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党中央、国务院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牢牢把握发展大势,全面深化改革,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创新宏观调控思路和方式,有针对性进行预调微调,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实现了经济社会持续稳步发展。在经济平稳运行的基础上,全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符合预期,支持改革发展和民生等重点支出得到了较好保障。记者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14年各级财政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内部控制建设,强化财政预算管理,财政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亮点一:深化改革取得重大进展
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推开。配合完成了预算法修改工作,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等政策文件相继出台。进一步加大了预算公开力度,中央财政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公开到了“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公开到了具体项目。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首次编入预算草案。启动编制2015—2017年全国财政规划。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由2013年的220个减少到150个左右。组织开展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的清理甄别工作,研究制定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预警等相关配套办法。税制改革有序推进,进一步扩大营改增试点行业范围,研究制订了消费税改革方案,调整了成品油等部分产品消费税政策,停止征收成品油价格调节基金。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积极推进环境保护税立法相关工作。
亮点二:财政宏观调控成效明显
统筹稳增长和调结构,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了经济平稳运行和提质增效。支持扩大投资需求,保障重点项目资金投入,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加大减税降费力度,继续实施有利于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推动外贸协调发展,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发挥财政政策的精准调控优势,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支持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支持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推进经济转型升级。
亮点三:保障改善民生取得新进展
区分不同层次的公共性,积极推进民生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支持农民工子女在流入地公办学校就读,支持改善中职学校办学条件,进一步完善国家资助政策体系,支持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启动实施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政策,支持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进一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制度的覆盖面,加大保障力度,扩大救助范围。调整完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出台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贴息政策。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发展。
亮点四:对外财经工作成果丰硕
围绕建立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秉持大国财政理念,积极开展双多边财经交流与合作。新多边机构筹建取得重大进展,23个意向创始成员国签署了筹建亚投行备忘录,金砖五国签署了成立金砖开发银行的章程协定,北京APEC财长会达到预期效果,对外关税谈判取得重要成果。
亮点五:财政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深入推进
结合强化预算管理的需要,推进专员办工作转型,确定了专员办的工作重点,其业务嵌入到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管理中,实现由以检查业务为主向预算管理为主转变、以事后检查稽核为主向事前事中监控为主转变。进一步加强预算评审,强化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印发了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发布实施8项新企业会计准则。财政信息化一体化建设工作进展顺利,预算管理系统初步实现集成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