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2 作者:何洛 (作者单位: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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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洱海是大理人民的“母亲湖”,是大理的核心竞争力所在。2013年初,大理州委、政府实施了“2333”行动计划,即计划用3年时间,投资30个亿,实施3大项目,到2015年实现洱海Ⅱ类水质。2013年8月上旬,洱海蓝藻数量增多,密度增大,局部区域连片聚集。9、10月洱海蓝藻聚集,蓝藻暴发,这无疑再次敲响了洱海生态环境的警钟。财政部门如何助力洱海保护,如何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洱海治理目标顺利实现?笔者结合实际,进行了以下思考。
(一)针对蓝藻暴发的整治之举
第一,抓源头。对入湖河流,实施“亿方清水入湖工程”。一是对3江1河实施清流工程。即对弥苴河、永安江、罗时江、波罗江实施主要入湖河流河道综合整治、生态环境保护和清水产流机制修复工程。二是加大苍山十八溪保护、治理力度。一方面,抓好“保护”。依法查处非法取水口,确保不增新的取水口。统筹海西片区海区统筹取水供水工作。另一方面,抓好“治理”,重点抓好中和溪、白石溪、茫涌溪整治,确保优质温水进入洱海。目标是:清碧溪、双鸳溪、灵泉溪、锦溪、茫涌溪、阳溪入海水质要确保...
洱海是大理人民的“母亲湖”,是大理的核心竞争力所在。2013年初,大理州委、政府实施了“2333”行动计划,即计划用3年时间,投资30个亿,实施3大项目,到2015年实现洱海Ⅱ类水质。2013年8月上旬,洱海蓝藻数量增多,密度增大,局部区域连片聚集。9、10月洱海蓝藻聚集,蓝藻暴发,这无疑再次敲响了洱海生态环境的警钟。财政部门如何助力洱海保护,如何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洱海治理目标顺利实现?笔者结合实际,进行了以下思考。
(一)针对蓝藻暴发的整治之举
第一,抓源头。对入湖河流,实施“亿方清水入湖工程”。一是对3江1河实施清流工程。即对弥苴河、永安江、罗时江、波罗江实施主要入湖河流河道综合整治、生态环境保护和清水产流机制修复工程。二是加大苍山十八溪保护、治理力度。一方面,抓好“保护”。依法查处非法取水口,确保不增新的取水口。统筹海西片区海区统筹取水供水工作。另一方面,抓好“治理”,重点抓好中和溪、白石溪、茫涌溪整治,确保优质温水进入洱海。目标是:清碧溪、双鸳溪、灵泉溪、锦溪、茫涌溪、阳溪入海水质要确保4个月以上达到Ⅱ类;桃溪入海水质要确保4个月以上达到Ⅲ类;白鹤溪、中和溪、梅溪、白石溪、万花溪入海水质要确保4个月以上达到Ⅳ类;阳南溪、葶溟溪、霞移溪入海水质要确保3个月以上达到Ⅳ类;莫残溪、黑龙溪、隐仙溪入海水质要确保4个月以上达到Ⅴ类。
第二,划“高压”红线。划定洱海保护三条生态红线,巩固“三退三还”成果。根据《大理州洱海海西保护条例》和即将出台的《大理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划定三条洱海保护生态红线,即洱海1966米(85高程)界桩范围线,界桩外15米的湖滨带保护范围线,洱海西岸界桩外100米禁建线。对三条生态红线,实行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
第三,抓“两污”治理。在治理“污水”方面,首先是“布好网”,实施环洱海截污工程。抓紧完成环洱海截污工程规划,并启动实施洱海北路综合管网建设、大理市东环海路观音阁至上关截污工程。其次是完善洱海县城、大理古城和凤仪等重点集镇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和再生水设施建设。2014年建成流域200座村落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并投入运行。在治理“垃圾”方面,首先确保海东垃圾焚烧发电厂等垃圾处理厂正常运行。其次实施西洱海等主要入湖河口、重点湖湾底泥疏浚,提升改造洱海游船。同时,加强沿海的旅游点整治。抓好旅游点治理,对证照不齐、违法经营的粗放型客栈、餐馆等设施进行停业规范整治。完善和落实好环湖旅游接待场所“门前三包”制度和污水、垃圾收集处理收费制度。
第四,削减“面源”污染。一是减少化肥污染。减少化肥使用量,大力发展有机农业,对有机肥生产、销售、使用环节给予补助。加快洱海流域建成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使化肥5年内退出洱海流域。建成右所有机肥加工厂。二是减少畜禽养殖污染。年内建成大理喜洲、洱源三营等4座畜禽粪便收集站。
第五,“新增”部分湿地。以洱海源头、上关和环洱海三个片区为重点,实施流域万亩湿地恢复建设工程。
第六,实施防治“系统”工程。着力突破资金筹措困难、项目进度缓慢问题,大力推进“2333”行动计划、洱海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各大项目。目前,“2333”行动计划3大类工程、27个项目中19项已开工建设,其余8项正开展前期;洱海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48个项目13项已完工并投入试运行,19项开工在建,其余16项正在做前期工作。
(二)财政保障措施
