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2 作者:薛荣久 中国WTO研究会副会长 杨凤鸣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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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3年12月7日世界贸易组织第九届部长级会议在印尼巴厘岛闭幕,发布了《巴厘部长宣言》,达成了“巴厘一揽子协定”。该协定对世贸组织本身和风起云涌的地区性贸易集团以及我国加深对外开放的形势,都具有积极的作用。
巴厘岛会议开启多哈回合议题延伸谈判的基础
巴厘岛会议成果包括三大部分,即总理事会正常工作方面的决定、《多哈发展议程》方面的决定和巴厘岛会议的后续工作。其中,《多哈发展议程》方面的内容包括一个协议和两个决定。协议是指《贸易便利化协议》,两个决定是《有关农业的决定》和《有关发展和最不发达国家问题的决定》。农业议题是多哈回合的主要议题之一,这次部长级会议在《有关农业的决定》涉及五个问题:《综合服务》、《为食品安全目的而设立的公共储备》、《关于<农业协议>第二条农产品关税配额管理条款的谅解》、《出口竞争》和《棉花》。发展议题是多哈回合的重要议题,这次部长级会议就此达成四个决定:《对最不发达国家的优惠原产地规则》、《给予最不发达国家的服务和服务供应商的豁免优惠待遇的操作》、《给予最不发达国家免税和免税额的市场准入》和《特殊和差别待遇控制机制》。此外,《巴厘部长宣言》的最后部分规划了...
2013年12月7日世界贸易组织第九届部长级会议在印尼巴厘岛闭幕,发布了《巴厘部长宣言》,达成了“巴厘一揽子协定”。该协定对世贸组织本身和风起云涌的地区性贸易集团以及我国加深对外开放的形势,都具有积极的作用。
巴厘岛会议开启多哈回合议题延伸谈判的基础
巴厘岛会议成果包括三大部分,即总理事会正常工作方面的决定、《多哈发展议程》方面的决定和巴厘岛会议的后续工作。其中,《多哈发展议程》方面的内容包括一个协议和两个决定。协议是指《贸易便利化协议》,两个决定是《有关农业的决定》和《有关发展和最不发达国家问题的决定》。农业议题是多哈回合的主要议题之一,这次部长级会议在《有关农业的决定》涉及五个问题:《综合服务》、《为食品安全目的而设立的公共储备》、《关于<农业协议>第二条农产品关税配额管理条款的谅解》、《出口竞争》和《棉花》。发展议题是多哈回合的重要议题,这次部长级会议就此达成四个决定:《对最不发达国家的优惠原产地规则》、《给予最不发达国家的服务和服务供应商的豁免优惠待遇的操作》、《给予最不发达国家免税和免税额的市场准入》和《特殊和差别待遇控制机制》。此外,《巴厘部长宣言》的最后部分规划了巴厘岛会议的后续工作,重申承诺为实现《多哈宣言》设定的发展目标而努力,要求贸易谈判委员会准备在未来12个月内明确多哈发展议程剩余议题的工作程序。巴厘岛会议达成的一揽子协议只是《多哈发展回合》八大议题的一部分。据测算,巴厘岛一揽子协议实施后,将为世界经济每年产生1万亿美元的效益,创造2100万个就业,使发展中国家出口增速达到10%,发达国家达到4.5%,推动经济全球化。
巴厘岛会议的成功归因于世贸组织成员支持世贸组织发展的集体愿望,得力于谈判议题的选择以及新总干事的决心、高超的组织能力和中国的有力支持。在巴厘岛会议中,中国坚持促谈、促和、促成原则,寻求折中方案,通过沟通,消除阻力,助力巴厘岛会议成功。世贸组织新任总干事罗伯托·阿泽维多对中国寄予厚望:“我们在巴厘岛会议后的首要任务是推进多哈回合谈判,但是无论我们要进行什么会和谈判,有一件事情是显而易见的,中国是关键成员。”巴厘岛会议的成功为世贸组织多哈发展回合谈判成功找到可行的途径,为重塑对多边贸易体制的信心带来希望。
多边贸易体制与地区优惠贸易协定继续共存共融发展
巴厘岛会议为世贸组织注入活力,将加强与地区优惠贸易协定的共存共融发展。近年来,双边和地区贸易优惠协定不断发展。其特点是:已有的地区贸易集团深化和升级,如欧洲在上世纪50年代3个共同体的基础上演变为欧洲共同市场和欧盟,成员从6个扩充到25个;自由贸易区类型的优惠贸易协定成为主流;地区优惠贸易协定构成基础扩展(从邻国到跨州,最终实现发达与发展中国家、社会制度不同国家兼容,涉及的领域和措施种类广泛);美国主动引领《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与《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关系》(TTIP);新兴国家活跃;地区贸易集团急剧增多。截至2013年7月,上报到世贸组织的地区优惠贸易协定已增加到547个,继续生效的249个,其中70%是近10年出现的。160个世贸组织成员中,只有1个没有参与区域贸易协定。
激发地区优惠贸易协定涌起的原因有四:第一,经济动机。如加强与邻国合作;扩大贸易创造,保持和开拓新市场,优化与邻国的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率;构建和加强供应链或垂直型的生产安排,加深地区间分工和经济一体化;提高社会福利等。第二,政治动机。如区域政治一体化的期望,从贸易一体化的低端政治向经贸一体化的高端政治晋升,集团政治理念的普及与示范,加强辐射作用,提高政治地位,加大安全度。第三,发展的紧迫性。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跨国公司引领下,全球经济一体化加速。全球经济出现急剧变化,如新兴国家的出现,导致贸易格局中南南贸易扩大,生产和消费行为发生变化,技术发明与推广加速,供应链进一步国际化,运输和通讯变革加快,消除国境障碍紧迫感不断加强。第四,多边贸易体制的不足和对地区贸易协定有条件的允许。一方面是多哈回合谈判的久拖不决,另一方面多边贸易体制对地区贸易协定有条件的宽容。
最惠国待遇原则是多边贸易体制的核心,但从一开始多边贸易体制就允许成员国有一定的空间,可以在自由贸易区或关税同盟内相互给予更优惠的待遇。世贸组织建立后,1996年总理事会设立了世贸组织区域贸易协定委员会,在此基础上,2006年12月,通过了一个新的区域贸易协定透明机制,要求成员对其参加的区域贸易协定谈判进行“早期公告”,并列出供世贸组织成员审议的时间表,规定对通报的的区域贸易协定的审议应当在自通报日期一年内完成。为此,地区贸易协定的缔约方须向世贸组织秘书处提交关税减让、最惠国关税、原产地规则和进口统计等数据。作为多哈回合谈判的一部分,世贸组织成员还进行了旨在“澄清和改进根据现行世贸组织条款适用于区域贸易协定的规范和程序”的谈判。在规则谈判小组里的谈判包括了“考虑到地域贸易协定的发展方向”。
