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2 作者:李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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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我国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文化发挥着独特的作用。西部民族地区有着丰富的特色文化,发展特色文化产业是推动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促进西部民族地区产业转型的突破口。目前,西部民族地区特色文化发展还面临投融资渠道比较单一、资金缺口较大等问题,必须创新投融资的方式与方法,促进西部民族地区特色文化健康快速发展。
一、西部民族地区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现状
目前我国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前景广阔,正在形成较为鲜明的布局,归纳起来大体上可以分为民族民间演艺产业群空间布局、传统民族民间工艺产业群空间布局、地方特色文化体验产业群空间布局以及特色文化创意产品产业群空间布局四类。其中,体现民族特色的产业群为民族民间演艺产业群和传统民族民间工艺产业群,占到总数的50%。在子特色产业群中,民族特色产业群也占到总数的37%以上。而且民族特色的产业群全部集中在西部民族地区。在这些产业群基础上形成的重点项目如“藏羌彝文化走廊”、“青藏民族工艺集聚区”,以及中央最近提出的“丝绸之路经济带”,将带动整个特色文化产业乃至西部民族区域的整体发展。
发展民族特色的产业群对于西部尤其是民族地区极其重要。由于自然生态环境等方面...
在我国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文化发挥着独特的作用。西部民族地区有着丰富的特色文化,发展特色文化产业是推动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促进西部民族地区产业转型的突破口。目前,西部民族地区特色文化发展还面临投融资渠道比较单一、资金缺口较大等问题,必须创新投融资的方式与方法,促进西部民族地区特色文化健康快速发展。
一、西部民族地区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现状
目前我国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前景广阔,正在形成较为鲜明的布局,归纳起来大体上可以分为民族民间演艺产业群空间布局、传统民族民间工艺产业群空间布局、地方特色文化体验产业群空间布局以及特色文化创意产品产业群空间布局四类。其中,体现民族特色的产业群为民族民间演艺产业群和传统民族民间工艺产业群,占到总数的50%。在子特色产业群中,民族特色产业群也占到总数的37%以上。而且民族特色的产业群全部集中在西部民族地区。在这些产业群基础上形成的重点项目如“藏羌彝文化走廊”、“青藏民族工艺集聚区”,以及中央最近提出的“丝绸之路经济带”,将带动整个特色文化产业乃至西部民族区域的整体发展。
发展民族特色的产业群对于西部尤其是民族地区极其重要。由于自然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限制,西部省份多被划分在发展分界线——“胡焕庸线”之外,在国家主体功能区格局中多属于“禁止开发”和“限制开发”区域。而与西部相对贫乏的经济实力相对,保护较好的文化多样性却成为西部发展的独特优势。西部民族地区具有独特的文化魅力、较低的进入门槛、多样化的产业发展模式和较高的经济附加值等特点,这将成为实现区域文化产业集约化、特色化、专业化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青海的五凉文化、西藏古格王国文化、内蒙古成吉思汗文化、云南古滇文化、四川巴蜀文化等民族文化成为西部特色发展的肥沃土壤。在历史的特殊阶段文化与经济的二项背离式发展规律,有可能在西部地区出现,即在一个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区域,其文化发展反而可能处于相对发达的阶段。历史上,18世纪的俄国就是如此。从陕西、四川、云南、贵州、广西,到内蒙、新疆、青海、西藏,特色文化产业已经成为当地发展的重点,西部特色文化产业带正在形成,正逐步显现出巨大的市场空间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大力发展西部民族地区特色文化产业,是优化西部产业结构、增加内需与扩大就业的现实需要,是推动西部区域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必然要求,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发展西部特色文化,是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力量;是加强特色文化传承与保护,提升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水平,实现文化民生和文化惠民,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途径。民族、边疆地区的特色文化发展更是涉及国家安全的重大战略问题。
二、西部民族地区特色文化产业投融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特色文化产业总体上处于自发发展状态。目前,我国尤其是西部地区特色文化产品功能和类型单一,创意创新能力较弱,产业活力和创造力还未充分激发。特色文化产业生产组织形式较为陈旧,市场体系尚不完善,消费空间也未充分挖掘。特色文化产业的区域集聚效应和产业关联效应不明显,产业联动效应还未充分体现。当前西部特色文化产业的生产仍大多停留在“小、散、乱”的“小微企业”和“居家就业”发展阶段,专业化分工协作体系尚未形成,产业链短,盈利模式单一,未能有效开发衍生产品,特色文化产业的市场价值和巨大潜力有待深入挖掘。
要解决西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遇到的问题,必须尽快完善现行的各项扶持政策,特别是特色文化产业的投融资政策。特色文化产业的发展首先需要把文化从生产生活中剥离出来,再通过资本运作实现资源向产品的转化。这个过程需要复杂的制度设计和恰当的市场运作,尤其需要正确处理特色文化发展中政府、市场主体和资源持有者之间的关系,并及时制定细致的配套政策。在政策体系中,投融资政策是促使特色文化进行转型发展以及迈向现代化的重要一环。“特色”文化发展需要“特色”的投融资政策,但是目前特色文化产业的投融资政策还存在诸多的问题,不能满足西部民族地区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现实需求。
第一,文化投入主体比较单一。西部地区由于市场化程度不够、思想观念比较保守等原因,文化投资长期以来依靠政府财政,企业投入不足,个别地区对政府资金“等靠要”式的高度依赖仍然存在,个别行业与地区的扶持比例甚至高于产业本身的发展。某些改制院团没有真正成为市场主体,仍然以政府为其主要供给方,市场活力明显不足。此外,由于税收程序复杂等原因,社会力量的捐赠与投资较低,尚未形成社会力量进行文化投入的长效机制。
