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2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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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山西:建立财政专户管理长效机制
山西省财政厅多举措建立完善财政专户管理长效机制。一是严格规范财政专户开立程序。各级财政部门一律不得新设专项支出财政专户。确需开立其他财政专户的,要严格按照财政部规定的开立条件和程序,报省财政审核并经财政部核准后方能开设。二是全面清理整顿存量财政专户。除经财政部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保留的财政专户外,其余财政专户在2年内逐步取消。三是全面实现财政专户归口管理。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将各类财政专户全部归口财政部门国库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并明确财政部门国库管理机构和财政部门其他机构的职责分工,建立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内部工作机制。四是强化财政专户资金管理使用。禁止将财政专户资金借出周转使用,对已经出借的财政专户资金要制定回收计划,限期予以收回。财政专户资金保值增值操作严格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原则上不得在开户银行经办机构之外开展保值增值操作。
(本刊通讯员)
浙江: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
浙江省制定积极的财税政策,大力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一是实施小额贷款公司风险补偿政策,对全省考评优秀、年平均贷款利率较低、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比高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涉农...
山西:建立财政专户管理长效机制
山西省财政厅多举措建立完善财政专户管理长效机制。一是严格规范财政专户开立程序。各级财政部门一律不得新设专项支出财政专户。确需开立其他财政专户的,要严格按照财政部规定的开立条件和程序,报省财政审核并经财政部核准后方能开设。二是全面清理整顿存量财政专户。除经财政部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保留的财政专户外,其余财政专户在2年内逐步取消。三是全面实现财政专户归口管理。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将各类财政专户全部归口财政部门国库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并明确财政部门国库管理机构和财政部门其他机构的职责分工,建立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内部工作机制。四是强化财政专户资金管理使用。禁止将财政专户资金借出周转使用,对已经出借的财政专户资金要制定回收计划,限期予以收回。财政专户资金保值增值操作严格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原则上不得在开户银行经办机构之外开展保值增值操作。
(本刊通讯员)
浙江: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
浙江省制定积极的财税政策,大力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一是实施小额贷款公司风险补偿政策,对全省考评优秀、年平均贷款利率较低、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比高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涉农贷款、弱势群体创业贷款和其他领域的小额贷款给予适当的风险补偿,鼓励小额贷款公司扩大支农支小力度,增强应对风险能力。二是加快信息平台建设。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加快开发省小额贷款公司公共信息服务系统。系统运行后,能基本实现小额贷款公司统一的品牌标识、统一的服务后台、统一的数据口径。三是对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贡献突出、考评优秀的小额贷款公司缴纳的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和营业税,3年内可由同级财政给予全额补助;对经营业绩优良的小额贷款公司补助政策执行期满后,有条件的县(市、区)可顺延3年执行文件规定的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给予补助政策。
(本刊通讯员)
青海:启动依法行政示范点建设
为加快推进法治财政建设,青海省财政厅在全省各级政府部门中启动依法行政示范点建设工作。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省财政首批选择在西宁市和大通县、乐都区、乌兰县三个县区财政部门开展第一批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示范点建设工作。为及时掌握各示范点工作开展情况,省财政厅邀请省人大财经委、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等单位组成工作组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本刊通讯员)
河北冀州:大气污染冬季防治专项行动
河北省冀州市开展压煤、禁烟、降尘、控车、治企等五个冬季专项行动,着力削减污染物排放量,最大限度提高空气质量。一是压煤。严格落实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年度计划,细化燃煤总量削减措施。在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中列支部分资金,对使用优质煤的农户特别是城中村农户给予适当补贴。加强煤炭交易市场监管,加强农村散煤整治,落实网格化监管。积极推广秸秆能源化利用,因地制宜推广煤改地热、太阳能、气、电等多种燃煤替代模式。二是禁烟。建成区内所有餐饮业大灶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确保油烟达标排放。建成区内全部取缔露天烧烤,进店烧烤的要加装油烟净化装置,并确保达标排放。三是降尘。着力抓好城市建筑工地管理和扬尘治理,对各类施工扬尘源实行“一票停工制”。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定期开展“洗城”行动,到年底县级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不低于47%。加强煤堆、料堆的扬尘整治,实现封闭储存。四是控车。加强对机动车尾气排放监测,禁止排放不达标车辆上路行驶。加快黄标车淘汰进程,严格执行黄标车限行制度;全面供应国四车用柴油,完成32座加油站的油气回收治理等工作。五是治企。对一些电力企业和20吨以上锅炉除尘脱硫系统、化工企业工艺尾气排放加强监管,集中力量查处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偷排偷放、超标排污以及在线监控设备数据造假、用煤单位违规用煤等违法行为。
