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2 作者:张敏 湖南省长沙市财政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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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湖南省长沙市财政局把资产配置纳入财政综合预算管理,健全制度、优化流程、规范管理,做到了“不标准不批、无计划不购、超预算不供”,提升了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水平。}
近年来,湖南省长沙市财政局把资产配置纳入财政综合预算管理,健全制度、优化流程、规范管理,做到了“不标准不批、无计划不购、超预算不供”,提升了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水平。
一、建章与立制结合,实现配置标准规范化
目前,国家已制定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公务车辆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但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方面的标准还没有明确的规定。为适应财政改革和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行为,长沙市财政局注重把制度规范放在首位,着力建章立制,初步形成由“配置原则——定额标准——调剂机制”构成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制度。
(一)明确了配置原则。按照《长沙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实行集中配置、从严控制(其中公车实行编制管理)的要求,配套出台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配置...
{近年来,湖南省长沙市财政局把资产配置纳入财政综合预算管理,健全制度、优化流程、规范管理,做到了“不标准不批、无计划不购、超预算不供”,提升了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水平。}
近年来,湖南省长沙市财政局把资产配置纳入财政综合预算管理,健全制度、优化流程、规范管理,做到了“不标准不批、无计划不购、超预算不供”,提升了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水平。
一、建章与立制结合,实现配置标准规范化
目前,国家已制定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公务车辆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但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方面的标准还没有明确的规定。为适应财政改革和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行为,长沙市财政局注重把制度规范放在首位,着力建章立制,初步形成由“配置原则——定额标准——调剂机制”构成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制度。
(一)明确了配置原则。按照《长沙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实行集中配置、从严控制(其中公车实行编制管理)的要求,配套出台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配置规定,明确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配置坚持“效益优先、按需配置、计划配置、标准配置”的原则,做到“简朴、实用、必需”和“以旧换新”,在满足工作职能和完成基本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原则上不予更新,避免铺张浪费,确保使用效益最大化。
(二)制定了配置标准。根据办公要求,结合本级财力状况,参照其他省、市做法,因地制宜制定资产配置标准。一是明确使用年限标准。按办公室家具、会议室家具、办公室和会议室空调、办公设备四大类明确了资产使用年限,其中办公家具和计算机网络设备使用年限在10年以上,家用电器使用年限在8年以上,计算机设备和办公自动化设备使用年限在5年以上。二是明确实物费用定额标准。根据单位编制人数、机构数、会议室面积等制定了实物费用定额标准。如明确市级领导办公家具控制在1.5万元以内,局(处)级领导办公家具控制在8000元以内,科级及科级以下办公室每人控制在3500元以内。三是统一办公用房建设和维修标准。出台了《长沙市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严格实行新建办公用房和维修费用预算制。
(三)完善了调剂机制。一方面,构建资产供求调剂平台,解决资产闲置问题。充分利用资产清查结果,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实行代码注册管理和编制管理,在此基础上率先构建统一的资产调剂管理平台即网上“公物仓”,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进行整合调剂,实现共享共用。行政事业单位要求配置资产,能通过调剂、租赁解决的,原则上不重新购置;对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准配置的资产,属同一部门内部的,由主管部门根据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资产运转实际情况和配置标准等组织调剂;跨部门的资产,由市财政局会同主管部门根据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资产运转实际情况和配置标准等,进行认定后组织调剂。另一方面,搭建办公用房统筹管理平台,严控楼堂馆所建设。采取资产产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方式,把市属全额拨款单位的办公用房产权移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由其统筹调配办公房源。近几年共统筹调剂上百家单位办公用房17万多平方米,减少了新建,节约了财政资金数亿元,实现了资产的优化配置。
二、整合与提升并举,实现配置流程科学化
结合资产管理要求,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改造升级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并有效整合、对接预算管理系统、政府采购系统、财务核算系统三大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了数据在三大平台间及时、有效传递,资产配置与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无缝对接。
一是自动控制预算额度。系统根据各行政事业单位录入的资产管理类型、数量、分布、使用状况等上年存量基础数据、上年已批复计划数、已申报处置数等,与资产配置标准进行合理匹配,自动计算生成可新增资产额度。各单位在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需要、经费来源情况,网上申报年度资产配置计划。市财政局网上审核汇总后报市政府批准,将可新增资产数额传至预算编审系统,据此编制部门预算支出项,确保了单位年度资产配置指标数与经市人大最后批复的部门预算数相符。
二是自动预警采购限度。系统自动将年度配置计划数传输到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后,政府采购管理局结合中标单价目录,编制各单位政府采购(固定资产)预算。采购预算指标同时受可新增资产数额、政府采购单价和预算经费的限制(可新增资产数额×单价≤资产预算)。当预算单位拟申报采购数额大于采购指标数时,政府采购系统自动预警,杜绝了超标准、超预算采购行为的发生。
三是自动核对账实精准度。采购信息回传到资产管理系统后,单位资产管理员根据资产信息登记资产账,形成资产卡片信息,并自动生成财务核算系统的“固定资产业务报账单”,对单位购置的资产及时登记入账,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有效杜绝以往因新购资产入账不及时而导致的单位资产存量不实现象,从源头上解决单位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两张皮”问题。
三、监督与服务同步,实现配置管理精细化
市财政局注重在服务中加强管理,在管理中改进服务,引导各行政事业单位从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实现财政规范化管理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资产配置管理的重要意义,多方联动、齐抓共管,共同做好资产配置管理工作。
(一)严格计划约束。一方面,抓好纵向计划申报。各行政事业单位根据工作规划、业务需求,结合上年度资产存量并按照资产配置标准,于每年5月提出下年度新增资产购置申请报主管部门审批;主管部门综合部门发展和资金来源情况,每年10月前核定新增资产配置申请并报市财政局审批,有效利用资产增量预算调整资产存量结构。另一方面,抓好横向计划审核。市财政局根据单位履行职责需要和资金安排情况,对年度新增资产配置计划进行初审。资产管理部门严格按照配置标准,结合单位资产存量情况进行复审。从2011年起,累计核减了344家行政事业单位申购办公设备两万余台(套)。如2014年的配置计划审核中,仅对通用办公设备中“电脑”一项就核减6870台,按每台4000元估算,减少行政办公成本支出2700余万元。政府采购部门按采购预算和计划对新增采购资产的价格、类型进行把关,将原来各单位零星申报采购变为按资产类型集中、统一分批次采购,凸显了规模效应,进一步节约了采购资金。
(二)优化工作流程。市财政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财政性资金拨付流程切实提高办事效率的通知》,按照从简、从速的原则,着力压缩不必要的工作环节,精简审批程序,提升了资产配置服务水平。
(三)加强监督检查。对有配备标准的资产,按标准进行配备;没有配备标准的资产,从实际出发,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合理配备;对无配置计划的资产购置,政府采购部门不办理采购;对未经市财政局审核并未获市政府批准的新增资产配置项目以及未列入部门预算的资产购置,财政不予安排资金;对擅自配置或超标准配置资产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通过对资产配置的监督检查,实现对单位新增资产价格和数量的“双控”管理,有效防止单位超编制、超标准购置资产,降低行政办公成本,减少资源浪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责任编辑 黄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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