与区域性股权交易,推动企业应收账款债权流转;推广PPP模式试点,支持产业发展资金基金化,构建政策性资本、民间资本、外来资本共同参与的股权投资保障体系。再次,加大要素投入支持力度。把民企用地纳入总体规划,提高用地效率;完善民企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机制,对于办理“五险一金”的企业在政策上给予减缓;完善创新风险分担机制、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激励机制,鼓励支持中小企业抱团建立产学研联盟;完善各种评选、评优机制,增强政策效果。
要抓落实,提高政策执行效力。首先,制定、完善与政策相配套的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发展民营经济政策实施细则,增强细则的针对性和操作性;进一步理顺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强化部门间的协同性,建立部门之间协调的长效机制。其次,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政策宣传平台,提高政策的知晓率。再次,加强和改进督查工作,确保每一项政策都落到实处。
要改作风,提高行政办事效率。首先,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和取消不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精简和整合涉及民间投资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削减资质认证项目,推行备案制,规范审批行为,压缩审批时限和环节。同时加强市场监管,对放开了行政审批的市场进行严格监管。其次,实现行业协会市场化,在政社分开原则的指导下,使行业协会脱离政府业务部门直接管理,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充分发挥社会中间组织在市场运作过程中的中介作用。再次,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弱化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从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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