(高亨 高伟)
辽宁沈阳:立法保障学前教育
近日,辽宁省沈阳市审议通过学前教育条例,对政府职责、投入机制、队伍建设、管理体制等予以明确,实现了学前教育有法可依。一是对学前教育机构的规划与建设作出特别规定,要求“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幼儿园布局纳入城乡规划”,“未按照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住宅小区规划不予审批”,对幼儿园设置不足的已建成住宅区,“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将空置楼宇、校舍和办公用房以及其他富余的公共资源优先改建成幼儿园”,以满足本地区学龄前儿童学位的需求。二是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应当达到8%以上,投入方向主要用于“发展公办幼儿园”、“以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普惠性幼儿园的生均奖励补助,合理分担幼儿园办园成本”等。三是对学前教育工作者的资格与权益加以保护。明确“幼儿园教职工应当具备国家、省、市规定的任职条件或者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明确规定“幼儿园举办者应当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并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依法保障幼儿园教师在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资待遇、进修培训和表彰奖励等方面与中小学教师享有同等权利”。
(本刊通讯员)
江苏沭阳:积极探索新型医疗养老模式
江苏省沭阳县财政局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结合全县养老结构和模式制定长期有效的财政投入和民政对接机制。一是充分利用社区网格化管理平台,依托楼长、网格长详细了解社区老人的具体情况,相关信息及时反馈到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确保有求必应。二是积极选拔优秀人才,融合养老护理专业持续发展。按照1:10的比例公开选聘敬老院服务人员224名,并集中组织专业技能培训。现有各类养老机构服务人员680人,其中护理人员420人,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60%以上。三是制定增加床位计划,提升养老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全县现有养老机构床位数5884张,其中护理型床位581张,约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的10%。为加快“医养融合”式养老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沭阳县将进一步加大投入,大幅提升护理型床位的比率,力争2015年底达到25%以上。四是采取公私合作模式,提高养老机构管理服务水平。已投入运行的铭和养老服务中心采取公建民营方式运营,对入住老人采取“公寓式居住,病房化管理”,专业的医护人员提供24小时全天候服务。
(汪开俭)
安徽太和:确保绩效评价全覆盖
安徽省太和县财政局采取五项举措确保绩效评价全覆盖:一是组织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工程类项目进行巡视评价,查找问题,听取意见,征求建议,督导工作。二是开展第三方评价。县民生办委托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民生工程项目选择、建设质量、组织实施、管理运行及后期维护等进行评价。同时将民生工程形象标识推广应用情况纳入第三方绩效评价内容。三是开展审计监察评价。由审计部门对民生工程项目预决算执行、招投标管理、资金拨付和使用管理进行重点审计,提出评价意见和建议,评价结果作为年终总体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四是开展财政监督评价。选择农村五保供养、农村低保和重度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等补助发放类项目,由县财政监督办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价资金是否及时到位、管理是否存在漏洞、发放是否公开透明、项目是否发挥应有效益。五是民生办日常评价。县民生办根据各相关成员单位的日常工作开展情况,从信息报送、资金拨付、政策宣传、监督检查、工作创新等方面进行定期计价。
(本刊通讯员)
山东临淄:财政投资评审节支增效
2014年以来,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财政投资评审部门先后组织对“齐文化博物院装修工程”、“临淄区中小学运动场地改造工程”、“临淄区金桓路、红花路、红花北路、古候路道路改建工程”等81个重大项目进行工程预结算评审,评审金额119481.67万元,审定金额102538.43万元,审减率14.18%。直接节约财政支出16943.24万元,使财政性投资资金发挥了最大效益,节支增效成绩显著。
(王乐公 李晓星)
河南兰考:落实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河南省兰考县认真贯彻落实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大力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财政、教育会同质检、卫生等部门定期检查,对不合格的鸡蛋和牛奶坚决不让学生食用,确保食物安全,保障学生健康。二是严格资金监管。补助资金全部纳入国库管理,分账核算,进行国库集中支付,专款专用,切实保障补助资金的每一分钱都用在学生身上。2014年,全县享受营养改善计划政策的在校学生91070人,拨付财政资金4459.89万元。
(本刊通讯员)