第二,文化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相适应。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财政实力不断增强,各项财政投入逐年递增。但是与其他领域的财政投入相比,政府对文化的投入比例总体上依然过小。文化投入较低的现状与文化建设在我国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地位还不相适应。同时,从国家财政对各地区文化投入的比重来看,对西部地区的投入比重较低。
第三,投融资方式、手段相对落后。与东部地区相比而言,西部特色文化发展过程中的投融资方式比较单一,缺乏金融平台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配套措施。地方特色文化产品的销售渠道以现金式交易为主,缺乏现代营销平台。西部特色文化发展急需建立符合市场经济的现代金融体系与营销体系,以市场手段优化文化资源配置,实现特色文化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特色文化投入绩效评价体系和标准缺失。现有政府扶持资金往往更多地用于扶持国有、大中型文化企业,扶持标准需要由企业发展数据支撑。从事特色文化产业经营的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往往因为规模小等原因很难申请到政府的扶持资金。“特色文化”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很难在短期内得到科学的量化与认定,很多民族特色文化产品的经营者虽然具有很强的原创能力,但是往往是以个人的创作和工艺技能开始创业的,初期普遍规模小,缺乏启动运营资金,开发前景价值也难以评估。“小”而“散”的经营格局,使特色文化企业难以符合现有绩效评价标准。
三、创新西部民族地区特色文化产业投融资政策的建议
加快西部民族地区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必须不断创新投融资政策。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创新金融支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积极拓宽融资渠道,有利于促进特色文化产业迅速发展。
第一,加大财政投入。西部地区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其特色文化发展首先需要制定长期财政规划,对接经济、政治、社会、生态各方面发展,加大文化投入比例,制定合乎实际发展的标准与细则,同时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力量进入。其次,需要把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工程作为重大项目纳入中央财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范围,分步实施、逐年推进。重点支持具有地域特色和民族风情的民族工艺品创意设计、文化旅游开发、演艺剧目制作及特色文化资源向现代文化产品转化和特色文化品牌推广。扶持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等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支持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带发展。最后,鼓励有条件的西部省、区、市尽快设立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对已经设立专项资金的地区鼓励其适当增大支持力度。
第二,创新金融支持。建立多部门沟通机制,贯彻落实九部委《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以及《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等政策文件,细化金融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办法措施,完善金融支持文化产业的配套机制。加强对特色文化企业的投融资服务,中央财政对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予以贷款贴息扶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信贷优先、小额贷款、利率优惠等方式加强对特色文化企业的支持,引导村镇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贷款公司等加大对小微特色文化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增加适合特色文化企业的融资品种。利用现有文化企业上市工作机制,支持有条件的特色文化企业上市融资。鼓励保险机构创新保险产品,为特色文化企业开通保险承保和理赔的便捷通道。建立完善特色文化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无形资产评估确权体系。
第三,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特色文化产业投资引导基金,采取项目补贴、信贷贴息、奖励等方式,扶持特色文化发展。设立特色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引导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由政府财政出资进行引导,吸引其他社会资本多元投资,并由专家进行专业管理。降低民营资本进入文化领域的门槛,鼓励民营资本投入特色文化产业。以市场化、资本化运作,激活特色文化产业的发展活力。积极吸引外资,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同时探索土地融资新模式,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进行农村土地抵押贷款试点。
第四,拓宽融资渠道。依托文化部等政府部门与相关金融机构的部行合作机制,积极创新符合西部实际需要的多种投融资渠道,组建文化产业投融资公共服务平台。建立文化企业诚信体系,推进文化企业融资;完善文化产业授信业务制度,逐步提高文化企业中长期贷款的规模和比重;建立文化产权认定和评估机构,提高文化产权的资产化和证券化水平。建立财政对文化产业风险投资公司和信用担保公司的风险补偿机制,用于弥补亏损,降低风险;采用贷款贴息或补助政策,鼓励文化产品的开发。
第五,优化政府扶持政策。明确各级政府职责,赋予地方政府扶持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事权。完善政府的各项文化产业发展扶持政策,为特色文化产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大对特色文化基础设施的投入,创造必要的物质条件。完善文化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优化西部地区特色民族文化发展的制度环境。制定政府采购定向倾斜西部特色文化产品的可行性措施,把西部尤其是民族地区特色文化产品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优先采购西部特色文化产品。尽快建立知识产权评估机制,积极培育流转市场,为文化产权交易提供畅通的渠道。
责任编辑 雷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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