就世贸组织规则与20世纪90年代后出现的地区贸易协定关系而言,出现两种情况:第一,坚信世贸组织是当今世界贸易谈判、解决贸易争端、促进贸易发展的最佳平台,以其规则为基础,通过地区贸易协定,进行深化和广化。第二,超出世贸组织已有的规则和框架,提升地区贸易协定内部成员的贸易自由化,把多边贸易体制的无条件最惠国待遇演变成有条件的最惠国待遇,构成对非贸易协定成员的歧视。在这种情况下,再加上地区贸易协定的多样化、相互技术标准或法规的差异,加大了交易成本和监管困难,加重了贸易和投资转移的负面作用。在全球价值链的时代,这些协议日趋增加,具有一定的风险。多边方式能够为更多国家带来更大的利益。
巴厘岛会议为多哈回合开启了通向谈判成功的大门,表达出世贸组织成员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决心,导致世贸组织规则与地区贸易协定的趋同性基础在加强,即坚持世贸组织对全球贸易自由化的主导地位,同时充分吸收地区贸易协定中的成功之处,修复世贸组织规则的缺陷,使之成为一个公平公正、高效率、富有活力的多边贸易体制。
多边贸易体制与地区贸易协定共存共融有利于构建开放型经济体制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适应经济全球化新形式,必须推动对内对外开放相互促进、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结合,促进国际国内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参与和引领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以开放促改革。”多边贸易体制与地区贸易协定共存共融是未来发展的方向,也将有助于我国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构建。
首先,以世贸组织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将提供良好的世界性外部环境。2001年12月我国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正式成员,进入全面整体的对外开放,逐步建立起开放型经济体系。同时,“入世”十余年,我国加大改革力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使得国内市场不断扩大、资金不断充裕、基础设备日趋完善、企业创新能力和国际化能力不断增强,我国深度参与经济全球化也有了有利条件。巴厘岛会议成功为多哈回合延伸谈判带来动力和方向,为世贸组织改革注入活力。这将会促进我国在全球化新形势下的对内对外开放相互促进、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结合,实现国际国内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国际分工深化,加快培育参与和引领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提高我国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进而又促进国内的改革。
其次,为加快发展我国地区优惠贸易协定提供了广阔发展空间。21世纪以来,世界经济格局正在发生重大变化,一批新兴国家快速崛起,发展中国家成为拉动世界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在全球范围内,国际分工和合作正在发生重大变化。在经济发展不平衡规律作用下,国家间加强合作的动力加强。在这一过程中,我国成为世界经贸大国,国内市场的不断扩大,在世界经贸发展中的作用不断加强。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希望与中国在全球经济再平衡、应对气候变化、人民币汇率、知识产权保护、市场开放等问题上加强合作,给我国扩大开放、深化改革带来极好的机遇。目前,我国对外已经签署了12个自由贸易协定,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总体水平不高,规模有限,应乘势而进,加大构建地区贸易协定的步伐。为此,我国在积极维护世界贸易组织秩序、坚持世界贸易组织的主导地位的同时,要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形成以周边为基础、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充分利用各自的比较优势和发展潜力,拓展改革开放和国民经济的发展空间。积极打造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进一步提升区域内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积极推进中韩、中日韩、中澳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等自由贸易协定谈判,推动亚太经济一体化进程,适时启动与其他经贸伙伴的自由贸易协定谈判。
再次,为我国加大参与国际贸易规则变革与制定提供极好的机会。我国可凭借世界经贸大国的地位和世贸组织核心成员的身份,在坚持世贸组织的主导地位的同时,引领地区贸易协定的健康发展,加强世贸组织与地区贸易协定的共存共融,把以世贸组织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发展成为一个公平公正、高效率、富有活力的多边贸易体制,加深地区经济一体化和推动世界经济进一步全球化,实现我国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目标。
责任编辑 张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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