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2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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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2015年农业农村工作要按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要求,继续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全面推进农村法治建设,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努力在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上挖掘新潜力,在优化农业结构上开辟新途径,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上寻求新突破,在促进农民增收上获得新成效,在建设新农村上迈出新步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意见》要求围绕建设现代农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围绕促进农民增收,加大惠农政策力度;围绕城乡发展一体化,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围绕增添农村发展活力,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围绕做好“三农”工作,加强农村法治建设。
支持发展“众创空间”
1月2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支持发展“众创空间”的政策措施,为创业创新搭建新平台。一要在创客空间、创新工厂等孵化模式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实现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小微创新企业成长和个人创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
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2015年农业农村工作要按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要求,继续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全面推进农村法治建设,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努力在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上挖掘新潜力,在优化农业结构上开辟新途径,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上寻求新突破,在促进农民增收上获得新成效,在建设新农村上迈出新步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意见》要求围绕建设现代农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围绕促进农民增收,加大惠农政策力度;围绕城乡发展一体化,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围绕增添农村发展活力,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围绕做好“三农”工作,加强农村法治建设。
支持发展“众创空间”
1月2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支持发展“众创空间”的政策措施,为创业创新搭建新平台。一要在创客空间、创新工厂等孵化模式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实现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小微创新企业成长和个人创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开放式综合服务平台。二要加大政策扶持。适应“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集中办公等特点,简化登记手续,为创业企业工商注册提供便利。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对“众创空间”的房租、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给予适当补贴,或通过盘活闲置厂房等资源提供成本较低的场所。三要完善创业投融资机制。发挥政府创投引导基金和财税政策作用,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支持,培育发展天使投资。完善互联网股权众筹融资机制,发展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科技融资担保、知识产权质押等产品和服务。四要打造良好创业创新生态环境。
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摸清存量、分类处理,上下联动、全面推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多管齐下、惩防并举的原则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主要措施包括:清理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清理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加强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加强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管理,规范权责发生制核算,严格规范财政专户管理,加强收入缴库管理,加强预算周转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偿债准备金管理,编制三年滚动预算,加大督查和问责力度。
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
国务院印发《关于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意见》,明确中期财政规划是中期预算的过渡形态,是在对总体财政收支情况进行科学预判的基础上,重点研究确定财政收支政策,做到主要财政政策相对稳定,同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研究调整,使中期财政规划渐进过渡到真正的中期预算。中期财政规划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主要包括四部分内容:预测现行政策下财政收支,分析现行财政收支政策问题,制定财政收支政策改革方案,测算改革后财政收支情况。
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
国务院印发《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要求按照加强顶层设计,做好分步实施;合理划分事权,明确支出责任;清理整合规范,增强统筹能力;市场调节为主,促进公平竞争;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效率的原则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意见》要求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从严控制专项转移支付,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分配和使用,逐步取消竞争性领域专项转移支付,强化转移支付预算管理,调整优化中央基建投资专项,完善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加快转移支付立法和制度建设。
推广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
国务院印发《关于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明确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包括:投资管理领域,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备案制、涉税事项网上审批备案、税务登记号码网上自动赋码等;贸易便利化领域,全球维修产业检验检疫监管、中转货物产地来源证管理、检验检疫通关无纸化等;金融领域,个人其他经常项下人民币结算业务、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银行办理大宗商品衍生品柜台交易涉及的结售汇业务等;服务业开放领域,允许融资租赁公司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允许设立外商投资资信调查公司、允许设立股份制外资投资性公司等;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社会信用体系、信息共享和综合执法制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和经营异常名录制度、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制度,以及各部门的专业监管制度。在全国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包括:海关监管制度创新,期货保税交割海关监管制度、境内外维修海关监管制度、融资租赁海关监管制度等措施;检验检疫制度创新,进口货物预检验、分线监督管理制度、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负面清单管理等措施。
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鼓励各地探索符合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实际需要的多种市场形式,既要搞好交易所式的市场建设,也要有效利用电子交易网络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整合各类流转服务平台,建立提供综合服务的市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可以是独立的交易场所,也可以利用政务服务大厅等场所,形成“一个屋顶之下、多个服务窗口、多品种产权交易”的综合平台。《意见》要求实行市场建设和运营财政补贴等优惠政策,通过采取购买社会化服务或公益性岗位等措施,支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和管理信息网络平台,完善服务功能和手段。
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
财政部等三部门印发《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明确了租房提取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规范租房提取额度,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租房提取额度。简化租房提取要件,职工租房提取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租住商品住房,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因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出具房产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收取费用。
规范和加强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管理
财政部、教育部印发《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薄改补助资金支持范围以中西部省份(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贫困地区薄弱学校为主,适当兼顾部分东部省份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薄改补助资金支持的薄弱学校必须是已列入当地学校布局规划、拟长期保留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薄改补助资金用于“校舍及设施建设类”和“设备及图书购置类”两类项目。按一定比例在中西部和东部地区间分别确定资金规模后按因素法分配到各省份,由各省级财政和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分配因素包括基础因素、投入因素、绩效因素和管理因素四类。
完善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体系和提高资助标准
财政部、教育部印发《关于完善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体系和提高资助标准的通知》,明确奖学金资助内容包括:学费,奖学金生免交学费;住宿费,奖学金生免交住宿费或对其给予住宿费补助;生活费,对奖学金生基本生活给予补助;综合医疗保险费,为奖学金生购买综合医疗保险;国际旅费,对按照协议规定由我方提供国际旅费的奖学金生提供国际往返机票。教育部、财政部根据奖学金生基本学习生活需要,结合国家财力状况,根据奖学金生学习层次、学科类别制定奖学金标准,并根据国内经济社会发展、物价变动等情况建立奖学金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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