第一,生财有道,筹措资金。一是加大预算投入。2014年起,州级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1亿元作为洱海流域保护治理专项资金,其中,今年安排大理市5000万元、洱源县3000万元(含1500万元生态补偿和200万元的水源建设补助),由两县市包干用于防治工程建设、“三员”(垃圾收集员、河道管理员、滩地管理员)补助等方面,其余2000万元用于洱海保护治理贷款偿还。两个县、市要加大配套投入,大理市(含“两区一委”)安排2亿元、洱源县安排3000万元,专项用于洱海保护治理。二是整合其他资金。重点是整合“美丽乡村”等项目和资金,今年州本级拟安排新农村及美丽乡村等建设资金2.1亿元,增长14%。各级“美丽乡村”试点等类似项目要向洱海流域范围内17个乡镇倾斜,将洱海流域集中打造成为“美丽乡村”典型示范区。资金投向重点支持削减入湖污染负荷,以改善人居环境质量为重点的村落污水、垃圾、畜禽粪便治理。三是引导社会、企业出资。完善大理洱海保护投资建设公司、洱源县洱海保护投资公司的运作方式,采取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和BOT、BT等多种方式筹措保护治理资金。四是适当向社会收取。实行洱海流域水资源有偿使用及城乡污水、垃圾污染物处置等收费管理制度。提高水资源费收取标准,收取洱海风景名胜资源保护费,制定洱海保护费收取规定,修订引洱入宾水资源费用的收取规定。坚持“取之于水、用之于水”,洱海水资源费全部用于洱海保护治理。
第二,用财有方,优化支出。一是落实好州委、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根据洱海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和“2333”行动计划及当前洱海流域保护治理的迫切任务,围绕环湖截污治污、“三退三还”成果巩固、苍山十八溪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和环湖粗放型客栈、餐饮业整治规范等重点工作,全力以赴保障资金需要,确保各重大工程、重大项目扎实有效推进。二是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生态补偿费用的来源主要是财政转移支付和市场行为。①地区补偿。将洱源县、大理市列为洱海生态保护试点区。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支持洱海流域地区进行产业结构调整,保护水源,发展循环经济和生态经济,限制发展高耗能、重污染的产业。②项目补偿。根据洱海流域保护治理规划(2003—2020)》,实施洱海生态修复、环湖治污和截污、流域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主要入湖河道综合整治和城镇垃圾收集污水处理系统建设、流域水土保持、洱海环境教育管理的洱海保护治理“六大工程”。③科技补偿。支持洱海保护治理的科研工作,在洱海流域布设若干农业环境监测点,对农业面源污染进行全面监测和综合分析;每月1次对洱海主要入湖河道水质进行监测,加快建成“数字洱海”信息管理系统。④企业补偿。主要对洱海保护治理做出重要贡献的企业进行补偿,如近年为大理三峰再生能源发电公司实施的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切实减轻垃圾污染,由财政补助企业垃圾处理费每吨66元。⑤农户补偿。通过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的推广应用,发放施肥建议卡,切实减少传统化肥和高浓度农药的使用量,调整优化种植业产业结构。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引导和鼓励洱海流域农民购买使用有机肥。三是强化环保设施运行管护。按照《洱海流域污水、垃圾和畜禽粪便收集处理监管及奖补办法(试行)》,对环保设施运行费用实行定补,相关费用按州30%、市70%和州40%、县60%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每年由县市申报并经相关部门核定后,由州财政按比例预下达70%的定补资金。切实保护设施的正常运行,提高污染物的收集率、处理率、达标排放率。2012年补助820万元,2013年补助920万元。四是对万亩湿地探索“以湿养湿”的路子。不断探索温地建设和运营管理模式,突出群众共建共享。推进环洱海生态旅游走廊实施工程,通过招商引资、委托管理等形式让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湿地运营管理,在确保环境保护功能的前提下选择种植有开发利用价值、可产生经济效益的物种,开展湿地多种经营,探索“以湿养湿”的新路子。五是支持环保产业发展。按照“政府规划、市场引导、企业运作、社会开发”的方针,“一园两片一基地”的模式,创建“大理国家环保产业园”,以洱海流域作为产业园区的试验示范基地,负责承接园区的科技成果转化,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六是支持洱海保护治理科学研究。继续依托洱海水专项专家及研究成果,加强洱海蓝藻的研判,积极开展实用性治理技术、洱海富营养化形成和消除机理、湖体氮磷污染控制、蓝藻生长和暴发规律、水体自然生态修复等课题的研究和成果应用。积极与中国环科院推进“州院”战略合作,与上海交通大学筹建“上海交大云南(大理)研究院”。
第三,理财科学,强化监管。一是建立制度。制定《大理州洱海保护治理财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大理洱海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点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等,确保项目资金高效、安全、廉洁。二是公开透明。对于投入洱海治理的中央试点资金,实行动态监管,按季度在全国湖泊试点专项资金管理系统中报送洱海湖泊试点项目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三是绩效评价。对洱海治理投资在30万元以上的项目全部进行绩效评价,为州级财政资金预算合理安排项目提供依据。对绩效不达标的在安排次年预算时予以调整。
责任编辑 刘慧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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