湖南永兴:不断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湖南省永兴县财政局从六个方面入手深化部门预算改革。一是严格预算编制,编真预算、实预算,确保高质、高效、按时完成2015年预算编制工作。二是严格预算执行,坚决杜绝无预算支出、超预算支出、擅自调剂使用预算项目经费、部门项目支出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追加支出预算,如遇特殊情况、突发事件确需追加的,严格按规定程序报批。三是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大力控制会议、维修等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全力保民生、保重点。四是严格专项资金管理,大力推进项目支出分类管理,扩大项目支出财政直接支付范围,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项目退出机制,对所有项目进行全面审核清理。五是推进预算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预算公开力度,全面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以及重大专项资金预决算,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明确公开主体和时限。六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按照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的原则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建立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机制,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和结果运用,将绩效理念贯穿预算编制与执行管理全过程。
(张正伟)
广东江门:打造全方位残疾人教育体系
广东省江门市财政以“三个推进”支持打造全方位的残疾人教育体系,让残疾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一是推进实现残疾儿童学前三年免学费全覆盖。按照加快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的实施方案要求,逐步实现残疾儿童学前三年免费教育,到2015年底,90%以上适龄残疾儿童得到学前三年免费教育。二是推进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学费政策加快实施。明确具有江门市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在江门市或市外特殊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在校残疾学生免学费。各市(区)财政通过公共财政资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福利彩票公益金、残疾人事业专项经费等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学费政策落实到位。三是推进特殊教育学校早建成。2014年市财政安排资金1000万元,推进启智学校扩建工程建设启动,着力打造现代化特殊教育的实验基地、指导中心、培训中心和教育研究中心,满足人民群众对特殊教育的需求。
(本刊通讯员)
云南弥勒:四措并举助推小微企业发展
云南省弥勒市财政局实施“奖、优、免、补”政策帮助小微企业蓬勃发展。“奖”是对荣获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州知名商标的小微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3万元。对获得国家、省级创新型的小微企业,财政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优”是对失业人员、农民工、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等创业人员,免费予以培训,免收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符合税收减免条件的,给予税收优惠,申请创业小额贷款的,2年内免利息。截至目前,弥勒市已为1733人发放小额创业无息贷款12798.2万元。“免”是对符合小微企业标准的,自注册登记之日起,免征5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小微企业后,暂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对月销额低于2万元的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暂免征收营业税。“补”是对投资规模达到10万元以上且实际货币投资7万元以上,带动本市户籍5人以上就业的小微企业,给予3万元的财政补助资金,有贷款需求的还可获得10万元以内的贷款。目前,弥勒市已安排439万元的小微企业财政补助专项资金,首批20户小微企业已获扶持60万元,还将有116户小微企业受益。
(本刊通讯员)
新疆乌苏:“五方面”入手深化财政改革
新疆乌苏市财政局从“五方面”入手深化改革:一是加大预算公开力度。全市各预算单位依照《关于印发乌苏市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单位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进行公开。乌苏市财政局在财政预算经市人大批复后,将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贴补贴、个人取暖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及乌苏市政府收支预算在乌苏市财政网上全面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大力推行公务卡。进一步改善用卡环境,并将公务卡纳入到大平台,进一步规范了支出行为,使公务支出更加透明。三是深化政府采购改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继续实行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简化预算单位办公设备采购程序,方便单位采购,降低采购成本。四是加强资金监管,各项专项资金进度明显加快。五是加强惠农资金管理。及时将各项惠农补贴资金政策、标准、发放结果进行公开公示,对各项补贴资金进行核查和抽查,确保各项惠农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位。
(本刊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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